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士贤] 动物伦理与非遗“马戏表演”

摘    要:马戏表演有着悠久的历史,并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随着动物伦理的发展和相关动物保护政策的实施,马戏表演活动遭到媒体和民众的诸多批评与抵制。广州动物园关停马戏团事件,引致媒体和社会对动物伦理的广泛讨论。本文认为,要解决马戏表演的动物伦理困境,马戏行业应与动物保护政策同步发展,在为民众提供娱乐表演的同时,更应注重对民众进行动物知识科普和动物伦理教育。


关键词:马戏表演;文化遗产;动物伦理;动物保护


作者简介:温士贤(1982-),男,河北迁西县人,博士,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副教授。

马戏表演是历史上形成的一项娱乐活动,至今在马戏团和各类动物园中仍普遍存在。在古代,“马戏”是以人骑马的超常骑术及驯化马和各种动物来表演各种技艺的百戏项目。随着时间的推移,“马戏”的内容和形式逐步丰富,形成了集驯兽、特技、滑稽、魔术于一体的格局。可以说,马戏表演是以驯服动物为表演手段的一种艺术形式,它彰显了人对动物、对自然界的探索和征服。2008年,文化部将马戏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意味着传统马戏行业进入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并应获得相应的资金和政策支持。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出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动物保护之间的矛盾。近年来,随着动物伦理的进步和一系列动物保护政策的出台,人们对马戏表演活动表现出一种纠结心态。一方面,人们喜欢亲近动物,喜欢观看动物各种惊奇的表演;另一方面,人们对动物驯养以及在其驯养过程中遭受的暴力和痛苦表示痛心。正如人文主义地理学家段义孚(Yi Fu Tuan)先生指出,“在人与自然的复杂关系中,人与动物的关系是问题出现最多、人的罪过体现最深的方面。”动物为人类提供了饱暖之需、精神安慰和身心享受,可以说,动物成为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人类社会对动物应该怀有感恩之情和敬畏之心。近年来,在动物保护主义和相关动物保护政策的要求下,各大马戏团和动物园纷纷减少或取消马戏表演。


2017年8月,广州动物园解除与园内马戏团的合作关系,此举导致双方出现较为激烈的冲突和争执。这一事件,在新闻媒体和普通民众间引起广泛讨论。从动物保护的视角来看,这无疑是社会文明和动物伦理进步的表现。然而,对马戏行业来说却是一场重大打击,这不仅意味着马戏行业失去了生存根基,同时也使马戏艺人的文化信念遭到彻底否定。


一、动物伦理的历史演进


动物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自人类诞生之初便伴随着对动物的征服、驯养、役使和食用。特别是对采集狩猎部落来说,人类与动物更是相伴相生。在人类征服动物的过程中,逐渐产生了不同形态的动物伦理观念。民族志研究表明,许多部落将动物视作具有灵魂的自然生灵,他们一方面猎杀动物以获取食物,另一方面也对动物抱以敬畏之心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人类对动物的认识也在逐步加深,人与动物之间的伦理关系也在进行相应的历史演进。


在世界各民族的创世神话中,均有对人与动物关系的论述,这些论述反映了人与动物关系的最初形态。在西方基督教的经典《圣经》创世纪中描述到,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塑造了人,并祝福他们“要生养众多,遍布全地,治理这地,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的活物。”《圣经》对人与动物的关系做出等级结构划分,这一点成为西方动物伦理观念的源头。在欧洲启蒙运动之前,西方学者普遍认为动物是没有灵魂、没有理性的。在这种认知下,人们对动物缺少基本的伦理关怀。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主张自然界具有等级结构层次,理性能力低下者是为能力较高者而存在。他在《政治学》一书中指出,“植物的存在就是为了动物的降生,其他一些动物又是为了人类而生存,驯养动物是为了便于使用和作为人们的食品,野生动物,虽非全部,但其绝大部分都是作为人们的美味,为人们提供衣服以及各类器具而存在。”人类是万物的主宰,人类有权利支配自然界的各种生命,这一思想一度支配西方动物伦理的发展。



