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平 行晓荣]晋陕豫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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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陕豫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中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新

郭永平 行晓荣

原文刊载于《云南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2期


摘  要


“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是重要的国家战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与创新性发展是弘扬黄河文化,并使其融入当代民众生活的重要路径。基于当下非遗传承所面临的困境,应从非遗文化的内在脉络出发,加强对地方相关利益群体的关注,再造区域文化共同体。从学理上,晋陕豫三省应加快非遗学的建构,推动非遗学与黄河学的融合互补;在实践上,激活区域民众的主体性与参与性,通过多元主体合力,实现非遗的传承创新。非遗的传承创新可以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有利于强化民众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进而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自信;

共同体再造;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2019年以来,总书记在黄河流域多个省域,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的问题进行调研。2019年在郑州召开的座谈会上,总书记强调,“黄河流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在此背景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为学界关注的重要议题。目前学界主要从“生态环境” “都市圈发展” “乡土资源” “发展路径” 等经济与社会发展层面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问题进行了探讨,而文化方面的研究有待深入。实际上,文化,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2021年10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就指出:要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开展黄河文化资源全面调查和认定,摸清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籍文献等重要文化遗产底数。” 最近十多年来,学界在非遗研究领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例如,巴莫曲布嫫对非遗公约进行了解读 ,宋俊华对非遗数字化的保护和实践进行了分析 ,吴晓静认为要“通过多层次及全方位阐发、挖掘和转化其精神内涵” ,江娟丽和江茂森从非遗传承与旅游开发的视角展开研究 。上述研究虽然没有涉及到黄河流域,但是其理论与实践对黄河流域非遗的传承创新提供了重要借鉴。众所周知,晋陕豫三省地域相邻、文化相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了许多非遗资源。深度挖掘非遗的存续力和创造力,增强民众在传承融合古今优秀文化层面的文化认同感,是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九曲黄河


一、非遗传承保护面临的问题


商周时代以来,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晋陕豫就逐步形成了一个区域共同体。晋南—豫西—关中地区作为黄河流域的金三角区,是仰韶文化时期一个重要的中心区。在这一时期,该区域在文化、经济方面就存在着密切的交流与互动。“至龙山文化晚期,以陶寺文化为代表的陶寺社会诞生了最初的‘中国’” 。在长期的历史演变过程中,晋陕豫三省民众逐步形成了情感认同与心理认同,并构筑了一个有机的文化系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该文化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多年来,在社会各界的行动下,非遗保护取得了重要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是建立在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之上。晋陕豫黄河流域是典型的农耕文化区,农耕社会是非遗产生的土壤,非遗也已成为民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传统时期,非遗文化的传承主要是以具体的,面对面的方式来进行。在信息化时代,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以往面对面的、地方性的、小范围内的传承模式。乔晓光、苏欢就曾指出,互联网时代的传承实践产生了“文化物流”“文化同质”“文化流变”“文化‘新’功利”等一系列值得关注的现象。可以说,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非遗传承模式,也使得非遗的传承面临着诸多的不确定性。


1.非遗传承载体的困境。在农耕社会向现代社会转轨的进程中,非遗的传承载体面临诸多的困境。传统村落是非遗的富集区,也是非遗传承的重要载体。在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浪潮下,很多民众迈向城市,寻找新的谋生方式。村落出现了“空心化”与“老龄化”的现状。再加上人为的建设性破坏,许多传统村落面临消亡。以山西的国家级传统村落为例,主要呈现出两级状况:一种是旅游介入型。以榆次的后沟村为例,该村蕴含着丰厚的非遗资源,囊括了民间技艺、节日习俗、手工艺、口头传承等多个方面,由于旅游的介入,其外壳得以保护;另一种是自然生长型。以灵石县冷泉村、董家岭,阳泉市大汖村为例,这些国家级传统村落基本上无人居住,被遗弃了。村落没人了,非遗传承也就出现了困境。


