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敏]论晋东南汤王崇拜对古代地方社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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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晋东南汤王崇拜具有很强的地方特色,融入了乡土社会丰富的历史知识、民俗宗教和文化传统。在村社庙宇中,晋东南汤王崇拜通过“社”与“会”的组织方式传播和延续,特别是汤王庙会和祭祀演剧活动将民众聚集在一起,通过宗教信仰和道德观念依托祭拜的方式,得到巩固和加强,推动了对乡村经济的发展和信仰民俗的传承演变,形成了超越地方区域本身且难以磨灭的社会影响,其重要意义和价值不可忽视。


关键词:汤王崇拜;民间信仰;乡村社会;赛社演剧



在中国各地的庙宇中,供奉着数不胜数的神灵和被神化了的“英雄”,人们常常到庙里进香、祭拜的举动显示了“神”的灵验性。传统的庙会节日同样体现出神圣与世俗精神的融合。这些神灵和被神化了的“英雄”在被创造、信奉、诠释的历史过程中,自然深受着既是国家的、也是民间的,既是传统的、也是现代的影响。而民间庙会与节日的自发组织方式及地方自制系统正是在这种民间信仰的驱动下逐渐形成。近些年的田野调查显示,民间的赛社演剧活动很大一部分依托民间信仰和民间文化作为载体,依靠村社自己的经济力量来实现自我发展,并在地方管理上一度给中国乡土社会的权力格局带来了相当程度的改变,晋东南地区老百姓重视和推崇的民间信仰之一——汤王崇拜,就是很好的例证。 


一、汤王崇拜与乡村地方社会组织


首先,晋东南汤王崇拜根植于民众的心灵深处,更重要的是,作为帝王敕封与地方官吏积极参与的特殊社会文化事象,成为民众有时无法解决现实问题的精神寄托。


邻近太行、析城、王屋之间,流传着许多关于上古圣王的传说。这些地方的民众、士大夫在上千年的历史中,不断地将这些古老传说口耳相传并记诸于典籍,强化后人对于炎帝、黄帝、尧、舜、禹、汤等圣贤帝王的景仰,并成为古上党地区民众构筑民间信仰和地方文化的资源。《左传》云:“尧治平阳,舜治蒲坂,禹治安邑,三都相去各二百余里,俱在冀州,统天下四方”,此“祖有功、宗有德”成为帝王崇拜的必然要素。段友文先生认为,成汤崇拜分雅、俗两个层次,前者以官方为主导,属历代贤王之列;后者则传承于民间,目的是为了祈雨。汤王崇拜在晋东南地区最为频夥,与上古时期商汤伐夏的征战地点主要分布于黄河中下游,即晋、豫、陕三省的交汇地带有关。弗雷泽的《金枝》认为,试图用巫术去控制雨水是世界各民族中所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考古学的发现证明了晋东南地区远古就有成熟的农业文明,对雨水极度依赖,但其“十年九旱”的自然条件,加剧了民众雨旸愆期的集体性焦虑,由此,催生出该地区悠久而又繁杂的祈雨风俗和雨神信仰。如“浇旱魃”的陋俗;而雨神大部分依附于具体的河流湖泊,以龙神较为普遍。



创建汤王庙祈雨,可溯至唐末。据太平兴国四年(979)张待问撰《大宋国解州闻喜县姜阳乡南五保重建汤王庙碑铭》:“当州顷因岁旱,是建行宫逾八十年。”前推八十年,即公元899年,是唐昭宗乾宁五年。析城山的成汤庙,作为“汤王祷雨”的本庙和通过祈雨仪式“获取圣水”的本源地,于政和六年(1116),宋徽宗圣谕,赐“广渊庙”敕额,并封析城山神为“嘉润公”,向世人宣示桑林祷雨的灵验性和正统之权威性:


奉敕泽州阳城县析城山神诚应侯:朕天覆万物,忧乐与众,一刑有失,退而自咎。惟春闵雨,穑事是惧,夙兴夜寐,疚然于怀,历走群祀,靡神不举。言念析山,汤尝有祷,斋戒发使,矢于尔神。雨随水至,幽畅旁浃,一洗旱沴,岁用无忧。夫爵以报劳,不以人神为间也,进封尔公,俾民贻事。可特封嘉润公。奉敕如右,牒到奉行。前批已降,敕下广渊庙。四月三日卯时,礼部施行。


