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明]讲故事:人类交流的基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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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故事:人类交流的基本形式

安德明

原文刊载于《民间文化论坛》2021年第6期


摘  要


近年来,随着“讲好中国故事”成为社会各界具有广泛影响的重要表述,国内外从不同角度出发对“讲故事”展开的阐述和讨论也日益增多,俨然形成了人文社会领域一个新的热点。本文借助民俗学表演理论的视角,从对民间文学中讲故事活动的探讨入手,分析故事讲述(表演)的基本交流机制及其对特定社会关系的塑造,进而结合对经典文献相关内容中所表现出的“讲故事”属性的阐释,揭示“讲故事”所具有的以其内在机制为交流各方确立平等、尊重、轻松、自由的人际关系并由此促成交流主体之间的理解、协商与合作的功能。在细致推导的基础上,文章把讲故事理解为人类交流的基本形式与重要方法,认为它对于解决当前社会面临的诸多矛盾与挑战,能够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关键词


讲故事;交流;表演



作为民间文学中占有重要位置的一个文类,故事历来是民俗学、民间文学研究领域关注的主要对象。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学科理论视角的发展,研究者对包括故事在内各种形式的民间文学作品的研究,从过去以作品文本为主的探讨逐渐转向了对语境及语境中的文本的考察,从“表演”“交流”的角度来思考和分析民间文学作品的属性与功能等,日益成为研究界的共识。对于故事研究而言,关注动态的、综合的“故事表演”或“讲故事”,也从此成为研究的重点,进而推动了相关理论、方法以及有关具体问题讨论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与民俗学领域的学术转向相呼应,其他相邻学科当中,近年来也出现了不少从“讲故事”的视角来探讨不同领域具体问题的成果。而这一视角的引入,显然为这些成果在相关领域取得全新突破奠定了基础。例如,荷兰学者田海(Barend ter Haar)的著作《讲故事:中国历史上的巫术与替罪》,通过梳理中国历史上有关巫术替罪观念的故事传播及其实际影响,对讲故事在社会动员方面所具有的强大力量进行了细致分析。尽管由于全书以揭示历史真实为目的,因此并没有对故事讲述的具体机制进行分析,但在对历代相关资料的爬梳中,作者深刻清晰地展现了作为口头交流的故事讲述的内在属性与功能。又如,哈佛大学教授王德威在近期有关中国现代文学的一篇论文中,鲜明地提出了“讲好东北故事”的主张,并以之作为从文学角度构建作者所倡导的“东北学”的重要路径。文中对“故事”和“讲故事”这两个概念所做的简要而有深度的分析,尤其具有超越一般狭义理解、揭示“讲故事”更丰富内涵的启发性。


在中国,2013年以来,“讲好中国故事”作为一个重要表述,不仅在学术界、也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呼应。这种现象的形成,同我国国家领导人的倡导有直接的关系,但更为重要的,还是根源于“讲故事”本身的丰富内涵与价值。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仿佛是不约而同地,2021年年初美国新当选总统拜登的就职演说,通篇贯穿的理念,也是如何“讲好美国故事”。为什么要说讲好中国故事或美国故事?自然是因为“讲故事”蕴含着强大的力量,它能够导致与其他交流方式截然不同的良好效果。显然,在这种表述中,“讲故事”已不只是具体民间文学的讲述活动。它以具体故事讲述/表演行为所蕴含的基本属性为基础,通过充分的归纳、提炼和升华,又被赋予了超越特定讲述行为的更加丰富的象征意义和实践指导价值。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讲故事作为千百年来人类所共有的行为,以其在特定语境中交流表达的具体活动确立和积累的基本机制,构成了面向当代、面向新形势下的实际需要的重要交流形式。


