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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承人访谈方法论反思
蒙锦贤
原文刊载于《非遗传承研究》2021年第4期
摘 要
民俗学的“交流”概念旨在提倡人与人之间平等、互相尊重地互动、对话与沟通。虽然“交流”被广泛运用于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方法论的讨论中,但尚缺乏对“交流何以可能”的思考,而且关系视域下的交流理论忽视了交流的基本结构,因此,如何深化代表性传承人研究的交流方法论研究,成为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德国结构现象学家海因里希·罗姆巴赫别开生面地剖析了交流的多重维度与层次,并提出超越交互模式的内在交流理论,对民俗学反思和构建代表性传承人研究的交流理论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有利于推动交流的方法论向具体化、精细化、体系化和理论化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
海因里希·罗姆巴赫;
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交流;方法论
现代民俗学领域基于对民众主体的观照,引入了“交流”的概念,积极提倡构建与民众之间平等对话与交流的方法论,尤其是在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研究上,“交流”成了传承人口述史方法论构建的关键概念。然而,关系视域下的交流理论难免落入主体性、主体间性交织而成的话语陷阱,难以解决口述访谈过程中存在的主观性问题。
如何才能深化非遗传承人研究的交流方法论?从“交流”存在的根源出发,德国当代哲学家海因里希·罗姆巴赫(H. Rombach)的结构现象学提供了超出解释学范畴的阐释,通过探讨意义生成与维持的机制,揭示出“存在论的总体结构”,并将这种理论运用到“人类交流的基本结构”的探析中,阐发了交流维度与层次的多重性,以及深入交流得以发生的深层结构,将“我—你”互动模式的外在交流转变成“我—我们”的内在交流,从而超越了从个体存在论出发的交流理论,对于我们反思和构建非遗传承人研究的交流理论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一、“倒退”的方法论:“交流”概念的引入
与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研究
罗姆巴赫在《人类交流的基本结构》中写道:“(学界的交流研究)所达到的不是那种被寻求和希冀的人类知识的扩展和加深,而是造成一种平均化和狭隘化、一种落回到古典的对人的自我解释中的倒退。”所谓的“倒退”,旨在批评社会科学领域对“交流”概念的狭隘理解,导致研究对象重新陷入主体性阐释的困境。
20世纪90年代,民俗学从人文科学步入社会科学领域,也遭遇了相同的问题,经历日常生活转向之后,民众的主体性备受观照,在非遗传承研究方面,形成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核心、最关键、最要害的环节就是保护传承人”的核心理念,而传承人研究遇到的诸多问题也转化为交流的问题,成了传承人口述史研究方法论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但这种对象化、交互式的交流理论,存在个人的“自我”阐释,以及个人与群体、个人与社会复杂的视域交融问题,注定缺乏彻底的、有效的解决方法,这便是“交流”概念本身隐藏的危险性。
虽然罗姆巴赫将重返自我阐释视为“倒退”,但民俗学对“交流”概念的引入并非基于“社会化过程”的研究向度,反而是缘于学者们的人文关怀。民俗学将“民”的重新发现进而落实到活生生的“个人”,视为学科的进步,由此提出注重感受、交流的田野研究方法论。民俗学者是非遗保护工作的理论生产者,因此民俗学的理念更迭深刻影响着传承人研究的方法论构建。如刘铁梁提出的“身体民俗学”“日常交流实践”便直接被运用于对传承人口述史方法论的反思,学者开始“意识到传承人口述史是对传承人身体性保护的重要方法”,注重传承人的身体经验和情感,注重传承人口述史访谈的“交际沟通”和“主体间互动”,强调“只有深入田野,与传承人进行平等的交流和对话,才能真正理解他们的生活”。