尽管其后有些学者反对虐待动物,但这并非出于对动物的伦理关怀,而是惧怕对动物实施暴行会影响到人的道德。最为典型的是中世纪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的观点,他认为,无理性的生物不能主宰自己的行为,无理性生物的存在是为了理性生物的利益。他明确地指出,“人不能残忍地对待动物,不过这不是因为它们自身的缘故,而是因为对动物残忍也会将这种思维转移到对待其他人的方式上。”这种认知决定了人们对动物的行为态度。在动物解放运动的倡导着彼得·辛格(Peter Singer)看来,在人与动物的关系史上,“最后的、最荒唐的并给动物带来最痛苦后果的基督教信条,是由17世纪上半叶的笛卡尔哲学产生的。”受机械学的影响,笛卡尔(Rene Descartes)哲学主张一切生命都是由物质所构成,其行为应由机械定律所决定。在笛卡尔的哲学思想里,认为动物只是一台神造的机器,并且动物没有类似于人类的语言。由此,笛卡尔得出结论:“禽兽并非只是理性不如人,而是根本没有理性,因为学会说话是用不着多少理性的。”所以,动物不能像人一样享受快乐,同样也没有疼痛或任何其他感觉。笛卡尔的学说,为当时欧洲盛行的活体动物实验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当时麻醉尚未发明,活体动物实验必定引起动物的极度痛苦,而笛卡尔的哲学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动物实验者面对动物痛苦挣扎时的焦虑和不安。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动物也是有意识、有理性的生物。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Voltaire)反对将动物视作没有理性、没有情感的机器。他愤恨地指责到,“说牲畜是无知识也无感情的机器,永远用同样的姿势做它们的动作,什么也不学习,什么也不求改进等等,这是多么无知多么可怜哪!”此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到动物理性,并强调人对动物应负有道德责任。在康德(Immanuel Kant)看来,我们对动物的责任就是我们对人类的间接责任,虐待动物会使人性变得残酷无情。但康德并不反对人类利用动物,他只是反对为了竞技而对动物实施残忍行为。英国哲学家休谟(David Hume)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论述到,“如果有这样一种与人类杂然相处的被造物,它们虽有理性,在身体和心灵两个方面具有如此低微的力量,以至于没有能力作任何抵抗,对于我们施予的最严重的挑衅也绝不能使我们感受到它们的愤恨的效果;我认为,其必然的后果就是,我们应当受人道的法则的约束而礼待这些被造物,但确切地说不应当受关于它们的正义的任何限制,它们除了拥有如此专擅的君主,也不能拥有任何权利或所有权。”由上述观点可以看出,所谓的动物伦理在西方启蒙运动之前并未得到认可,人们只是认为人类的道德观念应该延伸到其他动物身上。


进入19世纪,达尔文进化论的提出,从生物学层面扭转了以往人们对动物的错误认知。在《人类的由来》一书中,达尔文提通过诸多证据表明,“人和其它高等哺乳动物之间,在各种心理上,是没有根本的差别的。”生物进化论的提出,为动物伦理的出现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随着对动物认识的全面革新,人们赋予动物更多的人性关怀,人们的动物伦理观念也发生了重大变革。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阿尔贝特·施韦泽(Albert Schweitzer)强调,敬畏生命的伦理才是真正完整的伦理学,这里的敬畏生命包括了所有生物的生命。他指出,“过去所有伦理学的重大错误在于:它认为伦理只涉及人对人的行为。但关键在于,人如何对待世界和他所接触的所有生命。只有人认为植物、动物和人的生命都是神圣的,只有人帮助处于危急中的生命,他才可能是伦理的。”在处理人与动物关系方面,敬畏生命的伦理理念带给我们诸多教益。人类在利用动物为自身服务时,需要去关心它们由此而承受的各种痛苦,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这种痛苦的发生。