郑振铎先生的《汤祷篇》早已指出古代帝王“不仅是行政的首领,且兼是宗教的领袖”;故,成汤不仅是商王朝的创建者,也是古老传说“桑林祷雨”的主人公。这实际上是农耕社会里,面对低下的生产力现实,民众期盼风调雨顺的真实心理的集中反映。


剔除祈雨仪式中的不合理因素,仅从史料中记载汤王“斋戒,剪发断爪,以己为牲”来看,商汤在久旱面前承受的内心痛苦,绝不亚于老百姓在饥荒中承受流离失所的悲痛。商汤的体恤与仁德不断被民众神化,之前“灵验”的效仿,牢固地成为他们安抚心灵的有效手段,以及解决现实问题的最后武器。汤王崇拜,就以阳城析城山为核心,形成一个“成汤祭祀文化圈”;特别在宋代以后,扩布范围更加广泛,汤王庙开始大量创建,与之相伴随的是,一系列以取水求雨为主旨的独具特色的赛社演剧活动一直延续至今,被视为现代社会里原始遗风犹存的特殊民俗。


其次,由于雨水与上党地区地方民生休戚相关,迎神祈雨活动本身集中体现了村社之间的管理与组织,甚至形成了跨村落的村村联合,发挥了凝聚社群的功能。


“社”,最早用于土地崇拜,在汉代演化为“社神”,于是对“社”的崇祀便融进了地方保护的基本元素,并开始崇拜一些不朽的人物,尤其是那些一旦被证明是非常灵验的神明。在北宋朝廷敕封的号召下,成汤信仰在晋东南地区的影响持续发酵和扩散。《阳城县志》有云:


赛社迎神,断无不洁之粢盛,祷雨祈年尤深严肃。每岁仲春,各里人民向析城、崦山换取神水,仪从糜费,不能枚举。


现存较早的汤王行宫,始建于金代并存留至今者不胜枚举。如,金皇统九年(1149)的泽城村汤帝庙,金正隆二年(1157)的西上坊村成汤王庙,金大定二十年(1181)的辛壁村成汤庙,金大定二十三年(1183)东冶镇汤王庙,金泰和八年(1208)的下孔村成汤庙,金大安元年(1209)的南底村成汤庙,金大安三年(1211)的下交村汤帝庙,金大安二年(1210)的封头村汤帝庙,等等。正是在金元时期,析城山成汤庙便成为当地官员、士绅主持祈雨祭祀的场所,也成为衡量其政绩的重要依据。元顺帝至元四年(1338)阳城大旱,主簿周克明扶病徒行析城山祷雨获应,县城乡各处纷纷立碑赞颂,《阳城金石录》中就录有四通碑文。碑刻中记载的另一个“超然有为而克尽厥职者”,即监州公忽都贴木儿。在《山西石刻丛编》中录有两通碑文称颂他的事迹。



社祭与农业生产紧密相关,在古代祭祀仪礼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汤祷为致雨,社祭为祈稷,均有祈求风调雨顺的功用,这或许是很多地方的汤王行宫逐渐成为村中“大庙”的缘由。正是从自宋代开始,泽州地区的“社”经历了从土地神崇拜到雨神崇拜的转变。始建于金代的泽城成汤庙,有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重修成汤圣帝神庙记》载:“由衙道土地祠前,居民建立汤帝祀焉,盖有年矣。”此言在土地祠的重要位置上,村民又建立了成汤庙,表明成汤祭祀逐渐被赋予了社庙的性质。元至治二年(1322)的《创建圣王行宫之碑》,碑阴题名参与修庙的就有十六个村落,可见,在元代,沁水县土沃乡下格碑村圣王行宫实际上就是附近十几个村社联合祭祀成汤的社庙。明清时期,成汤行宫作为社庙的意义更为清晰,以至于“县中各里皆有成汤庙以祈雨泽”。这种联村的祭祀组织,保证了村社传统的延续。不过,随着历史的发展,个别分散的村落开始从原来的祭祀系统中分立出来以独立的姿态与其余的社交往,清中期后,社在泽州的组成总趋势是由几十村组成的大社逐渐向数村组成的社以及单个村落组成的社发展。但与此同时,村落自治也出现了多元化的格局。