本文将借助民俗学领域表演理论的视角,以对民间文学中讲故事活动的探讨为基础,结合对民间文学范围之外其他经典文献相关内容中所表现出的“讲故事”属性的阐释,分析故事讲述(表演)的内在交流机制及其在塑造特定社会关系方面的功能,从而为理解、揭示和总结作为方法的“讲故事”在人类交流系统中的内涵、地位和价值,贡献具有学科特征的思考。基于这一目的,本文力图从最宽泛的角度来使用“讲故事”这一概念——它既是指具体的民间文学讲述活动,又是指蕴含着具体讲述活动所确立的基本属性,亦超越了具体行动的特殊交流形式。与此相关,在具体的讲述/表演当中,“故事”指的是一切包含情节的叙事,而在交流形式的意义上,“故事”是指所有被运用交流技巧加以表达的内容。



一、“讲故事”在日常

交流中的强大威力


俗话说:“好马出在腿上,好汉出在嘴上。”从历史看,中国历代著名的舌辩之士,都是讲故事的高手。在每一个重要的场合,通过讲故事的交流形式,他们大都能够达到预设的交流目标;有时即使没有达到预期目的,讲故事的手段至少也为突破特定情势下的交流困境,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例如:


孟尝君将入秦,止者千数而弗听。苏秦欲止之,孟尝曰:“人事者 , 吾已尽知之矣;吾所未闻者,独鬼事耳。”苏秦曰:“臣之来也,固不敢言人事也,固且以鬼事见君。”

 

孟尝君见之。谓孟尝君曰:“今者臣来,过于淄上,有土偶人与桃梗相与语。桃梗谓土偶人曰:‘子,西岸之土也,挺子以为人,至岁八月,降雨下,淄水至,则汝残矣。’土偶曰:‘不然。吾西岸之土也,土则复西岸耳。今子,东国之桃梗也,刻削子以为人,降雨下,淄水至,流子而去,则子漂漂者将何如耳。’今秦四塞之国,譬若虎口,而君入之,则臣不知君所出矣。”孟尝君乃止。(《战国策 • 齐策三》)


在上述这段记述中,苏秦通过向孟尝君讲述一则神奇传闻(或“鬼故事”),达到了数千门客都没有达到的劝阻孟尝君前往秦国的目的,讲故事的强大威力由此可见一斑。当然,数以千计的其他门客,在劝告孟尝君时,不一定没有采用讲故事的手段。从孟尝君对苏秦所说的“人事者 , 吾已尽知之矣”,再结合讲古比今的对话方式普遍见诸早期文献记录的状况来推断,其他劝说者应该也讲述了不少故事。但为什么唯独苏秦能够成功呢?答案也在孟尝君的那句话里:“人事者 , 吾已尽知之矣;吾所未闻者,独鬼事耳。”他希望能听到鬼怪之事。而苏秦十分机敏地抓住了这一线索,根据孟尝君的要求,讲述了一则“鬼事”。与一般的故事讲述者不同,苏秦的高明之处,就在于能够及时掌握听者的期望,并适应听众的需要来选择、设计恰当的故事,调整讲述策略。从这里可以看到,讲故事固然是一种重要的策略和手段,但在此前提下,讲述者能否适时根据听者的需求来安排相关的讲述内容乃至讲述的方式,对最后能否达成相应目标而言尤其重要。这一点,也正是我们在后文将要展开讨论的表演理论视角下“讲故事”内在机制的组成要素。


类似的记载,在早期的文献中还可以找到很多。像《战国策》所载邹忌通过讲述自己亲历的“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事件,起到了劝谏齐威王广开言路、改良政治的效果。《孟子》所载孟子在与齐宣王的对话中,借助讲述周文王治理西歧、公刘喜欢财物且府库充盈以及周太王古公亶父喜爱美女等故事,对宣王自称的“好勇”“好货”和“好色”三种缺点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了其中所包含的正面价值,在鼓励君王正视自我、勠力国事的同时,也保证了双方交流的顺利进行。