2.非遗的“活态”传承问题。非遗的“活态”传承必须依托于承载着非遗制作技艺与地方知识的群体来完成。从传承人的角度来看,一方面,很多非遗项目是传统社会特定文化生态的产物。然而,在当下,非遗技艺的复杂程序多为年长一代所掌握,较少有年轻人愿意耗费精力来传承。另一方面,当今文化的传播多借助虚拟的互联网这一媒介,而互联网的使用者以年轻人为主,结果是承载着非遗技艺的传承者与传承媒介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以河南灵宝的道情皮影为例,这一技艺曾广泛流传于晋陕豫一带,因传承人的缺失,面临后继无人的窘境,传承人与技艺的保护面临困境。


道情皮影


3.非遗的社会参与问题。在非遗保护中,一些主体的参与性较低,缺乏文化认同的内在需求。非遗传承不单单是对外在的物质形态与技艺进行保护,社区主体的文化认同感才是其传承的活力源泉。而当下一些传承主体对非遗保护从认知到行为上却存在一些偏颇。马知遥等学者就指出:“在非遗保护工作中,一些基层文化干部没有基本的文化保护训练,缺少对文化遗产的自觉意识,而且大多数基层工作者重申报,不重视保护,实际上是对文化的漠视和损伤。” 在全球化与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很多非遗文化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这种现代化的语境改变了一代人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一方面,地方社会群体认识不到自身文化遗产的独特性,不能自觉地产生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感;另一方面,在非遗资源的保护和开发中,由于缺乏文化认同感,社区主体为了利益需求会主动迎合参观者的喜好而对地方非遗进行“改造”。在此过程中,出现了“伪民俗”“伪非遗”的问题。因此,如何构建“非遗认同”,提高地方民众的文化自信与文化认同感,是黄河流域非遗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


4.非遗传承创新与地方经济发展之间的张力。从一定程度上来讲,非遗保护与地方经济的发展之间存在矛盾性。很多非遗所在的区域经济发展落后,民众的价值观仍然以农耕文化为主,非遗得到了较为完整的保存。然而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地方民众对生活质量的追求以及政府对经济发展的要求逐渐提高,势必会对非遗传承空间造成影响。因此,如何处理好非遗保护传承与地方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重塑非遗认同、民俗认同、文化认同,这是非遗保护传承必须解决的问题。


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中,非遗作为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动力,进而为黄河流域文化传承和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2021年8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这标志着非遗的传承迈入了“融入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阶段。在此机遇下,非遗保护实践不再仅仅是对传统文化、知识的再认知问题,而是关系到如何增强民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如何促进文化认同、区域认同、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的问题。可见,非遗对于提升晋陕豫区域民众的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共同体,进而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从当下来看,黄河流域非遗传承实践与上述要求仍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二、非遗保护的实践


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在《共同体与社会》中抽象地概括出了共同体的概念,“共同体本身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而社会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机械的聚合和人工制品”。在整个生态体系中,人类与非人类的生态并非单纯的局部相加,而是作为一个整体交融在一起。在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十六年间,我国政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社会各界对非遗的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非遗的理论研究与保护方式也在不断创新。大体来讲,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实践主要经历了以下阶段。


(一)对“物”的关注

这是以“抢救性保护”的方式来拯救濒危的文化,着眼于从外在层面对物质化与符号化的非遗事象进行保护。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农耕文明的产物,在新世纪城镇化与现代化的浪潮中,其赖以生成的文化生态环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伴随着文化生态环境的变化,很多非遗面临濒危的困境,抢救性保护也就成为非遗在新时代能够传承下去、保持活力的基础。从2005年起,文化部实施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通过走访艺人、收集资料等方式逐步摸清了非遗资源的家底。以山西省为例,文化厅制定了由点到面的三步走战略,以襄垣县为试点,通过对该地区非遗存在状态的普查与总结,最后形成了一套可在全省实施的非遗普查方针。在非遗普查的基础上,对所收集的珍贵资料进行了抢救性保护,可以分为静态保护和动态保护两种方式。静态保护即对非遗调查中所搜集到的文字资料、录音资料、图片资料进行收藏和保存,动态保护则是利用互联网时代的科技手段和数字技术来实现非遗资源的再现,通过视频的方式对非遗传承技艺进行保护和展示。