根据社会学现代化的理论来说,一个传统到现代化转型的社会,必定会伴随着传统价值的衰落。当代中国社会经历着剧烈的社会变迁,一段时间内,随着城市发展和工业化,普遍将宗教与信仰视为封建迷信的残渣余孽,造成很多地方的民间信仰传播和延续的断层。农村社区由于较少获得政府的重视,民间宗教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获得自治的空间。在很多地方,村民们开始重建庙宇,以此表达他们对神灵的敬仰以及对传统价值的恢复。民间信仰的丰富内容和实践活动正在成为人们寻求意义、获得群体归属的重要支持。今临汾市翼城县的一篇《汤王庙赋》,就是村民对汤王敬仰之情的真切描绘:“赤地七载荒旱,祈雨祭身桑林。登坛六责兮,当警天下人主;爱民无己兮,垂裕万代后昆。……”维持这种稳定性背后的力量,就是历史传统本身的凝聚力。由此,在乡村的宗教世界里,“人们重视的是与正面力量和谐共处及合作下所达致的生存和成就”。


再次,人们借用以成汤为代表、受到国家敕封的人格神,继承了传统祈报和社祭仪式,广建庙宇,并通过赛社演剧等祭祀活动,强化了村社自制组织的权威性。


商汤的德政,是受到当世百姓的爱戴和后世百姓崇拜的基础,也奠定了其在《荀子·议兵篇》中尧、舜、禹、汤“四帝”的祀典地位,对历朝历代统治者的施政行为亦影响深远。《泽州府志》和《潞安府志》就分别记载了唐玄宗为晋东南民众祈雨的史实:“开元十二年(724),泽、潞大旱,帝设坛宫中,亲祷暴立三日。”泽、潞的旱情让皇帝亲自设坛暴立祷告,显然是对上古时期“商汤祷雨”仪式的模仿,这说明统治者对于晋东南的农业用水相当重视。特别是清代,乾隆帝继承了顺治、康熙、雍正重农的政策与思想,提升了雩祭在国家祭统中的地位。乾隆二十四年(1759),全国大旱,乾隆帝亲祈圜丘,虔诚地对天帝称臣,历数施政过失,感召甘霖,使有清一朝祈雨祭神活动达到了极致。这种宗教崇拜最终逐步演变为中原农业社会普遍认同的“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的圣王之祀。


社,随着金元时期权力的扩大,逐渐成为最为重要的地方基层组织和乡村秩序的核心;春祈秋报、迎神赛社、祈雨取水等村落活动,无一不通过“社”而在大庙中隆重举行。由此,析城山成汤庙“四方请水以祷旱者,岁以万计”,影响所至,到元代已成为联合晋南豫北很多村社的大型祭祀中心。再如,下麓村成汤庙《补修成汤庙碑记》载:“我泽郡下麓村,有成汤圣帝庙,为春秋祈报之所,长幼萃集之区”。在成为村社大庙的过程中,乡民们不仅继承了先祖对风调雨顺的期盼,还赋予了汤王各种社会需求的职能,给商汤崇拜打上了实用的烙印,使其充溢于晋东南和豫北地方社会生活的各个侧面,于是,以村社为单位的祭祀活动变得越来越频繁和越来越重要。汤王崇拜,已然不仅是一个古老的传说,而是经过历史积淀留存在乡民记忆中的“集体无意识”。从开始对“土地神”祭祀,再到围绕祈雨与社神祭祀相融合形成地缘组织,为强化村社大庙的权威性,而进一步扩展与左右村社的联合,“社”逐渐成为村民长幼咸集、恭敬神明、劝善惩恶的公共地点和议事场所。


山西阳城县下交村汤帝庙金代舞楼


二、汤王崇拜与乡村地方经济


首先,宗族在中国的传统社会具有极其特殊的地位,几乎把持了乡村生活的一切事物,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地位是由经济实力来彰显的。据张研先生所述,从文教仓储、水利赈济到道路津梁、社会保障等全部是基层社会实体组织的家族宗族乡族以及族绅、邑绅主持的,而世家大族不仅捐助本村办大庙,而且还需担任社首来体现本族的地位,这也是弘扬家族声名的好时机。