民俗学对“交流”概念的引入,仅仅被视为不同主体视域融合的沟通行为,忽视了交流本身的基础及其意义维度与层次的多重性,因此从人际关系的角度难以回答这一问题。从《传承人口述史方法论研究》一书便可看出,“交流”只是一个倡议性的概念,少有论及“交流”的方法论。有学者指出非遗传承人研究“最为根本的问题是缺乏理论的建构”,用罗姆巴赫的话说,我们虽然使用了“交流”的概念,却至今都没有在理论或实践上为这种“交流情势”做好准备。
民俗学在个人访谈的方法论上已经认识到影响访谈效果的诸多因素,包括交流语境、传承人的生命状态等。例如,李海云在谈及非遗传承人口述访谈时指出:“我们应该意识到,当民众面对田野访谈者进行口述时,不仅是在回忆其与非遗有关的‘过去’,也是一种立足当下、面向未来的‘意义编织’的过程……在非遗口述史的调查过程中,访谈者的到访即意味着某种交流平台的搭建,从而形成一种双向的文化交流态势。”她认识到被访谈者的口述行为具有意向建构的特性,而访谈者的在场也构建了一种特殊的交流情境,传承人会以一种有别于日常交流的姿态应对访谈者。
从学者的角度来看,传承人显然被对象化了,虽然强调访谈的过程是平等的对话与交流,但研究者考虑影响访谈效果的内外在因素,从而提出应对他们的方法,这种方法论本身便预设了交互模式中对立与博弈的关系。如何在双方交流中获得准确可靠的信息,成了非遗保护工作的关键环节,正如孔军所指出的:“口述史内容的准确性与可靠性,直接决定着传承人口述史实际应用的限度、研究结论的有效性以及非遗保护实务工作的实效性。”
有鉴于此,学界除了借鉴大众交流领域对人际关系的讨论,更应该从根源上理解交流达成的基本结构,厘清交流维度与层次的多重性,从而获得构建整体的交流方法论的途径,而罗姆巴赫对外在的交流、内在的交流的阐释在这方面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外在的交流”:代表性传承人
访谈维度与层次的多重性
非遗传承人口述史研究领域所讨论的一些访谈、对话与交流的方法,基本上是讨论人际交往与沟通层面的“交流”,即罗姆巴赫所谓的“外在的交流”,但缺乏对交流维度与层次的多重性分析。从外在的交流阶段来讲,罗姆巴赫对交流的过程、结构进行了十分详细的剖析,勾勒出“交流”的九个层面,有益于深入理解交流现象,厘清访谈问题所处的层次,从而获得循序渐进的交流方法,为民俗学提供现象学的理论。笔者结合非遗传承人的访谈,依次概述与分析交流的维度与层次。
1
“指称的交流”。领会指称是交流的最简单形式,但与日常生活的闲谈不同,它只有在“一个规定好了的行为领域中才有可能”,即谈话的内容必须限于大家都熟悉的某一领域,各自所说的内容不会超出大家的认知范围,交流才不易产生歧义或误解,这也是相互理解的基础。非遗传承人的交流与访谈,必须廓清话题边界,明确交流领地。
2
“共识的交流”。在限制交流的意义领域的基础上,交流过程的问答都明确指向该领地,从而达成共识性的交流情境。如果访谈者没有从传承人涉及的宽泛领域中圈出相对狭小的交流领地,事先充分掌握该领地的文化背景、行业话语和默会知识,并保证交流的言谈不超出与传承人共建的交流基地,那么双方难以达成共识。
3
“争论的交流”。争论必须建立在“共识”的基础上,但是共识并非默认和接受传承的所有讲述,倘若交流没有争论,那么平等对话如何实现?事实如何得以澄清?正如罗姆巴赫所言:“关于具体事实,人们无可争论。同样无可争论的是关于有效境域——而可以争论的是关于事实和境域之间的归属状态。”
4
“多层次的交流”。由于事实本身富有内在的多层次性,在共识的层面进行反思和争论的指向并非共识过程,也不是简单事实。在非遗传承人的访谈交流中,学者在追寻本真的潜意识中,习惯于反思真实与非真实、原生与非原生的对立关系,却容易忽视民间文化在历史发展与变迁中形成的多层次的事实。因此,访谈者与被访者在澄清和解释事实的交流中,必须明确正在交流的内容属于哪个事实层面,这对于访谈者的会话实时分析能力是一种挑战。
5
“对话的交流”。“对话”被罗姆巴赫视为交流结构的复杂层次。不论受访者是被动参与还是积极表达,交流的过程都没有访谈者想的那么简单,我们应该认识到,“不能把口述历史中的对话仅仅理解为一种话语交际,或是取得史料进行后续研究的方法,它其实包含着一个场域”。在非遗传承人口述史访谈的方法论上,学界已经认清了受访者的过去讲述、当下建构和意义期望,这些都在交流的场域中被建构出来。
6
