[巴莫曲布嫫]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环境可持续性——以“藏医药浴法”申遗实践为主线


摘要

“藏医药浴法——中国藏族有关生命健康和疾病防治的知识与实践”于2018年11月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同时该遗产项目的申报材料经审查机构推荐,被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认定为申报范例。文章基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设立代表作名录的宗旨,围绕“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可持续联系”说明“藏医药浴法”申报材料编制工作的基本定位;进而参照委员会决定和审查机构推荐意见对该遗产项目列入代表作名录的关键评价,讨论申遗实践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对接,兼议中医药类非遗项目的保护实践。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产项目;可持续发展;环境可持续性;传统知识与实践;

中医药类非遗

+ + +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简称“教科文组织”)大会于2003年10月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或“2003年《公约》”),承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它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又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序言)。此后,教科文组织及其会员国以保护并尊重相关社区、群体和个人的活态遗产(living heritage),为促进世界文化多样性、尊重人类创造力并推动可持续发展为行动基线建立了一整套程序性制度。截至2020年7月27日,已有180个国家加入该《公约》,占该政府间国际组织193个会员国的93.26%。这一已接近全面批约的比率说明,该《公约》的宗旨和目标在全球范围内已获得普遍认知和广泛支持。作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合作“四重机制”(即两个名录、一个名册及国际援助)的实施手段,2003年《公约》名录(the Lists of the 2003 Convention)的体系化建设在《实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操作指南》(简称“《操作指南》”)于2008年6月发布后正式启动,通过12年来各缔约国的申报实践和履约实践逐步走向成熟,同时也积累了许多经验教训。


截至2019年12月,来自127个国家的549项遗产项目先后入选《公约》名录。值得注意的是,其中35项已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简称“代表作名录”)的遗产项目申报材料,相继被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即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简称“委员会”)推荐为申报范例。中国于2017年3月底提交的申遗项目“藏医药浴法——中国藏族有关生命健康和疾病防治的知识与实践”在2018年列入代表作名录的同时,其申报材料也由此成为范例之一。


2011年以来,委员会责成其咨询机构(现为“审查机构”)从每年各缔约国提交的申报材料中甄选具有示范价值的申报案例,其意图和指向非常明确。也就是说,紧紧围绕《公约》四项宗旨(第一条),同时根据《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保护”作出的定义(第二条),在国际合作框架下通过具体遗产项目的“申报—检查—审查—评审—报告”等程序性制度,增进各缔约国、社区和群体以及相关行动方的经验交流,找出共同面对的问题和挑战,加强能力建设,推动《公约》的实施和发展。因此,这里有必要强调,《公约》设立代表作名录有其特定目标。《操作指南》就代表作名录的列入标准作出了强制性规定(第2段),其中标准R.2的法理依据正是基于《公约》有关设立代表作名录宗旨的规定(第十六条):


R.2将该遗产项目列入名录,有助于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见度,提高对其重要意义的认识,促进对话,从而体现世界文化多样性,并有助于见证人类的创造力。


从总体上理解代表作名录的宗旨须紧扣三个关键点:从地方、国家和国际三个层面提高认识,促进社区、群体和个人之间的对话,并为体现文化多样性和见证人类创造力作出实际贡献。那么,通过分析被委员会列为范例的申报材料及其遗产项目定位、论证逻辑、叙事话语乃至表述策略,可以为观察各缔约国的申报实践开启极富张力的自反性思考空间;而结合遗产化的社会建构进程去探查社区参与机制,也可在这些范例中找到多样化的实践方式。在这一思路下,本文仅以“藏医药浴法”申报文本及其随附的部分支持性证明材料作为循证分析的基础,同时以审查机构报告和委员会决定中的关键评价为参证,围绕该遗产项目的在申报论证工作中的基本定位,集中探讨非遗保护与环境可持续性的互动关联,兼及中医药类非遗项目的保护实践。



一、保护措施:确保遗产项目的存续力


 “藏医药浴法”是藏族人民基于“五源”生命观和“三因”(隆、赤巴、培根)健康观及疾病观发展而来的一种实践。在藏语中,“泷沐”(Lum)意指通过沐浴天然温泉或药物煮熬的水汁或蒸汽,调节身心平衡,实现生命健康和疾病防治的传统知识和实践。作为传统藏医学“索瓦日巴”(Sowa Rigpa)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代表性外治疗法,该遗产项目反映了藏族人民世代传承的优秀传统文化,体现了中国人民伟大创造精神。本着顺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确保该遗产项目的存续力,维系人与环境之间的可持续联系,既是“藏医药浴法”申报材料编制工作所秉持的一个首要原则,也当成为该遗产项目后续保护行动的一个关键维度。