20世纪以来,动物权利与动物福利的呼声日益高涨。1975年,美国动物伦理学家彼得·辛格出版《动物解放》一书,该书被认为是动物解放运动的圣经。书中反对物种歧视,主张对不同的生命做平等的考虑。基于这一信念,彼得·辛格大力倡导素食,以减少人类在饲养、屠杀过程中对动物造成的痛苦。彼得·辛格的观点较为极端,因此也较难为普通民众所接受。其后,美国学者休斯(Hughes)提出“动物福利”概念,这一概念通常被定义为一种康乐状态,在此状态下,动物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其遭受的痛苦则减少到最小。休斯对动物福利的界定较为宽泛。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动物福利,是由考林·斯伯丁在《动物福利》一书中概括的“五大自由”原则,即生理福利、环境福利、卫生福利、行为福利和心理福利。动物福利理论主张,人类可以利用动物,但人类必须对动物施以人道主义的关怀。动物福利观点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广泛影响,一些国家甚至将其作为动物饲养行业的规范准则。


美国哲学家汤姆·雷根(Tom Regan)提出了动物权利概念,力图为动物福利和动物权利理论提供哲理支撑。在《为动物权利辩》一书中,雷根从哲理层面辨证地指出,根据一贯性的原则动物也拥有一些基本的权利。雷根认为,只要是生命主体,就有其固有价值,并拥有道德权利。他主张,动物作为生命主体,理应享有基本的道德权利,并且与人类平等地享有这种权利。动物福利和动物权利的观点,也遭到一些学者的反对和批评。如劳伦斯·C.贝克(Lawrence C.Becker)强调“较之于动物的福利,人类的福利在道德上具有优先性。”而R.G.弗雷和艾伦·怀特(Alan White)等人则直接否定动物拥有权利的观点。由上述论证可以看出,西方学界对动物权利和动物伦理问题仍存在较大分歧。但就实践层面来看,世界各国为保护动物,改善动物生存条件都做出了不同程度的努力。



在中国传统儒释道思想中,对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有着丰富的论述。儒家思想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如儒家经典《中庸》中讲到“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释家强调众生平等,力戒杀生而主张素食,这与西方动物解放运动的观点极为一致。庄子在《齐物篇》中提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自然观,道家思想中“等万物,齐生死”的观念更是将人与动物置于平等的地位。尽管在中国社会普遍存在役使、食用动物的情况,但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却始终强调人与动物的和谐共生。特别是家养牲畜,在某种意义上成为家庭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对于现代意义上的动物伦理和动物保护问题,中国学者的研究则较为滞后。


中国学者一方面从传统思想中挖掘动物伦理思想,同时也对西方动物伦理做出借鉴和反思。李山梅等人认为西方动物伦理起源于西方环境伦理,而中国的动物伦理是建立在恻隐之心的基础之上,二者虽然在理论和实践上各有特点,但殊途同归。总体来说,中国学者对动物伦理持保守态度。一些学者从法律维度出发,对西方的动物伦理进行反思。陈本寒、周平认为,“动物不可能成为人类道德和法律的主体,动物在法律上仍是特殊的物。”孙江则指出,当前在我国谈激进的动物权利论主张不切实际,而相对温和的动物福利理论则更加适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并且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从政策层面来看,中国政府逐步接纳了动物福利的伦理理念,并相继出台和完善了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此同时,在中国民间社会,动物保护主义的呼声日益高涨,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与动物之间关系的改善以及人们动物伦理观念的进步。作为一项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马戏表演难以向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得到民众的广泛支持。在动物保护主义的话语下,马戏表演这一古老的娱乐项目成为媒体和民众批评的对象。


二、动物伦理的进步与马戏行业的没落


马戏在中国有着上千年的历史,是传统社会中的一项重要娱乐活动。据考证,“马戏”一词最早出现于汉代。汉代桓宽所著《盐铁论》记载:“今民间雕琢不中之物,刻画无用之器,玩好玄黄杂青,五色绣衣,戏弄蒲人杂妇,百兽马戏斗虎,唐锑追人,奇虫胡妲。”桓宽的记述为我们提供了两条信息:一是马戏作为专有名词第一次出现;二是这一时期出现大量驯化动物的娱乐活动。在汉代百戏图中,“驯象、驯虎、驯鹿、驯蛇均有发现,这些兽类显然已驯服温顺了。”可以说,古代社会以驯化动物为依托的娱乐活动,即是今天马戏表演技艺的雏形。