沁水县湾则村汤帝庙《湾寨村重修汤帝庙碑记》载:齐氏三兄弟齐智、齐义、齐信把地基捐施大社,才创建了社庙汤帝庙,且从碑阴的捐款名单看,齐氏占据了多数,并连续三代作社首,与本村其他姓氏一起管理社事;沁水县苏庄村汤帝庙《重修汤帝庙碑记》亦载,碑文撰写者乡耆崔含珠父子及侄子崔致君都长期充任社首,从雍正十年(1732)其父首倡本社修舞楼戏房,又在到乾隆间“外募客伙,内出己资”,用六年盖起正殿并修了耳殿、配殿、看楼、大门等,之后叔侄前后相继捐己资,外募捐,得百金而重修大庙,在主持社事与维修庙宇中展示了家族强大的经济实力。据此,作为祭赛汤王的“社”,在村社被纳入国家基层建制后,逐渐成为庙宇筹建的主导社会力量,而且还在乡村公益事业的投资上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阳城县郭峪村《汤帝庙公约墙碑》就约定,汤帝庙作为“公所”,不得寄放“污秽之物”,不得损毁庙中之物,亦不许“任意借取”“庙中对象”以至于“失落无存”。


由此可见,明清时期,即使是凡尘落素中的一个小小村落,重修庙宇之规模盛大、历时之冗长,也不可想象。由于对于成汤的崇拜,村民往往不惜财力物力对庙宇加以整修崇饰。辛壁村嘉庆二十二年(1817)《重修成汤殿碑记》的作者即惊叹:“闲尝游历村落,见夫山庄弹丸,亦皆崇尚神工,多有为增修庙宇,不惜财力,或开拓旧日规模,或增饰前人制作,极宏敞之势,尽壮丽之观。”泽州县辛壁成汤庙明弘治十四年(1501)碑又道:“尔来十载,经营络绎不绝,其用功也深,费财也庶”,故“刻诸坚铭,属予为志”。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重修成汤大帝庙碑记》,即记长子县王晃村清乾隆间有马王社七人,同住持请合村社首“公议创建,兼议重修”庙宇:


是举也,其所费者,马王社七人,素积资财三百三十八千也。又村中照地捐谷,催拔人工与牛工者,大社社首千一人也。至总督其事而鸠工庀材,又请村中素有经济六人,递更代而寒暑不辍,以共勷厥成者,则道会司郭来源功也。


晋东南地区村落之间的关系,因共同拥有、经营神庙,且共同负责年度祈雨活动而更加紧密。汤王庙碑中频频出现“鸠工庀材”,建修之绩,不胜枚举。在各村社事务中,主持、修缮、捐款一系列的大项目都源于村民们对于地方传统信仰汤王崇拜及祭祀活动的执着和虔诚,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金元鼎革中该区域村社组织的延续性,在当地民间的威信力可想而知。正是“今之祠宇,或敝而后修,或未敝而重修,且或不甚敝而大为改修,则力多费繁。以今视古,其难易有较然者,而人情世风于此,亦概可见焉。”


山西阳城县泽城村汤帝庙金代舞庭遗构


其次,商人对庙宇的捐助,以及通过举行盛大的庙会活动也是带动古代乡村经济运行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因。


士农工商中,商人地位一直最低,但修庙宇、建戏台他们为村社捐银往往最多。晋东南有地方势力之家,即潞泽商人属于晋商中实力雄厚的重要组成。李俊民是金代状元,他的儿子、侄儿都在洛阳一带行商;郭峪商人张子仁的儿子,就是阳城县郭峪村汤帝庙《郭峪镇重修大庙记》碑的撰写者,赐进士第、奉政大夫、詹事府左春坊、左谕德兼内翰林秘书院修撰张尔素,清顺治三年(1646)进士。民国年间山西著名的书画金石家杨兰阶,清末在山东曹县吉隆号典当铺做相公。大约从明代开始,随着山西煤矿的发展和商业的兴盛,商人家庭将更多的精力投注在科举仕宦之途,不仅光宗耀祖,还在村社的公共事业中做突出贡献。如阳城县下交村成汤庙明成化十八年(1482)碑《重修下交神祠记》载,村中儒学兴盛,人才辈出,“鱼”“原”“孙”三姓中举人、进士者不可胜数。所谓“神祠愈崇,礼让愈兴,风俗愈美。远而弥昌,久而弥芳。而一乡之盛,绵亘千古,又非止今日之盛也”。