(二)对人的保护

对人的保护,强调的是动态性的“活态”传承。在对各项非遗进行抢救性保护后,如何在实践中传承是其面临的重要问题。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必须以人为载体,通过传承人的口传心授和制作技艺进行世代传承。很多非遗项目对传承人的要求比较高,而随着传承人年老力衰,非遗项目也面临着人亡艺绝的危机。针对此种状况,自2007年起,国家分等级分批次公布了非遗传承人代表名录,从国家的角度对非遗传承人进行了抢救性保护。对于国家认定的非遗传承人,提供培训教育、非遗知识普及等传承场所和基地,并在经济上予以资助,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对传承人和非遗技艺的保护。


(三)对空间的保护

对空间的保护主要强调从文化整体观的角度对孕育非遗的自然与历史环境进行整体性保护。在这里,“文化空间”不仅包括单个非遗项目所产生、孕育的文化生态,同时更代表着具有类型学意义的、整体性、“活态”性的文化空间。很多非遗项目在保护的过程中,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从原有的文化生态剥离出来,甚至发展成一种表演性的公共知识。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立是我国对非遗保护的重要实践,是对非遗所存在的区域和空间进行整体性保护的重要措施。2010年2月,原文化部出台了《文化部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地方文化生态进行保护。对非遗文化空间的保护,着眼点在于区域性,需要处理好非遗文化与地方自然环境、文化生态的协调关系。非遗原本是民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一部分,但非遗主体自身并不能独立地将民间文化上升到非遗的学理层面,企业、学者应积极参与其中,运用专业知识进行非遗申报、保护策略评估、非遗宣传等实践。各保护主体与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交流与互动,共同研究区域整体的文化合作模式,在协同交流中探讨促进区域整体性与互构性发展的相关对策。


任何非遗都有其产生、传承的具体空间,而同一文化区的非遗之间又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只有在整体性保护中才能实现非遗的有效传承。非遗从物到人,再到空间的整体性保护实践,不仅加强了民众对自身传统文化的再认识,也促进了非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三、从文化自觉到文化自信


黄河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根脉所在,是中华文化的源头和象征。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在中国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内,黄河流域是经济、政治、文化的中心,是一个理应充满文化自信的区域。亨廷顿曾指出,对一个社会起决定作用的是文化,其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经济、政治的发展。在文化多元化的时代,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之间的接触越来越频繁,保持高度的文化自觉、坚定的文化自信尤为重要。


(一)非遗保护中的文化自信

费孝通在进行学术反思时,以其实证主义的科学方法和态度,对世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指出世界进入了一个全球多元文化的时代。他提出了文化自觉的理论,并通过“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来诠释不同文化间的相处之道。


非遗保护实施的一个优先价值在于通过文化共享可以使得不同人群获得尊重,这是在认同差异基础上实现的文化共享。中华文化在几千年绵延发展过程中,并非一直处于优越的地位,而是在历经一次次的危机、困惑与迷茫后重新获得生机。中华文化之所以能够从文化危机走向文化自觉再到文化自信,其根本原因在于自身文化所具有的自愈机制。“对中国文化来讲,自愈机制的核心是‘本土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是实现文化自愈机制的重要实践”。在高端数字化与信息化的现代社会,激发非遗活力与生命力,彰显其时代价值;增强区域民众的文化自信,这是实现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必要路径。


区域民众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是非遗传承的内在动力,也是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托。近年来,非遗保护中一直存在着民众自治意识、参与意识薄弱的状况。尤其是经过“民俗主义”的改造和表演,作为文化持有者的地方民众很难对自身文化产生自觉保护的意识并树立文化自信心。实际上,非遗保护必须将人类本身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黄河流域非遗文化的传承也要坚持以人为中心的理念,关注区域民众对所处空间及非遗文化的理解与思考,充分考虑他们的生活经验与利益需求。这就需要“对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非遗资源进行动能与赋能,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扶贫能力,将扶贫、扶志、扶智相结合”,使得非遗文化真正融入到民众生活中,由此才能增强地方主体的自信心与认同感。在此还可以借鉴区域营造的理论,进行社区文化资源的创造,实现地方民众由“参与者”向“主体”的转变。可见,注重民众的自治能力与真正参与性,使民众了解、熟知、认可自己的文化,发现自身文化的魅力与特色所在,才能真正获得对自身文化的自信心和认同感。