有关讲故事所具有的强大威力的最著名例子,莫过于《一千零一夜》。这部卷帙浩繁的故事集通篇以讲述一个完整的大故事来结构:古代有一位国王叫山鲁亚尔,他因发现王后“不贞”,将其杀死后,每夜都要娶一少女,次日凌晨即杀掉。宰相的女儿山鲁佐德为拯救其他无辜女子,挺身而出让父亲将自己送进了王宫。进宫当夜,她通过讲故事吸引了国王的注意,第二天天亮时,故事正好讲到最精彩处。国王为了继续听故事,暂时没有杀她,让她下一夜继续讲述。结果,山鲁佐德的故事讲了一千零一夜,最终感化了国王,与她白首偕老。山鲁佐德所讲述的那些故事,也构成了《一千零一夜》的全部内容。总体来看,这部故事集,以一个故事的讲述为主线,通过以大故事套小故事的表现方式,不仅本身对“讲故事”的独特魅力与功能进行了整体的诠释,而且以每一篇具体的故事,展示了讲故事在方方面面的价值和意义。讲故事作为特殊交流方式和生存策略的强大影响力及其产生的出色效果,在其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


二、讲故事在经典文献

塑造方面的特殊功能


作为一种重要的交流策略和技术,讲故事不仅为具体实践的顺利完成发挥了积极的引领作用,而且构成了许多经典文献或宏大叙事赖以行文并得以传世的基础,对其能够最终成为经典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这样的例子,在我国先秦时期诸多重要文献中比比皆是。例如,《论语》《孟子》当中,除了包含大量上文提到的叙述主人公通过讲故事来达到劝谏、告诫、教导等目的的内容,大多数篇章的文体本身,都是在“讲故事”。像《论语》《先进》篇的“南容三复白圭”“颜渊死”,《微子》篇的“长沮、桀溺耦而耕”“子路从而后”,《孟子》中有关孟子“见梁惠王”“见齐宣王”“见梁襄王”一类的内容,及其《公孙丑》下篇中的“孟子将朝王”“孟子自齐葬于鲁”“孟子致为臣而归”“孟子去齐,宿于昼”等等,自然属于这方面的典型例证;而两部著作中俯拾皆是的对话体篇章,其内在结构本身,实际上也可以看做是以“讲故事”的形式构建起来的内容,因为这些内容赖以展开的相互对话的背后,必然隐含着有关交流行动或事件的叙述。


2021年国庆假期期间,笔者在回天水老家时,听弟弟讲了这样一件事:他有一天拿着一部图文版的《大藏经》翻看时,正好被村里一位对佛经感兴趣的老先生看到,就让他介绍书里的内容。弟弟对他讲了其中的一个本生故事,还把书借给了他。过了些天,老先生来还书时,对他说,这里面讲的都是故事,像《六祖坛经》一类,虽然都很吸引人,但这可不是“经”,因为里面没有咒语,也不是在直接讲述道理!弟弟说自己当时还和老先生进行了辩论。他告诉他:“您以为经文应该是什么样的呢?它不见得都要直接说大道理,许多经文其实都是通过平凡的故事来讲道理的!”老先生的理解,代表了大多数人关于宗教经典的看法,但我很欣赏弟弟的见解,它体现的是对于宗教经典本质属性更恰当、更深刻的认识。


如同上文所介绍的《论语》《孟子》等儒家经典一样,许多重要的宗教经典文献,除了像《道德经》这样直陈道理的文本之外,其实也多是以讲故事为重要方式乃至基本框架而构筑起来的。例如,基督教《圣经》的开篇,就是在讲述一个神圣故事:“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上帝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而从全书来看,讲故事更是构成了整部《圣经》文体的核心特征。


佛教的各种重要经典,像《六祖坛经》,本身就是一个长篇故事。而著名的《金刚经》和《般若波罗蜜多心经》,除了贯穿其中的对话体背后所隐含的讲故事特性之外,均以讲故事为基本框架来展开:“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两篇经典,都借助讲故事(叙事)的代入和铺垫,来展开全篇并述说深层的道理。故事讲述形式所蕴含的质朴性与亲和力,为强化思想言说的实在性和神圣性奠定了厚重基础。