进入唐代,马戏表演技艺进一步成熟,所驯养之动物品种也进一步扩大。大至大象、犀牛,小至斗鸡、蟋蟀,均在驯养之列。“驯象”、“驯犀”在盛唐时期属重要的马戏表演项目。西藏桑鸢寺唐代壁画上描绘的,有力士与象角力,使象假作摔倒;还有令象以前足及鼻为支点,后脚凌空,做倒立动作。宋代是马戏发展史上的又一高潮时期,其主要成就在于骑射结合和表演内容的增多。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中记载,当时已有“猴呈百戏”“鱼跳龙门”“使唤蜂蝶”“追呼蝼蚁”等马戏节目。《东京梦华录·驾登宝津楼诸军呈百戏》中详细描绘了当时的马戏表演情况:“合曲舞旋讫,诸班直常入祗候子弟所呈马骑,先一人空手出马,谓之‘引马’。次一人磨旗出马,谓之‘开道旗’。次有马上抱红绣之球,击以红锦索掷下于地上,数骑追逐射之,左曰‘仰手射’,右曰‘合手射’,谓之‘拖绣球’……”由上述记载可知,当时的马戏表演已有高超的表演技巧和巧妙的节目编排。马戏表演的发展,反映出当时人们对动物习性有了丰富的认知经验,已能够驾驭各类动物供人消遣娱乐。


马戏表演不仅在民间盛行,同时也深得王公贵族的喜爱。在唐宋时期的皇宫御苑中,均驯养有大量珍禽异兽,并且表现出较高的马戏表演技艺。唐宋之后的统治者,娱乐趣味逐渐转向了杂剧和戏曲方面。马戏表演遂成为难登大雅之堂的江湖把戏,多是在民间以跑马卖解的形式开展表演活动。在日常生活中,马戏表演成为马戏艺人的谋生手段,而驯养的动物则成为他们的亲密伙伴和经济来源。


马戏表演并非中国所独有,世界各国都有不同形式的马戏表演活动。西方史料记载中最早出现的马戏团,是1769年于英国伦敦所创立的菲利普·艾特雷马戏团。在19世纪早期,美国玲玲马戏团采用进口大象进行巡回展览的方式吸引大众,马戏表演在北美风靡一时。西方马戏表演形成了以玲玲马戏团、太阳马戏团、纽约大苹果马戏团为代表的马戏团。随着中西文化交流的增多,中西之间的马戏交流活动也渐次出现。19世纪后期,西方马戏团进入中国进行马戏表演,从而为中国马戏行业带来诸多新的表演形式。



马戏艺人虽然具备特殊技艺,为人们生活带来丰富的娱乐活动,但在封建社会却被贬为下九流。艺人子弟在明清时代不能参加科举考,难以实现向上层社会的流动,这也促使马戏表演技艺成只能在特定的群体内传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将马戏和杂技等视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马戏艺人的社会地位得到提高,马戏表演一度成为国际文化交流的重要媒介。在这一时期,苏联马戏团,法国、蒙古、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等国的杂技团先后来中国访问演出。在20世纪60年代,为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北京、上海、齐齐哈尔建立了大规模的马戏队,大连、武汉、安徽等省市也先后搞起了大篷式的演出。”马戏表演,在中国民间社会一度兴盛。


对于自然界的动物而言,学会生存就是其生命训练的全部内容。然而,对马戏团中的动物而言,它们必须学会配合马戏艺人的指示,学会超常动作技巧才能得到较好的待遇。在传统的马戏表演中,经常会看到动物表演失误而遭到马戏艺人的暴打。现在,随着动物伦理的发展,人们对动物给予更对的尊重和关爱,在马戏表演中很少见到马戏艺人的暴力行为。动物伦理的发展给马戏行业的驯养理念带来重大冲击,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马戏的表演形式和欣赏趣味。


马戏表演不仅受到动物伦理的制约,同时也遭受各种动物保护政策的限制。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禁止或限制动物表演。我国林业局于2010年7月下达《关于对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单位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和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低俗广告、野生动物与观众零距离接触、虐待性表演、违规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等各种不当行为。同年,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要求各地动物园和其他公园要立即进行各类动物表演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2013年7月,住建部发布《全国动物园发展纲要》,提出未来十年中国动物园发展的总目标是实现由传统动物园向现代动物园的转变,并明确指出要杜绝任何侮辱、虐待、恐吓殴打动物的行为,杜绝各类动物表演活动。2017年7月,住建部颁布国家行业标准《动物园管理规范》,在总则中明确动物的五大福利,同时规范明确规定动物园不应开展下列活动:“1.用野生动物进行表演;2.在游客视线范围内投食活体动物;3.将野生动物作为道具用于商业活动。”这些政策的相继出台,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动物园和马戏团中展演动物的生存质量。在相关政策的限制下,国内马戏团和动物园均大量削减动物表演的数量和种类。