在各村社的社庙修建中,为社庙捐助的人被分社排列,联盟的各社亦在经济上具有独立性。经常在汤王庙碑刻捐助者的名单里,常见一些店铺的字号。高平市原村乡冯村汤王宫清乾隆庚寅年(1770)《增修西殿五瘟神客堂舞楼东南楼创修西南楼序》碑中多列商号对汤王庙修建之捐助,有:三和店、公盐店、瑞基典、□彦典、永彦典、隆裕典、合盛典、种玉典、隆兴典、大盛典、日新典、宁远典、宏远典、培基典、永盛典、牛聚房、永盛店、元吉典、瑞基典、公盐店、隆裕典、永享典、玉生典、如盛典、同意典、合盛典、同义店、隆茂店、韩泰号等,其中,世德堂是南宋时期阳城县上伏村赵氏家族的商号名,下伏村许氏在安徽泗州开设的德隆。而长子鲍店镇共有“和盛行”“义兴行”“三义行”三户药行,从业人员五六十人,鲍店全年有传统庙会4个,会上唱戏等一切费用开支,皆由全镇四街农四、商六分成均摊。唯有药材会期唱戏等一切公用开支,由药行、药棚集资承担。


山西长子县丹朱镇南鲍村汤王庙宋大观三年(1109)

《大宋故汤王之庙碑》


长子县的南鲍村,以前成立有汤王社,每户集资作为庙内公产。村中每年的农历二月二进行浩大的春祈,唱戏并进行祭神典礼,名为春祈取水。农历七月十五则请乐户扮演娱神哀求汤王降雨。农历九月初九又要进行秋报。感恩于汤王偏护,风调雨顺,五谷丰产。但现在只是庙会而已,没有原先活动多,但农贸交易的商业活动却借此展开。


再次,请会、摇会作为民间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亦用于如汤王庙等乡村公共事物的修建上。正如王宗培先生所言,请会、摇会“是民间合会的重要形式,亦是民间旧式经济合作制度。”请会是由一人邀请、多人参加,分多次进行的带有互助性质的借贷活动;而摇会则是由发起人邀集若干人参加,如期举行,在每次各缴纳一定数量的会款,依不同的方式,决定会脚收款次序,该会凭骰子摇点决定得会先后顺序,故名摇。如冯庄汤王庙《成汤庙地亩四至碑记》载,村中成汤庙因“社田无多,不足以供住持之衣食。即在本庙恭请摇会,数年来颇有积聚”,便用所蓄之资增置田产,使庙中崇祀不绝。


修缮庙宇是村里的大事,不仅汤王庙需如此,晋东南地区的其他庙宇也同样存在这些问题。如二仙庙、玉皇庙、关帝庙、轩辕庙等。通过捐输、募化到请会、摇会,再捐输、募化的方式,积聚财资,最终完成庙宇维修的浩大工程。


另外,“水官会”亦是晋东南地区所有民间组织中较为特殊的一种。水官其实就是民间祈雨取水仪式的负责人。高平大周村汤王庙《汤王庙增修记》就有“盖自汉唐宋及我大明,凡春祈秋报,议论祷水水官十二人”的记载,也是他们捐资修建了社庙汤王庙的东廊及厨房,“东廊后址及奉祀厨所颓圮,若不修举,后益倾。□□遂卜良辰,鸠工积石,以为□成之谋。其高一丈,其长数十丈,不虞之绩,就于腧月,其资费皆出于十二人。……”而《泽州大阳小析山取水记》则详细地记载了大阳镇取水仪式的路线、人员以及复杂的程序,这一切的实现,无不与村社的经济实力息息相关。河底村汤帝庙《重起水官会碑记》还记载了其社复兴水官会旧制的决定,以及经费来源和规则:


……其□□与其乡之有识者□之,已未春同集在会,首事并查会初之有名在册者咸集之,共得若干家,公议□为三班输流执事,并每年各麦社钱以及人丁社钱以及人丁社分,莫不订为成规而彰于乡。……


……社分每地六亩作社一分,□地多半亩者,亦作社一分。人分按社一分出人一名,如无地之家,亦得出人一名,如有人者去人,无人者贴钱四十文。行神以三炮齐集。如一人不到者,罚钱三十文,如执事水官不到者倍罚。社费每春祈秋报,水官早贴报十日,各自进庙交钱□社。如逾期者倍罚。社中什物,一应不许出赁借取押当,如有私行赁借押当者,查出罚银二两。每年收□,本村有人者,以三月为止,过期水官会客□得□用。除贴□行外,其余入社。如私自收费者,罚银三两。