三、表演理论视角下

讲故事的内在机制


讲故事为什么能够发挥上述强大作用?这首先同“故事”这一文类本身的内在属性有关。如美国民俗学者理查德 • 鲍曼讨论口头艺术时所说的:“某一社会中的各种口头艺术形式——故事、史诗、民歌、仪式性的礼拜、政治演讲术,等等——在它的语料库中往往是最公开受到品评、最受欢迎并与其他言语体裁有着明确分界的部分,对这些形式的表演,常常为研究言说的民族志工作者提供了一个进入更大的言说方式体系——一个社区的社会生活赖此而得以实现——的重要切入点。”就具体的故事讲述/表演而言,我们可以把故事理解为“时间和因果秩序中那些尚未形诸语言的事件”,或理解为一种特殊的话语形式。这种形式本身具有的内聚性,以及诸多外在形式上的明显标定,像“从前……”之类的“特殊的套语”,都能够使得它显著区别于其他一般话语并能从一整段的话语流中被提取出来。同时,故事又具有高度的艺术性,能够迅速激起讲述者和聆听者从不同角度关注的兴趣。正因为此,相比之下,人们在日常交流中才更愿意听故事,而不是其他形式的内容。


在具体的社会生活中,人们之所以要讲故事,同娱乐目的有很大关系,但又不只是为了娱乐,更多时候还是为了借助这种特殊的艺术形式来进行交流。这一点,也正是民俗学表演理论结合民俗学、语言人类学与交流民族志中新的理论成果,以“表演”来理解和解读包括故事在内各种口头艺术的讲唱活动的重要前提。按照这一理论,各种口头艺术在本质上都属于“表演”,表演指的是一种交流模式,在这种模式中“表演者对观众承担着展示交流技巧的责任”。这也就是说,像口头艺术中其他文类一样,故事的完整意义,必须在“讲述”(表演)中才能得到彻底的实现和展示。讲故事,自然要充分借助和发挥上述故事的内在属性,同时,它又以此为基础发展出了丰富的交流策略和完整的交流机制,为处于特定交流语境中的交流各方建立了特殊的交流平台。


在这个特殊的平台上,故事的讲述者(表演者)和听众/观众处于密切互动的状态。“表演者会改造自己的表演,以影响——感动、说服、开导、愉悦——他/她的观众,并期待得到观众的品评作为回应。同样,观众的反应对于表演的展开过程也具有相应的影响。”这就使得故事讲述(表演)过程的参与各方,都能从不同角度影响整个讲述活动并对其最终的完成发挥作用。本文开始时引用的苏秦劝说孟尝君的记载,如前所述,属于恰当把握讲故事过程中这种互动关系因而收到良好交流效果的典型例子。进而言之,在表演理论框架下的“讲故事”,讲什么,并不完全是由讲者来决定,而是讲、听双方协商的结果;如何讲,也不只是讲者自己的专权,而是要根据听者的反馈及现场氛围进行适时的调整。有这种充分保证听者权利的交流机制,加上交流内容(故事)本身的内在吸引力,讲故事便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最受欢迎也富有影响的交流方式。


2019年春夏之交,笔者回到家乡甘肃天水,在老家所在街亭小镇的爷山跟踪调查当地民间信仰重建问题。在这个自己从小长大的地方,尽管我也有不少熟人,但由于常年在外,我对很多人、很多事也十分陌生,这给调查造成了一定的障碍。有一天,笔者在山上看到参与重建华佗祖师殿的几位不认识的工人正在休息闲聊,就走近他们,正好听到一位年龄较大的工人在说当年村里某人因为打砸华佗祖师神像而受到惩罚的传闻故事。这个传闻我小时候也听老人讲过,这时候在华佗殿的现场听起来,有一种别样的感觉。见笔者这个陌生人过来,那位讲故事的工人,稍微停顿了一下,但其他人大概由于集中注意力听故事,并没有显出什么异样,故事也就继续讲了下去:“那小伙回家后,当天下午就腿疼得厉害,把他爸妈都吓坏了。家里想了好多办法,可是咋治也治不好。结果,他一辈子都成了瘫子。”他的讲述到此结束。笔者抓住大家瞬间沉默的机会,马上问了一句:“那小伙子后来怎么样了呢?”讲故事的工人听笔者一问,显得很高兴,甚至有几分得意,又接着讲起传闻中的主人公以后的经历。讲完之后,他又主动问笔者从哪里来,是做什么的。结果,很快我们就变得相互熟悉起来。我随后从他们几位工人那里,得到了很多关于近几年爷山一些庙宇重建过程的详细信息。