(二)构建跨省域的文化共同体

“文化共同体将文化的内在精髓与文化的外在形体以独特的文化结构整合汇聚”,可以有效推动非遗保护乃至区域间的高质量发展。这就要加强晋陕豫三省的协作,构建跨省域的文化共同体。从非遗的角度构建晋陕豫黄河流域文化共同体,需要从“空间再造”与“文化认同”的维度展开。


从空间再造的角度而言,任何文化与文明都产生于特定的文化空间中。黄河流域非遗保护及谱系性构建也需要实现文化空间的再造。例如,规划并建设晋陕豫黄河流域非遗文化公园、黄河金三角遗产廊道、以“黄河文化”为主题的展馆或陈列馆等,还可以在各个省构建分级的黄河文化博物馆,以创新优化展览馆的互动方式,实现区域内非遗文化资源与相关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


非遗文化空间的营造,需要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即“物理空间再造、重塑文化秩序、以及非遗资源的整合”,这就要从时间、空间与形态上确立一个新的社会空间和文化秩序。文化生态保护区是在生态环境、历史背景、民众审美为一体的基础上,所构筑的特定文化空间。晋陕豫黄河流域承载着这一区域内具有相似、相近特征的非遗文化,可以视为一个大的文化空间。这就要充分考虑这一文化空间中社会主体的利益和价值需求,对生存于其中的人类经验和价值观进行探讨。在文化空间再造的过程中,可以按照非遗文化的特性构建能够彰显黄河特色的非遗文化带与非遗文化圈。而每一个非遗项目在“活态”传承中都必须落实到具体的展演和实践中,将众多独特的民俗事象作为区域非遗保护的基点,依托黄河这一主线,多点合力可以形成沿黄非遗文化带与非遗文化圈。从沿黄非遗保护点到非遗文化带与非遗文化圈,这就构成了非遗保护传承的立体性空间。这是当下和未来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空间体系。


文化认同在区域共同体认同中处于核心地位。只有在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各类非遗文化才能焕发出时代的生机。非遗的仪式展演等活动,可以超越仪式本身的意义,帮助参与者建立身份认同与文化认同。而随着时代的变迁,民众的精神追求也在不断改变,更多人倾向于具有时代特色的民俗文化。如果非遗的传承发展无法契合当下民众的审美与精神需求,就会陷入后继无人的窘境。因此,必须对非遗文化实行开放性的保护和传承策略,在非遗文化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得到动态化传承的同时,非遗的生命力才会得到延续。


非遗文化共同体的构建,还离不开物质形态的承载体。“20世纪70年代以来,对景观的研究出现了文化转向和空间转向的研究范式”,强调关注景观中所蕴含的人的因素与地方情感价值。社会主体通过身体化的实践,可以进行景观再造并重塑景观的意义。景观再造其实是在重塑一个新的文化空间,而文化空间所重塑的“不仅是‘场所’,理解‘空间’的意象、生产体系也十分重要”。文化景观是主体与客体双重作用的呈现,只有充分考虑到空间再造的生产体系,才能将地方民众的情感、文化、记忆、精神充分激活,进而产生文化认同感。


可见,在空间再造的过程中,激发非遗的内生动力,不仅能够产生社会与经济层面的效益,而且可以传承并弘扬优秀文化,增强区域民众的文化自信。在晋陕豫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基于已有的非遗保护实践,非遗资源的传承创新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非遗内容与形式上的创新,非遗文化原本就是民众生活的产物,在其所孕育和生成的社会生态发生变化后,它的内容和形式就会基于非遗“活态”性的特征而产生流动性的变化。另一方面要强调非遗为地方民众带来内生性的精神力量支撑。“作为民族传统文化核心内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处于消逝与重建的双重力量之间主动或被动地获得传承和发展。”非遗传承是从民众生活中来,反映的是民众的文化生活,单靠外界力量的重建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地方主体发自内心地认同并传承非遗,这样才能激发其内在的传承力与生命力。因此,在再造晋陕豫区域共同体中,要注重使非遗真正融入民众生活,使得地方主体对这些非遗文化在再认识、再认同的过程中产生文化自信,进而自觉承担起传承地方文化的重任。