2003年《公约》第二条第三款对“保护”(safeguarding)作出了明确定义,即采取各种措施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力(viability)。而某一遗产项目(an element)的存续力是其得以继续施行和传承的潜力所在,并对相关社区和群体保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关注“保护”的同时要对存续力及其面临的两个因素——威胁(threats)和风险(risks)——保持高度警觉。通常来讲,威胁是妨碍非遗项目继续施行、实践和传承的现实问题;风险则是可预估的潜在问题。委员会于2015年核可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明确指出:“社区、群体及地方的、国家的和跨国的组织,还有个人,对可能影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力或实践该遗产的社区的任何行动的直接和间接、短期和长期、潜在和明显的影响都应仔细评估”(原则9)。有鉴于此,在“藏医药浴法”申报材料的编制过程中,中方在遗产项目的相关表述和已提出的保护措施中,同时从存续力现状和潜在风险两个向度充分关注了人与环境之间的依存关系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以下,我们结合申报材料的征引,对这一主线加以简略概括。


其一,确立遗产项目的基本定位。该遗产项目在藏族相关社区世代相传,在人们适应高原、雪域、山地等周边环境以及与自然的互动中不断创造和发展,体现了藏族民众遵循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价值观。申报文本明确述及:“在该遗产项目的传承和实践过程中,相关社区结合本民族天文医算知识,通过观察物候、节令及人体脉相,推算各地适宜的施浴时机,从而预防疾病。该遗产项目还与天文医算关系密切,掌握辨证与辨时的对应关系和变化规律对传统诊疗至关重要”;“各种草药须适时、适地采集植物的适当部位,既关系到药材的效力,也有利于自然资源的管理和可持续利用”;“藏族人民在获取、利用及管理水资源和植物类药材资源的同时,注重保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人与环境之间的可持续联系恰似一条叙事阐释的主线,同样贯穿在申报片的拍摄和剪辑过程中。


其二,设立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申报文本述及以下制约因素:“在全球化进程中,藏族传统的生命观、健康观、疾病观存在着被边缘化的风险;老曼巴的相继离世和现代教育模式的冲击,使该遗产项目的传统传承模式及其承载的文化意义逐渐被淡化;温室效应等生态环境的改变,导致部分藏药材资源陷入稀缺境地。”同时,还须监测该遗产项目列入名录后的意外后果,采取预防措施,以确保环境可持续性,包括实践遗产项目所需的自然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和管理。


其三,制订回应性保护措施。针对上述风险,在已提出的“五年保护计划”中基于对人与环境之间可持续发展的关切,专门设立了几项保护措施。一是,提高青少年的保护意识。组织专家为中小学生编写知识读本;利用互联网和自媒体展开知识传播,开展“水资源生态保护知识竞赛”和“辨药材——爱家乡一草一木”等活动。二是,合理利用藏药材资源。继续推进资源与环境动态监测站建设,对温泉资源、药材资源及药材产区进行分级保护。三是,妥善管理实践场所。编制《藏医药浴传统实践场所和文化纪念地保护清单》,对宇妥洞、药王山医学利众院遗址等相关场所及生态环境进行保护,旨在让这些承载着历史记忆和文化创造力的自然空间和纪念地在当代非遗教育和传承实践活动中发挥作用。


其四,尊重接触该遗产项目的习俗做法。申报文本择要述及两点与生态保护相关的传统实践,同时表明承诺:(1)源于藏族人民对生命之水的敬畏,任何人不得在神湖圣水,如纳木措湖、扎陵湖中沐浴。(2)采集与该遗产项目相关的药材时,应遵循植物生长的季节规律,须采摘植物的适当部位,以确保药效和植被的可持续利用。在该遗产项目申报准备和保护措施制定的过程中,上述传统习俗得到了充分尊重和维护;在保护措施的实施中,也将继续遵循。