从笔者的这次田野经历可以看到,在讲故事的过程中,故事讲述的发展方向,并不完全取决于讲述者。听众、甚至是随机出现的听众,都有可能起到引导故事进展的作用。同时,尤为重要的是,讲故事的情境,常常很容易让参与者放下拘谨,打破僵局,从而迅速构建起一个从陌生到熟悉的新的交流关系,并有效保证交流的持续进行。2014年,笔者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参加史密森民俗节时见到的一个场景,也可以作为后一方面认识的证明史密森民俗节(也译作“民间生活节”),是美国史密森学会主办的大型传统节庆活动,一年一度,以7月4日为中间节点在华盛顿举行,为期14天。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该项活动已经从展示美国传统文化的节会转变成了吸引世界许多国家参与的大型文化展示平台,每年都有一个或几个国家作为主宾国参会。2014年,该节庆的主宾国是中国和肯尼亚。两国都派出代表各自优秀传统项目的民间艺术家参与活动,笔者则应邀担任中国文化事象展示的解说和翻译工作。一天晚上,在宾馆由主办方提供给参会人员每晚休闲交流的活动大厅,笔者看到几位中国的剪纸、刺绣艺术家正同一位肯尼亚音乐家聊天。我怕她们相互之间语言不通,急忙过去帮着做翻译。没想到走近了,却发现几个人聊得很开心。尽管中国艺术家说的是普通话,肯尼亚艺术家说的是英语,但大家连比带划,笑声不断,语言的隔阂好像丝毫没有影响交流。笔者加入之后,得知她们是在说怎么讲故事的话题,真不知道她们开始时是通过什么沟通方式就这个话题达成一致的!在笔者的帮助下,肯尼亚歌手顺利地让中国艺术家了解了她的想法并跟着她唱了起来。她教给了大家一段肯尼亚的故事演唱:“Hatiti,hatiti,Hatiti jo,organjo……”意思是:“故事,故事,讲个故事吧,讲个故事吧……”一唱一和之间,大家的交流达到了高潮。


笔者后来经常想起当时大家的欢声笑语,也总在感叹其中体现的跨文化交流过程中的奇迹。现在看来,两国艺术家当时之所以能够在没有翻译的情形下自如沟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们都处于一种由“讲故事”框架所约定的特殊氛围。这种氛围的特点,就是轻松、自由、包容、平等、互动、共享。它能够迅速吸引人,并很容易让人融入其中,达到情绪和感情上的互通交融,感受和领会交流过程的主要旨趣。


综上所述,如果要对表演理论或交流民族志视角下讲故事的内在机制做一概括,那么,它必然包含如下这些要素:首先,是交流双方(或多方)之间达成了有关故事讲述(表演)的共同立场、态度,以及共同认可的交流氛围。这尤其表现为相互尊重、相互制约的互动关系,以及通过表演(讲述)活动来推进故事的达成的共同目标。这一要素占有最为核心的位置,有了它,即使缺少下面所说的其他因素,也不会对整体的进程造成太大的影响。其次,是交流各方拥有共同的语言,这既是指相互理解、共同使用的言语,也包括相互认可和接受的言说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亲近的、平和的、平等的、趋向于积极沟通交流的。第三,交流各方了解和掌握着相同的语料库或知识库。第四,交流各方拥有共同的修辞策略和象征体系。


四、作为交流方法的讲故事及其在国际交流中的意义


从民俗学表演理论的视角来看,讲故事可以视为人类的一种本能追求。故事本体及其价值的实现,不在于其文本的内容,而在于文本呈现的方式或形成的途径。这个途径,构成了一个重要的、特殊的交流平台,构筑了一种特定的主体间的交流关系,为交流参与各方提供了一个众声共鸣的机会。