四、非遗助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随着2020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公布了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我国已经进入“后申遗时代”。然而从以上非遗保护与传承实践可以看出,目前对文化生态系统、文化空间的复杂性认识不够全面,非遗的生命力及其所具有的“活态”性、能动性等特性都有待进一步增强。黄河流域非遗资源进行系统性保护的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论的探索与实践的完善。


1.加快非遗学体系的构建。2021年8月12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加强对非遗当代价值的认知与利用,将其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资源。伴随着非遗保护热的兴起,非遗学的构建以及非遗助推区域社会高质量发展也提到了议事日程。从学理上来讲,“应从非遗学独特的学科视野与视角出发去评估非遗问题”,着力解决什么是非遗、为什么要保护非遗、怎样保护非遗三个层次的主体问题。这就要将民俗学、人类学、社会学、考古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整合起来,实现理论的创新与方法论的更新,在更加深入地领悟和了解社会与文化的基础上,构建非遗学。非遗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需要有明确的学科定位与学科意识,研究人员要有非遗传承保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非遗学建成雏形的过程中,黄河流域可以为非遗学的建设提供实践场域。例如,可以三省合力建设非遗学资源库,尤其是与黄河文化有密切联系的资源,建立非遗研究资料库与档案库,召集专业的非遗研究人员,定期召开非遗传承研讨会,做好基础理论与管理理论的建设等。反过来,非遗学的构建也有助于黄河学的推进。黄河学主要聚焦于黄河流域的演化规律及可持续发展研究,“是一种文化区域内部学者和科研机构乃至地方执政实践者自生的文化自觉和理论自觉”,是一个囊括水利、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体系的综合性学科。20世纪80年代初,对黄河的研究侧重于水利、经济、自然资源开发等方面,近年来学界依然多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角度推进黄河学的进程,但是对具有特色的黄河文化的关注尚有拓展的空间。黄河文化作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凝聚着民众的认同感与归属感,也构成了助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非遗学回答的是如何对优秀文化进行“活态”保护,如何激发非遗保护的内生动力等问题,这其实是黄河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2.加强对非遗传承空间的保护。不同于物质文化遗产,非遗传承具有“活态”性,是依附于民众日常生活而产生的。在非遗的传承创新中,必须对非遗的传承载体加以重视。每一个传统村落都记录了特定时代地方民众的风俗人情,也成为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从2019年公布的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可以看出,不同地区传统村落的数量、分布密度各有差异。传统村落的地理分布特征与地方的自然海拔、经济发展水平、人文因素等有密切的联系,基于各种差异性与独特性,各地传统村落的保护方式应有所不同。就晋陕豫黄河流域而言,传统村落多分布在降水量较多的地区以及沿河地带。一方面,应对晋陕豫三省中传统村落的空间分布状况进行分析,对集中分布与零散分布的古村落实施不同的保护措施。另一方面,在传统村落的保护中应注重“活态”性,不仅要对乡土建筑进行保护,还要关注地方民众独特的生活习惯、价值观。传统村落是一个蕴含人文、地理、民俗等综合价值的有机整体,只有因地制宜地实施保护策略,作为非遗文化传承载体的村落才能真正得到整体性保护。