三、广州动物园关停马戏团事件分析


近代以来,马戏团与动物园相伴相生,马戏表演使居民能够更加亲近野生动物。然而,现代动物园不再是单纯地供游客观赏动物的场所,而是在政府监管下科学运营的公益性机构,并具有动物保护、动物研究、科普教育和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随着动物伦理的发展和动物保护政策的实施,国内各动物园逐渐减少或取消了马戏表演活动。广州动物园关停马戏团事件之所以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当前人们对人与动物关系的深刻反思。


1.广州动物园与马戏团的决裂


广州动物园历史悠久,其前身是1928年国民政府在广州市中山四路建立的永汉公园,当时展览动物60余种,200多头。1956年7月,广州市政府征用先烈路地段的麻鹰岗一带作动物园新址,并于1958年10月正式落成对外开放。早在2002年广州动物园便成立了自己的研究中心,专门从业野生动物保护研究工作。2006年来,园区先后被认定为广州市科普教育基地、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国家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可以说,广州动物园正在经历由传统动物园向现代动物园的转型。


历史上,广州动物园也曾尝试经营马戏表演业务以增加营业收入。但由于缺乏马戏艺人,其马戏表演项目始终难以发展。1993年,广州动物园到马戏之乡安徽省广德县请“外援”。在广州动物园的邀请下,安徽省广德县的驯兽师黄迎志带着自己马戏团一行10人来到广州。与黄迎志等人一同迁至广州的,还有马戏团的东北虎、黑猩猩、黑熊、猴子等动物。最开始的时候动物园和马戏团是合作关系,马戏团里既有动物园的工作人员,也有来自安徽省广德县的马戏艺人。他们在广州动物园内,通过人为诱导式的训练方式,向市民游客以收费的形式开展动物表演。2012年,广州动物园将马戏表演场所命名为“动物行为展示馆”。从这一更名可以看出,马戏团在有意识地避开“马戏表演”这个词汇。马戏团在广州动物园从事马戏表演20余年,其与动物园的关系也由最初的合作伙伴变成了租赁关系。广州动物园仅是为马戏团提供表演场地,马戏团成为动物园中的独立经营单位。


在2017年8月合同期满后,广州动物园便不再与马戏团续签场地租赁合同。实际上,早在半年前广州动物园便告知马戏团收回场地事宜,但是马戏团一直都不愿意接受这一事实。在动物园管理方发出终止租赁合同通告后的几天时间里,黄迎志带领的马戏团仍在试图维持马戏表演活动的正常运营。2017年9月7日,动物园管理方对“动物行为展示馆”实施围蔽,马戏团的售票演出也被迫停止。目前,广州动物园与马戏团之间的纠纷已诉求法律程序。黄迎志表示,马戏团并不存在故意违反租赁合同的违约行为,而是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撤出场地。马戏团驯养了包括老虎和熊等四十多只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另有十几名员工,这些动物和人员的迁离安排非一朝一夕能完成,尤其是动物的迁居需要取得林业、建设、环保和旅游等部门的审查批准。


随着动物伦理观念的进步,政府和民众要求改造城市动物园的呼声越来越高。当前,大多数动物园都在逐步减少或取消马戏表演活动。广州动物园与马戏团的决裂,正是迫于当前政策压力与舆论压力所作出的反应。有学者指出,“展示动物是科普教育的最低层次,让人们在参观过程中萌生对动物的爱心才是科普的真正目的所在。”据广州动物园管理人员介绍,动物行为展示馆闭馆后,取而代之的是建设非经营性的科普展馆。走向动物科普、动物教育之路,是当前大多动物园的选择。