其五,采集社区知情同意证明。《公约》及其基本文件一致倡导,相关社区、群体和个人(传承人和实践者)尽可能广泛地参与保护和管理其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注重社区立场、观点和传统做法也是准备申报材料的纲领性方针。在申报文本随附的社区知情同意证明中,民众在日常生活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和基本取态得到了反映,并与申报文本形成一致性呼应。例如,林周县甘曲村的村民表示,“在我们村,大家都认为该遗产项目是老祖先留下来的‘宝贝’,应该代代相传。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注重温泉等水资源的保护;在采集草药时,我们遵循适时、适地、适当的传统;在沐浴节期间,村民们都自发参与相关的实践活动。”


其六,履行缔约国的责任和义务。国家层面明确表示对已提出的保护计划予以全面支持性,其中述及“将采取措施,以确保该遗产项目的活态传承,特别是在当地的文化生态系统中加强该遗产项目的存续力。”这与中国各级政府多年倡导并不断推进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也是一脉相承的。而在文化生境中对具体的、特定的非遗表现形态及其得以存续和不断再创造的自然资源、环境资源和文化空间加以整体保护和可持续管理,也反映了非遗保护的中国实践、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对遗产项目申报工作的多重激发效应。


总之,“藏医药浴法”申报材料从整体上充分表明了该遗产项目的传承和实践主体与各级政府的责任约定,同时表明了对实施保护措施的承诺,并从以人为本的过程性保护策略上为多元行动方建立起了参与机制,以确保相关社区、群体和个人,尤其是女性和青少年人群充分而有效地参与保护计划及其各个阶段的实施。


二、“积极例证”:维系人与环境的可持续联系


可持续发展”的经典定义见于《我们共同的未来: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报告》(又称《布兰特伦报告》,1987年):“可持续发展是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基于可持续发展的诉求及其间凸显出来的代际公平原则,也引导了保护非遗的伦理考量。


早在20世纪80年代,联合国便注意到了文化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在其“世界文化发展十年行动计划(1988—1997)”中,“认识发展的文化维度”成为首要目标。然而,道阻且长,行则将至。直到2015年9月25日,联合国通过《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以下简称“《2030年议程》”)方正式将文化纳入全球发展议程,承认世界自然和文化的多样性,承认所有文化和文明都有助于可持续发展,且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2030年议程》在诸多领域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尤其是在涉及教育、可持续城市、粮食安全、环境、经济增长、可持续消费和生产模式、和平和包容性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框架内,第一次“将文化纳入发展的维度”,明确强调文化同时有助于推动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支柱的可持续发展,肯定文化构成和平与安全的重要对话资源。这在一定意义上当归功于教科文组织和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长期以来在文化领域的不懈努力和政策共识:要将世界带入可持续发展且充满活力的道路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至关重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在发展的三个支柱上分别有效地推动可持续发展,且有助于满足和平与安全的需要。可持续发展的实现离不开和平与安全,而和平与安全的概念范围远远超出军事范畴。各国的安全同样取决于经济繁荣、社会公正和生态稳定。除其他因素外,造成环境威胁的因素主要有:全球升温和由此引起的海平面上升、干旱、荒漠化、极端恶劣气候、人类引起的自然灾害、缺水和水污染、生物多样性丧失、自然资源开采过度,以及新疾病的出现(如全球面临的新冠肺炎冲击)。这些问题都对全世界的和平与安全造成重大威胁。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有助于改善公众的社会和文化福祉,也有助于推动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伟业。


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人与环境之间的互动作用关注可持续发展成为“藏医药浴法”申遗工作的一条主线,尤其是在保护措施的设计、编制和实施规划方面都从全方位和一致性两个角度给予了充分考量。这一关键维度在委员会评审决定(DECISION 13.COM 10.b.8,para 4)的结语中得到了高度认可:


赞赏该缔约国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强调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传统知识的重要性,并提供了人类与其环境之间可持续联系的积极例证。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五大领域中,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与实践主要涉及相关社区在与自然环境的互动中传承和发展起来的知识、诀窍、技能、实践和观念表述。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强烈地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和精神世界,并且成为许多社会实践和文化传统的基石。反过来看,相关的知识和实践也塑造了自然环境和社区更广泛的生活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相关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因而对其社区具有相应的文化意义和社会功能,并在人们的生活实践中不断再创造,构筑了表现形式和知识体系的文化多样性。与此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解释世界,并塑造世界,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个人行为、消费模式、与环境和资源管理有关的价值观,以及人与自然的互动。而地方知识体系、本土经验和民众智慧,以及人们代代相传的环境管理实践则为应对生态挑战、防止丧失生物多样性、减轻土地退化和缓解气候变化效应提供了有价值的深刻见解和工具意义,可以应对或解决当今人类命运共同体面临的许多挑战。“藏医药浴法”的申报实践正是基于对环境可持续性的思考与回应。