清乾隆以后,村社对水官的管理十分严格,个人开销极大。水官显赫或权威的身份有所改变,由于坛事开始的请神及结束时的送神均由水官自己出资,包括请社首、乐队、食物等,这对于一般的小农家庭难以承担,故而,如姚春敏先生所言,村民争相躲避水官差事,在当时的泽州非常普遍。


三、汤王崇拜与乡村赛社演剧


《淮南子·坠地训》:“夫穷乡之社,扣瓮拊缶,相和而歌,自以为乐也。”乡村文化的组织单位“社”,即使穷乡僻壤,即便扣瓮拊缶,轻舞徒歌,也是乡民自我陶醉的快乐。晋东南在历史上就形成了祭赛的传统:


上党之俗,质直好礼,勤俭力穑,民勇于公役,怯于私斗,自昔称为易治。然独丰于事神。凡井邑、聚落之间,皆有神祀,岁时致享其神。非伏羲、神农、尧、舜、禹、汤,则山川之望也。以雩以荣,先穑陲□皆于是奔走焉。岁正月始和,农事作,父老率男女数百人会于里中祠下,丰牲洁盛大,作乐置酒,三日乃罢,香火相望,比邑皆然。至十月农时毕乃止,岁以为常。


再有,《康熙阳城县志》:“里社时日不一,祀诸神祗,谓之赛社,竞为丰腆,盛集倡优,搬演杂剧,弦管箫鼓,沉酣达曙,如鲁人猎较,久则难变。”据此,由于戏剧与宗教信仰仪式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神庙演剧就是中国戏曲在广袤农村最为普及的活动方式,为满足广大俗民的信仰需求,晋东南汤王庙祀神演剧也不例外。


山西高平市西阳村汤王庙舞楼


首先,汤王庙祀神演剧活动历史悠久,留下了大量的历史遗迹。其碑刻里常见社首、总社首,或称会首、总会首,社头、大社头等这些人,实为旧时代乡村宗教民俗和戏曲活动的实际组织者和领导者,历史上神庙戏台的每一次改革,都是由他们操持的,即使到了当代,仍然可以找到其活动的印迹。


一般而言,晋东南汤王庙中的雩祭时间有两种:固定时间段和不固定时间段。固定时间就是每年的“春祈秋报”,每年农历五月十二为春祈庙会,农历七月十五为秋报庙会;不固定时间就是天旱少雨时节。一般是春祈送神献供,秋报再次祭拜还愿。尽管各地的祈雨活动随各村的风俗略有差异,但是其程序大体相似。


如:阳城县析城山成汤庙,在春祈之日,主持老道提前通知周边劝头、龛窳、紫院、南门、青龙、黑龙、生掌、王甲、老洞、麻地、翁沟、南峪、护驾、碑岭、蛇窳、暖讪、水头、毕家等十二大社、五小社的社首和十二个羊场负责人准备有关事宜。社首事先给南峪社(传说这里是汤王的娘家)汤王阁上的木雕“汤王走像”进行穿扮,先后抬入各村汤帝庙,设神坛诵经文。社员家家献供烧香祭拜,社里请戏班子唱三天古装戏。正日那天,社员将“走像”抬上轿子送往圣王坪汤庙,道士迎接进装饰好的正殿神坛,给汤庙汤王神像穿上金黄蟒袍。各社依次轮流烧香许愿、献供品,道士敲磬念经。十二个羊场各牵1只羊送马刨渠庙拜斩,道士举刀念咒语后,哪只不动弹说明山神愿受领,羊被杀后送神坛上作献供,其它则赶回放牧。社员们则下坛,从娘娘池取神水插上龙须草带上返回村中。庙会期间,白天看戏、踏草甸、观胭粉花,晚上篝火通明,热闹非凡。庙会结束后,将汤王神像上的蟒袍脱下,交下届值年社首保存,“走像”则由道士送回南峪村汤王阁楼上。到秋报之日,主持老道提前向各社敬财360道,各社首通知取神水时许愿的社员前来。社员捐钱纳粮,做下丰盛的供品。社首领着大家登上圣王坪,在汤庙献供、祭拜、还愿。下午返回。


阳城县析城山圣王坪汤王池


《上伏村志》对贺雨之仪式之演剧的记述更为详尽:


贺雨:这是秋收后祀神的仪式,很隆重,一般要唱三天戏。这几天,大殿门要大开,上祭时,在乐人的吹奏当中,人们把放在盘子里的供品从制作的西禅房端出,走到乐台前边举起。由4个穿长袍马褂的男少年(人们称为“端馔的”)接住,往上举一举,后转,走到大殿门外。社首们在门里接住,放在供桌上敬神。乐台上摆出8个木架子,插出32杆标枪,32件銮驾。乐台和戏台都要用彩绸装点得花团锦簇,非常好看。


其次,民间信仰与戏台的修建有极大的关系。神庙是传播神的事迹、意志、灵应并代神控制大众的重要场所,也是利用信仰和希望给人注入一些活力的特殊空间。作为成汤祭祀建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和庙宇中频繁举行的演剧活动有关;而广大民众参与娱乐生活的主要途径就是观看庙戏。


在神庙里举行祭祀活动俗称“迎神赛社”,戏班到庙会上去演出被称作“赶赛”。阳城县下交村汤王庙明嘉庆十五年(1536)《重修乐楼之记》曰:“故庙所以聚鬼神之精神,而乐所以和神人也。此前人立庙祀神之由,乐楼所建之意也。”戏曲演出活动的祭祀性功能,促进了戏曲和神庙祭祀的有机结合,也促进了该地区神庙剧场的发展和繁荣。除了析城山成汤庙和上伏村汤帝庙的祈雨仪式如上所述之外,其他周边各村也会因情况而定,举行一定规模的祈雨仪式。虽然不同的村社在举行仪式时并不完全相同,但在为神灵敬献乐舞时,选择自己最喜爱的地方戏曲是必然的。那么,在晋东南各汤王庙的舞楼曾经都上演过哪些经典剧目呢?


山西阳城县房头村汤帝庙金代“拜亭”


晋东南汤王庙的舞台题壁留下了不少戏班演出和相关脚色的墨书题记,为研究汤王庙的演剧情况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笔者整理了考察过程中现存的舞台题壁,其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类是有关晋东南地区物资交流大会议事过场的简要记录,不过这样的题壁为数不多,仅有沁水县八里村汤帝庙舞楼和阳城县泽城村汤帝庙五瘟殿各一条;题壁中另一类就是在庙中舞楼演出过的戏班及节目单的名称,有的还记录有当时的名班或名角。列举如下:


晋城南桑坪村舞台写有“望城头,复聚班”一则,说的就是曾在泽州显赫一时的“锁锁戏”。锁锁是唱小旦的,姓郭,在光绪年间建复聚班,昆、梆、罗、卷、簧五种声腔的剧目都演,箱份驮骡自备。演员名气大,戏价也很高,搭班者多是望城头的名流,如郭王保、翟仁成等。这个复聚班后来发展成周村的三乐班。周村,即现在高平市周纂镇的大周村。大周汤王庙现仅存正殿,从斗拱形制上看,隶属元明风格。其“三乐”的来历,有一种说法是,郭锁锁去世前,将戏箱卖与西阎庄陈学仁,两年后又转卖给周村老七郭象震。经三家之手,故命名“三乐班”。三乐班的掌班就是陈发囤,故也有人称之为“发囤戏”。上党二簧《打金枝》的唐王、《取荥阳》的纪信、《天水关》的孔明、上党梆子《寄女杀家》的冯亮、《翠屏山》的杨雄都是其代表作。咸易班,最早的东家是阳城县清池村的张姓,1928年把戏箱卖给了北乡蒿峪村的刘彬,他和阳城另一位刘姓绅士合伙行戏,更名“贤易班”。请了一批好演员,像须生靳伯庐、马四喜,大净粱继昌,二净赵德俊,旦角翟全喜,老旦郎发香,小旦陈宿太,小生曹月孩,鼓师郭圭圭等。为适应市场需求,两个东家一分为二,称贤易头班和二班。1932年在长治七月初一庙会南街的精彩演出,让其名气大振。办了贤易三班。抗日时期,日寇夺戏箱,演员逃散,该班不复存在。


鸣凤班,俗称“四义戏”,是上党地区的头号班社。泽州青莲寺道光九年(1829)的一块碑刻“有鸣凤班者,行戏四十余年矣”的记载中推算,有三种观点:李近义先生认为其成立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中国戏曲志》认为成立于乾隆五十年前后(约1785),而杨平先生认为成立于乾隆五十二年(1787)前后。其祖史宗经,字六如,曾经担任户部河南江南司员外郎一职,后来娶阳城城关鸣凤村白家女子为妻,白家是当地望族,以一戏班为其女做陪嫁。曾任福建福宁府知府的史宗经之子史薄,“所蓄梨园,为一郡冠”。常上演的有上党梆子《雁门关》《乾坤带》《夺秋魁》《彩仙桥》《金玉佩》等;上党皮黄《苦肉计》《清河桥》《挂龙灯》等;上党昆曲《长生殿》《别母乱箭》《赤壁游》等;上党罗戏《打面缸》《打铁》等和上党卷戏《卖荷包》《窦老争亲》等。