2.关停马戏团背后的舆论导向


广州动物园关停马戏团事件,本为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但却引发了诸多新闻媒体的跟踪报道。新闻媒体的报道并不在于事件本身,而是对其背后的动物伦理的反思和讨论。如南方都市报发表《广州动物园告别马戏城市与人都需要成长》一文,文章指出“马戏表演并非非法,但越来越与人们正在成长的价值观和判断标准相抵触,动物园遵循政府管理规范和行业约束,逐渐对到期的马戏表演合约表达拒绝的态度,其实也是在展示一座城市潜移默化的精神成长。”澎湃新闻也发表系列评论文章,并对动物解放、动物福利等动物伦理问题进行阐释。在主流新闻媒体的表述中,大多认为这一事件体现了城市文明的进步和对动物的关怀。


新闻媒体对广州动物园关停马戏表演事件报道

(截止2018年3月20日)


就普通民众而言,他们一方面对马戏团的关停表示惋惜,另一方面也对此表示认可和支持。人们逐渐认识到,在精彩的马戏表演背后,实际上是对动物天性的扭曲和动物自由的剥夺。如一名游客在接受访谈时讲到,“我很赞同取消马戏表演。因为训练动物挺残忍的。就算不是虐待,对动物也不是好事,因为动物的天性不是这样。表面上看是觉得好像很好玩,实际上背后的训练肯定是很残酷的。”从这一观点可以看出,普通居民的动物伦理观念在更新进步。正如汤姆·雷根所言,“从对待动物的态度可以窥见一个国家的伟大及其道德的进步。”可以说,正是由于人类文明的进步,普通民众对马戏表演才逐渐失去了兴趣。



在这场关于“动物保护”与“非遗”的论争中,马戏行业的业内人士试图做出辩解。早在几年前,中国埇桥马戏协会主席杨恒君曾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曾对马戏团的驯兽行为作出解释。他指出,“动物是马戏人的命根子,真正的马戏团不会虐待动物,反而是生怕动物有哪点磕了碰了或者生病了。”黄迎志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也表示,“他们和动物之间更多的是沟通而不是驯养,马戏团里动物和人是平等的,彼此也是有感情的,绝对不存在虐待或者残忍的训练。马戏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马戏的存在是对马戏文化、民间艺人的尊重,不应该被遗弃。”由上述言论可以看出,马戏表演在当前动物伦理和动物保护话语下的尴尬境遇。一方面,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马戏表演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另一方面,马戏表演活动却与当前主流社会的动物保护话语相违背。马戏艺人们虽然宣称不存在虐待动物行为,但他们却难以将马戏表演幕后的真实情境呈现出来,因此难以消除普通民众对动物饲养和驯兽过程的疑虑。动物的驯化是一个动物行为学问题,动物在何种程度上能够被驯化?它们在驯化过程中遭受何种痛苦和焦虑?对这些问题难以进行科学有效的测度。这一点,也成为当前马戏行业面临的科学难题和道德困境。


四、结论


随着文明的进步,人们的动物伦理观念由过去支配动物,转向对动物福利和动物权利的关注。这种转向不仅得到了民众的广泛支持,同时也得到国家政策法律的支持。正是在动物伦理的转变过程中,马戏表演越来越多地遭到民众的质疑与批评。特别是在中国,马戏表演一方面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理应受到尊重和保护,但与此同时也遭受到相关政策的限制和动物保护主义者的批评。如何在动物福利和动物保护语境下谋求新的发展,是当前马戏行业必须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实际上,人类有亲近自然、亲近动物的本性需求。特别是在都市化和工业化的环境中,民众接触自然、接触动物的机会日渐减少,而动物园及马戏表演活动是民众接触动物最为直接的方式。在强调保护动物、尊重动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动物展演过程中带给民众的反育作用。就动物保护和动物伦理教育而言,马戏行业有其无法替代的优势。马戏行业的发展应与当前的动物伦理观念保持同步,即在为民众提供娱乐表演的同时,更应注重对民众的动物知识科普和动物伦理教育。马戏艺人应在马戏表演和动物伦理之间找到自身的平衡点,惟其如此,马戏行业才能在社会文明和道德伦理的进步中得到延续和发展。


(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文章来源:《文化遗产》2018年 第5期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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