“藏医药浴法”在其生生不息的代际传承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的在地化实践,诸如本土遗传资源、植物知识、水资源管理智慧、仪式实践、人生仪礼、社会组织、传统节日、母语表达,乃至视觉艺术;与此同时,家族传承、师徒传承、社区传承等传统模式与寺院医学院和现代高等教育也形成了深度融合。而人与自然互为依存、人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观,成为相关社区、群体及传承人和实践者维系其文化认同的核心理念。因而,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保护自然环境往往与保护社区的宇宙观及其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紧密关联;而保护世界观或信仰体系比保护自然环境更具挑战性。



三、健康实践:提高有关活态遗产

及其重要意义的认识


为配合联合国于2016年1月1日实施的《2030年议程》,《公约》缔约国大会在同年6月召开的第六次届会期间通过决议,在《操作指南》中新增一个章节,即第六章“在国家层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可持续发展”(第170至197段),其中就“医疗保健”与“包容性社会发展”提出了若干建议性指导(第179段),并指出“缔约国将努力确保承认、尊重和弘扬被社区、群体和个人视为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一部分且对福祉有益的健康实践,包括其相关知识、遗传资源、实践、表现形式、仪式和信仰,并利用其潜力为实现全民优质医疗保健作出贡献。”进而从“培育科学的研究和调查方法”“采取适当的法律、技术、行政和财政措施”“加强各种医疗保健实践和体系多样性之间的协作和互补”三个方面鼓励各缔约国将相关非遗实践纳入医疗保健,实现包容性社会发展。


“藏医药浴法”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受到了《操作指南》的启发,包括五年保护计划的制订一直贯穿着绿色健康实践的定位与思考。这也当是审查机构在其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ITH/18/13.COM/10,para.27)中将“藏医药浴法”申报材料推荐为“范例”的一个理据。该报告指出——


由中国申报的“藏医药浴法——中国藏族有关生命健康和疾病防治的知识与实践”,展示了活态遗产在提高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的认识方面所具有的巨大潜力。扎扎实实的社区参与当受到称扬。


这段评价有两层含义。一方面,充分肯定社区、群体和个人不仅是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的传承者,也是维持环境的重要行动方,尤其是这类非遗实践的代代相传,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管理和利用自然资源具有不可低估的潜在作用。另一方面,该遗产项目的申报和保护措施的制订始终以社区参与为基础,同时依靠相关群体和传承人与实践者自行开展的研究及取得的成果,从有关生命健康和疾病防治的传统实践和集体智慧中汲取了鲜活的经验,乃至转换为遗产表述的要领。


该遗产项目包括天然矿泉浴与人工药浴两种基本实践方式,依托的是相关社区和群体与其共同生活的青藏高原这一特殊环境的持续性互动;既与如何认识人与自然、人与环境、人与社会的观念、思想、智慧和经验密切相关,也与如何可持续利用和管理遗传资源和自然资源的地方知识系统不可或分。例如,其中的人工药浴基础方统称为“五味甘露”,其主药有5种,即生长于草甸的甘露小叶杜鹃、生长于阳山的甘露高山柏、生长于阴山的甘露西藏中麻黄、生长于水边的甘露水柏枝、生长于旱地的甘露大籽蒿;其辅药有青稞、碱花等。施药时可根据病人病情选择其他药浴方,也可配以其他辅药。据文献记载,藏药浴能治疗上百种身心疾病,目前普遍应用于临床治疗与预防保健,尤其是对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痛风、强直性脊椎炎、产后风、腰椎间盘突出症、银屑病等10多种疾病有着特殊疗效。2009年以来,藏药浴已纳入藏族地区的居民医保体系。因而,“藏医药浴法”申报材料说明,促进与自然和宇宙相关的传统知识和实践,积极发掘、研究、探索时令、气象、物候变化对人体健康和疾病防治形成的影响,有助于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医药体系形成功能性互补。至于说到“扎扎实实的社区参与”,申报工作确实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这里不再赘述。