清末民国间,大阳就有一个属晋城“上五班”之一的三义班,因张得诚、贾增孩、张忠三家合办,命名为“三义班”。曾经在清代末期到民国初年经历了“三起三落”。先是老东家张得诚(1873—1921),东大阳醋坊巷棋盘院人。他青年时期在阳城城内给一家商行站柜台,学得一身武艺,中了武秀才。主家逝世后,即返大阳,在坟台增设望柱一对,头顶石狮,显赫一时,成了大阳镇的大红人。他宣称自己的理想是:“打窑行戏,大妇小妻,三顷土地”。光绪末年,他开始筹划戏班。西大阳张家巷贾增孩(1892—1943)是扮黑头的,演“三铡”:即《徐公案》(铡子)、《龙头案》(铡陈世美)、《对亭楼》(铡判官),虽演技水平一般,却热衷于戏曲事业,不满二十岁时,就能协同张得诚在潞安买来一架戏箱。为扩大资金办好戏班,张得诚又聘请东大阳裴家巷张忠入了一股。那时演员阵容整齐,每个行当都有名角,实力雄厚。张得诚死后,贾增孩离开三义班到了鸣凤班。小东家张恭发班名不改,并以棋盘院张忠为掌班,大约过了七、八年,小东家张恭发暴毙,以棋盘院张姓为主的三义班就此散伙。后贾增孩又与张忠携手,买下喜凤班的戏箱,第三次办起三义班。民国二十七年,东家张忠病故,日寇进犯晋城,接连蝗虫上山,兵荒马乱,天灾人祸,三义班随即散伙。下麓村舞台题壁写有:“三义老班,民国二十六年,晋邑大阳东家张宅”。西黄石舞台题壁还写有:“三义班是好班,内里有个好掌班”。三义班不仅活跃于当时的晋东南各地,也是大阳汤帝庙赛社演剧的主要戏班之一。


山西沁水县上苏庄村汤帝庙舞楼


中国戏曲有两个起源:一是上古时期的宗教祭祀活动;二是中古民间的歌舞祀神活动。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开头就点明:“歌舞之兴,其始于古之巫乎!”作为报答对人类有功绩的君王的祭祀仪式,自然离不开“恒舞于宫,酣歌于室”的歌舞表演,同时也造就了晋东南以取水求雨为主旨的独特的赛社活动。商人好鬼,巫风盛炽。巫仪的模仿行为中,本身就带有一定的原始戏剧成分。在这种商汤崇拜的文化背景之下,晋东南汤王庙不仅作为古代神庙建筑的物化存在,还承载了中华民族原始巫祭文化的流风余韵。上古时期最隆重的祭祀礼仪都少不了歌、舞、乐三者的自然结合。文献中亦就有“琴瑟求雨”“舞雩”“百兽率舞”等记载。当然,伴随着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和发展,“尊祖敬宗、慎终追远”的祭祀文化也在不断演变与完善,成汤信仰也愈来愈具有丰富的人文精神和文化内涵。


20世纪以来,中国卷入现代化的进程中,传统社会特别是乡土中国的文化形式与价值系统受到巨大挑战和颠覆,好多村庄的庙宇、祠堂甚至民间祭赛活动与我们渐行渐远;然而古老中国是农耕社会、农村文化、农业文明的发源地,广阔的乡土之下,仍有纯朴的百姓固守着传统的生活逻辑,努力地想把祖辈的一些祭祀传统继承下来,历代乡村的基层行政制度在不断的继承、积淀、整合中保留下来,并伴随和融合了民间习俗、民间信仰、宗教意识而加以自在发展。缘起于雨水崇拜的商汤文化以及信仰活动的组织,本身就是一种地方社会组织及其秩序的体现,必然影响到整个太行山区传统社会的政治、经济、宗教、文化各个方面,对此进行深入的研究具有及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文章来源:《文化遗产》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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