3.设立跨省域的文化生态保护区。2010年文化部颁布了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对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在对区域生产方式、民众价值观等文化表现形式进行衡量的基础上,选定文化生态保护区,目的是使得各地区具有独特性、传统性的物质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朝戈金指出,非遗保护的价值之一在于“确保社区在保护进程中应有的中心作用”。社区的范围可大可小,从大的角度来讲,文化生态保护区也可看做一个大的社区。这就要遵循在地赋权的原则,从社区、个人、群体这一实践主体出发来衡量非遗的价值与保护实践的可行性。在此,我们需要思考的是,文化空间亦或是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界限范围应如何划分,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实现非遗的完整性保护。“按照生成论来讲,保护区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工程。但是落实到某个项目的保护上,又会存在属地管理的问题”。这一矛盾所产生的冲突是当下非遗实践面临的重要问题。在目前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全国2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中,与晋陕豫黄河流域相关的有4个,分别是山西省的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陕西省的陕北文化生态实验保护区、河南省的说唱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可以看出,这些文化生态保护区从名称与地域范围上仍未能突破省域的限制。以陕北文化生态实验保护区为例,其在地域范围上包括陕西延安、榆林两市,以保护陕北民歌、说书等非遗项目。陕西延川县与吕梁中阳县地缘相近,岁时节日、人生仪礼中的民俗活动有交融之处,同时,两地均入选“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就整体性保护而言,山西吕梁西部与陕西延安、榆林两市应加强合作,建立跨省域的文化生态保护区,以展现黄河流域文化的独特元素与符号。同时,打造黄河文化品牌,进一步增强民众的文化认同与凝聚力。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非遗的“活态”传承必须“打破地域与社群限制”。在此情况下,作为非遗传承保护重要实践的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置,就必须从实践的主体——人,以及人所创造、享用的文化的类型出发,而不能以外在的行政区域对保护区进行划分。基于此,三省应共建“黄河学”研究基地,深入挖掘地方文化资源,弘扬黄河文化,打造黄河品牌,推动黄河文化“走出去”与“强起来”。


4.人人皆可为“非遗传承人”。非遗传承创新可以凝聚地方民众的民俗认同、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国家认同。而在非遗传承中,传承人又处于关键地位。在现代社会,非遗传承人出现了青黄不接的困境,很多非遗项目出现了人亡艺绝的状况。这就需要认清并调整传承人制度对文化传承所带来的影响。我国实行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其目的在于通过传承人的实践活动来促进非遗文化的“活态”传承。但在实际的评定中,一些地方出现了“传承人并未生活在非遗生成的文化空间中,而生活在非遗文化空间中且掌握非遗技艺的传承人未能入选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的状况。这样的现状不仅会挫伤地方优秀传承者的积极性,而且会破坏地方的传承生态。优秀非遗资源在新时代的转型发展,关乎地方民众的利益需求,而非遗传承人又是非遗文化传承的主体,这就要探索,并逐步建立以优秀传承人为核心,以普通传承人为中心的非遗传承体系。


此外,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中,可以发挥非遗的资源禀赋,促进非遗资源化、资本化、遗产化。近年来,在“非遗+”的多元路径下,非遗资源被地方政府、商业从事者、文化传承者开发出来,围绕其中可资利用的“文化资源”展开了一系列的活动。在此过程中,地方民众日常生活中的非遗文化被纳入了国家与公众的视野,区域主体创造的文化逐渐成为全民共享的精神成果。这是新出现的问题,也是非遗传承创新、助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中必须予以关注的。


五、结语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着力保护黄河流域文化遗产资源,深入挖掘黄河文化的时代价值。面对历史的发展与时代的要求,一方面要从区域的生态、社会结构出发,因地制宜,保护地方文化遗产;另一方面要注重整体性,将自然空间与文化空间、物质资源与精神遗产整合起来,关注民众的需求,重塑整体性、关联性、互构性的民族精神,在此基础上构建系统性的区域发展机制。尤其在“互联网+非遗”的今天,需要在流动的空间中进行文化精神、价值观层面的互动,以此满足地方民众文化认同与精神认同的需要。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孕育非遗文化的区域社会,深入剖析非遗主体的生产生活制度、审美观念等,从内在的历史脉络出发,找到激发非遗生命力的关键点,使生活于其中的群体在获得自身技能增长、经济收入增加的同时,重构非遗认同、民俗认同、文化认同、区域认同。这是实现从文化自觉到文化自信的内在要求,也是重塑区域社会文化共同体,进而实现晋陕豫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由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封市政府、腾讯主办的“老家河南 黄河之礼”2020国际文旅创意设计季上的数字化视频(中国·开封)


(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文章来源:《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2期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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