在后续行动计划中,我们应当继续关注可持续发展的相关议题,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可持续性,比如从“医疗保健”促进包容性社会发展,可进一步致力于“培育科学的研究和调查方法,包括社区和群体自行开展的,旨在了解和保护社区、群体和个人视为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一部分的医疗保健实践的多样性,展现其功能和效力,并确认其对满足医疗保健需求的贡献”(《操作指南》179段)。



结语:一滴水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对“中医药”作出了明确的定义,即“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第二条)。由此,“中医药”成为中华各民族医药的概称词(cover term)。同时该法规定,“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传承活动”(第四十二条)。这里让我们回到本文的开头,以重温代表作名录的宗旨。委员会在其决定中对“藏医药浴法”列入名录的积极意义有如下评价(13.COM 10.b.8,para.2):


R.2:该实践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广有关自然界的知识,推动自然资源保护。将该遗产项目列入名录将彰显这些为全世界不同文化所共享的特质。该遗产项目的传统和制度化实践形成了协同增效作用,可增进不同实践者群体之间的相互尊重,并激发其他社区间就有关健康和疾病防治实践开展对话。


目前,我国传统医药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有137项,含23个大类;传承人132位,其中女性14人;至少涉及12类少数民族传统医药。正如钟敬文所言:“一滴水的意义是不能低估的。”作为《公约》框架下分列的第四个非遗领域即“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的实例,“藏医药浴法”的申报和列入可谓以小见大、以一见十。那么,在人与环境之间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上,该遗产项目申报文本中制订的各项保护措施若落实到位,其保护实践和经验总结便具备了个案的意义,对蒙古族医药、维吾尔族医药、苗族医药、傣族医药、彝族医药,乃至整个中医药的保护和传承当能形成涓滴效应,并且或可为其他非遗项目积极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价值观纳入保护策略的考量树立样板,从可持续发展的多个向度上探索进路,总结中国实践,提炼中国经验。因此,我们依然有必要对“藏医药浴法”如何进一步对代表作名录的宗旨作出实际贡献进行更广泛的思考,这也正是申报工作和履约工作的长远意义所在。



诚然,我们既要充分关注《公约》名录中已载入的相关实例,也要从未能列入名录或退回提交国的申报材料中汲取经验教训。从近年缔约国的申报实践看,有些非遗实践对环境的可持续性构成了风险,如造成环境污染,或过度开发继续实践遗产项目所需的自然资源;同时,也有一些非遗实践具有促进环境友好的积极作用,如利用自然能源,或发掘传统知识和传统技术本身具有的可持续潜力。此外,还须更多地关注商业化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并避免因旅游业的发展而使遗产项目步入去语境化的危途,如吸引更多的游客参与仪式实践。因此,建立有效机制,监测和评估相关遗产项目的保护成果、挑战和经验教训,也是中国非遗保护实践的必经之路。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藏医药浴法”申报材料凝聚着各相关行动方的力量和智慧,尤其是提供建设性意见的社区代表、群体代表和传承人代表,具体参与申报文本编制工作的撰写人,申报片拍摄制作团队,还有申报论证专家组都付出了大量心血和汗水。受文化和旅游部委派,笔者有幸作为成员之一进入以藏医药专家为中坚力量的工作团队,负责协助申报文本和申报片脚本的撰稿工作。这篇小文与其说是总结个人参与申报实践的一些心得,毋宁说是代表“我们”这支团队完成的一篇“作业”,以利各利益攸关方将“藏医药浴法”的申报实践作为保护实践的一面镜像。回想当初获悉该遗产项目的申报材料成为范例,对大家而言多少都带来了意料之外的“欣喜”。毕竟这份褒扬也是对中国申报实践的一种肯定。凝精聚神之际,还是希望所有行动方能将委员会决定转化为自反性思考的又一个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把握好后续保护计划的实施方向,在不断总结和不断反思中切实做好该遗产项目的保护工作和履约工作。这段文字也权且当作交代本文写作的初衷。


(推文在发表文字基础上有修订,引用以原刊为准。)

   

    文章来源:《民间文化论坛》2020年第6期

    图片来源:网络

免责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立场,与本号无关。

版权声明:如需转载、引用,请注明出处并保留二维码。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民俗学论坛

You May Also Like

About the Author: 中国民俗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