由具体讲述情境中的“讲故事”框架所确立和限定的表情、语气、姿势、态度等,使得讲故事变成了一个开放、共享的交流平台。这个平台,能够超越日常生活交往中的其他关系,而暂时构建起另外一种关系模式,其中的交流各方为该模式所约束,处于相对平等的地位。它既可以帮助处于交流情境中相互并不熟悉的人相对自然地进入交流过程,让陌生关系迅速变成熟人关系,又可以使参与交流的所有主体在一个相互接受和认可的框架中得到平等交流的机会。这种平等性,以承认差异为基础,保证了交流各方之间的相互尊重,以及交流的充分展开。在以上这些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讲故事已不只是具体的特定情境中的狭义故事讲述活动,而具有了更加深刻的作为交流方法的意义。这种方法,以相互尊重、平等交流、积极互动、致力共赢为基本特征,具有广泛的适用性。而“讲故事”中的“故事”,也就不限于民间文学的一个文类,而是指借助具有以上特征的策略平易、亲和地加以表达的各种内容。


在由讲故事所确立的交流平台中,交流各方都平等地具有表达的权利和自由。讲故事作为一种交流方式一旦开始,就在讲述者(表演者)与听众之间促成了一种约束,或者可以称作交流框架下的“临时契约”,它具体表现为表演者要承担接受听众对自己的表演效果进行艺术评判的责任,相应地,听众也要以积极的互动来影响整个故事讲述过程的完成。其中同时还体现着努力实现沟通交流、促成故事讲述的最终达成的共同目的。这就使得讲故事对交流各方而言都有着与生俱来的亲和力和亲近感。


在强调平等立场的同时,讲故事的交流方式又直面承认交流各方在特定交流语境中所处的差序关系,这使得它在实现交流主体之间真正的平等方面更具有实践性和有效性。讲故事的交流框架,从一开始就表现为对交流各方主次关系——即客观存在的讲述者/表演者与观众之间的差异——的认可,但是,这个主次关系只是具体交流过程中交流各方分工的不同,而并不是交流主导权与被动性的区分;同时,在讲故事的进程中,开始阶段的主次关系并非固定不变,而始终是动态的,在交流互动的过程中可以随时发生相互的转换。


具体而言,一方面,讲故事的交流框架本身就贯穿着一种平等的契约,使交流各方对交流进程有着相同的主导权,这从无论讲述还是聆听的行为都建立在自愿基础上这一点就可以得到证明。对于处于相对次要位置的听众来说,即使无法左右故事讲述的进程,他(她)也完全可以通过选择不再聆听来中止交流的进行。


另一方面,如前所述,在故事讲述/表演的过程中,听者可以对讲者的讲述效果等进行评判和反馈。通过表情、肢体语言乃至直接的插话等,他能够随时表达自己的意愿、感想和观点,从而影响整个交流的发展方向。也即“从表演者的角度说,表演要求表演者对观众承担展示自己达成交流的方式的责任,而不仅仅是交流所指称的内容。从观众的角度来说,表演者的表述行为由此成为品评的对象,表述行为达成的方式、相关技巧以及表演者对交流能力的展示的有效性等,都将受到品评”。


因此,在讲故事活动中占据主要位置的讲述者,不仅仅要讲,还必须听,必须随时留意观众的反应并适时调整自己的讲述策略乃至讲述内容,唯有这样,才能保证交流的顺利进行和最终完成。而相对处于次要位置的听众,不仅仅是单纯在听,而是能够通过多种形式的表达来左右交流的总体进展。这就是说,在整个讲故事的交流过程中,讲者和听者的角色功能会随着交流的进行而发生随机的转换,处于相对次要位置的角色,往往可能反而会对整个交流发挥主导性作用。


综上所述,在“讲故事”确立的交流机制中,我们必然会看到一个宣讲的主体和相对的客体,其间存在着一定的主次关系。“讲故事”的框架,在承认特定交流关系中客观存在的这一主次差异的同时,又充分地保证了交流双方(或多方)的平等权利,为交流参与者提供了平等交流的空间。这个空间,不是以理想化的原则来空泛地强调平等理念,而是首先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直面、承认并允许技术层面的差异与不平等在特定事件中的先天存在,继而以此为前提来规避实践中的不平等。这必然会更有成效地促成交流过程与交流结果的平等。


在此前提下,互动、理解、沟通、交流,这些在当代人类社会交流领域具有广泛影响的关键词,在讲故事这样一个框架中都能够获得充分的、完全的展现,从而也能够使交流的目标得到完整的实现和张扬。有鉴于此,我们可以说,讲故事的确不是一言堂 a,而是大合唱的表达。它能够为我们在多极化的国际形势和多样性理念下认识和解决不可避免存在的主次关系矛盾并维护多元秩序提供新的解决思路。


2011年,笔者在评审北京市东城区丁香胡同小学(北京市汇文第一小学)完成的研究成果《以故事文化为切入点,带动构建学校文化的行动研究》时,有机会了解到该校的讲故事实践,对作为方法的讲故事在教育领域的重要意义有了强烈的感悟。该成果提出了“讲故事”的教育理念,尽管这主要是针对教学实践的提法,而且相关探索还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地方,但其具体实践和初步理论归纳,对笔者结合交流民族志视角来思考讲故事问题,还是起到了积极的启发和拓展作用。该校的具体实践,在深入发掘由该校著名的孙敬修老师早年所开创深厚故事教育传统的基础上,借鉴教育学、文化学以及故事研究相关成果,别具新意地以“讲故事、听故事、编故事、写故事”等一整套的思路和方法,融汇进学校的道德教育、美学教育、科技教育、素质教育等各个方面,全面带动学校文化建设,形成了更加鲜明的办学特色。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学校继承孙敬修多年积累的教育思想,强调对学生一视同仁,并根据学生的理解能力,使用学生能够理解的语言,采取生动活泼而又多样化的方式,来进行多种形式的教育。可以看出,在这样的理念下,“讲故事”不再只是一种外在的活动形式,而是具有了人与人交流过程中所持基本态度和观念基础的意义;故事教育也不再只是一种教育方式,而更是一种教育理念,其中包含的是教师与学生平等、包容、互为主体的思想。但与此同时,该项研究又没有走向另一个极端,即盲目强调学生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忽视教师的引导作用,而是始终突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积极的主导位置,突出教师和学校的责任。这一点,就像故事讲述活动中虽然充满讲述者和听者的互动,讲述者却始终充当着活动的主要角色一样,实际上都有着坚实的现实基础。


以上案例进一步证明,讲故事的交流方式,完全可以超越其狭义的民间文学表演的范畴,而适用于更加广阔的社会实践领域。同时,它也让我们进一步看到,任何一种交流活动中,不可避免都会存在处于主要位置和相对次要位置的参与者,存在层级或秩序的差异。假如忽视具体交流关系中的这种客观差异,而只单纯强调抽象的平等,反而很难真正实现交流各方之间的平等。讲故事的交流方式,在承认和允许某种程度差异的前提下,为人类分享知识与经验、达成交流融合的良好关系提供了有效的通道,以及更为恒久的机制。正因为这样,我们说,讲故事不仅仅只是一个具体的行动,而是一种态度、立场和方法,作为交流的重要形式,它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


总之,讲故事的交流方式,能够为交流各方确立平等、尊重、轻松、自由的人际关系,使交流得以轻松自由地展开,并使交流的内容在融洽、轻松的气氛中得到自然的传播,使交流主体相互之间的了解、接受和理解自然发生,进而为交流各方达成最大程度的妥协奠定重要基础。可以期待的是,在当前国际社会面临诸多新的矛盾与挑战的情形下,“讲故事”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成为新的时代条件下促进不同群体、不同民族交流的新视角。


(注释及参考文献见原文)


    文章来源:《民间文化论坛》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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