“合乎存在的交流”。身体语言、身份定位在该层面的交流得以凸显,身体语言并非只是为了呈现现场感,而是表达的工具和形式,也是身份的彰显。在传承人访谈过程中,双方都在建构对彼此的认同。因此传承人回答的动机和内容都正确、准确地表达了合乎自身存在的逻辑。那么,访谈者在维持交流的过程中,领会身体语言及隐藏的意向性显得格外重要,尤其是传承人生命史的研究,涉及传承人“构建新的社会身份与维护传统文化身份”等问题。
7
“整体的交流”。交流的多层次性不只是表现在不同阶段的不同维度,它是循序渐进、不断深入的层次性,一个交流的层次必须放置于更深入的交流层次中加以理解,一个交流层次的符号与信息只有置于整体交流中,方可体现其意义,整体的交流层次又在总体对话中得以陈述,这便是结构现象学的独到之处。换言之,整体的意义在每个个体之中存在和体现,而非个体意义的简单相加,也不是从每个个体中抽取和提炼而成。
8
“静态的交流”,即脱离交流环境的访谈呈现,合乎存在的交流层次注重主体的身份建构。罗姆巴赫将这种隐藏的身份对话视为角色游戏,认为交流的过程并非单角色的扮演,而是在互相建构的关系网络中进行整体性游戏,并且游戏规则是总体的,“对某一角色解释的同时,也是对另一个角色的某一个解释”。互相影响的“角色解释”、角色网络、游戏规则都限制和决定着传承人在与他人交流时的表述,而这些因素都应该纳入传承人口述资料的会话分析过程。
9
“结构的交流”。在交流内容的呈现之外,对交流过程的环境进行呈现,是理解传承人为何对某些事避而不谈,却反复言说另一些事情的路径,因此传承人口述史的记录应该通过“物质的、事物的背景说明”以及具体的对话问答。在这方面,非遗传承人的口述史研究已经付出了切实的努力,即通过“口述情境+人物简介+问答记录+田野日志”的文本结构进行“情景式口述史”的呈现。
综上所述,罗姆巴赫从结构现象学的角度剖析了外在交流的多重维度与层次,其中一些维度已经受到民俗学者的关注,譬如主体的身份建构、身体语言、交流情景等,并成为非遗传承人口述史研究理论构建过程中的探讨重点。然而,“外在的交流”层面的讨论,不过是各学科在社会关系视域下,基于狭隘的、单面的“交流”概念而展开的“对自身而言值得称道”的探索,实际上未能触及“交流”概念的根源与实质,由此罗姆巴赫提出了超越交互模式的“内在的交流”理论。
三、“内在的交流”:超越交互模式的
代表性传承人访谈路径
罗姆巴赫批判了从“个体存在论”出发的交流理论,认为这种无根基的交流过程没有认识到交流的基本结构,也忽视了交流生成的总体结构,所以交流的过程变得支离破碎,最多“只能在对关系领域的观察而获得的现象中取得成功”。那么,什么才是超越交互模式的真正的交流理论呢?“内在的交流”模式由此被提出,它不等同于“自我交流”,仍然是指向不同主体之间的交流路径,但本质上将交流对象内在化了,创造了一个具有同一性的基本交流结构,即将“我—你”的对象化交互模式,变成了“我—我们”的内在交流模式。
交流层次的多重性,意味着每个交流层面都对应着准确的交流主体,而同一个主体需要在不同的交流层面创造不同的自我,即罗姆巴赫所谓:“每一个自我中都居住着很多个主体构型。”因此,罗姆巴赫认为我们应该放弃“有一个统一的、一致的和实体化的自我”的假设,“我”不再是“实心的”,也不只是“本我”与“自我”的二分,而是每个人身体里蕴含着许多互相争论、联盟的主体构型。
罗姆巴赫的这种内在剖析,似乎造成了“自我”的分化,他关注“自我”分化出不同的主体构型,在外部的反驳、诘难与冲击之下,主体会变换不同的“自我”,面对不同的主体构型,将符合交流层次的“自我”推出,形成正确的“我们”,并在“我—我们”的同一化过程中形成缘在的基本形式,即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结构统一体”。
实际上,“自我”的准确呈现在交流中并非如此顺利,当我们作为访谈者,总想着要与被访谈者无话不说、坦诚相待时,对方通常难以拿出正确的自我,一方面是传承人基于种种顾虑和意图不愿意呈现准确的自我,另一方面是被访谈者自己也无法战胜占优势的主体构型,因此互相进入的内在交流显得格外重要。罗姆巴赫对此有十分精辟的论述:
交流对象代表了我们“更好的自我”——当我们遵循它的时候,我们就遵循了我们自身。那样一种情形并非偶然才出现,是的,以下情形也一直属于交流(交流伦理学的),即我们能够互相间进入。就是说,我们变换立场地融入那个造就了存在的自动交流之中,在它者之中并为了它“共同—存在”。有一种人之间的相互配合,它所包含的要比“交互行为”(interaction)丰富得多——在交互行为中只能看到一个贫乏而具有迷惑性的范畴。
交流对象之间能够互相进入的基础,是存在一个具有同一性的交流体,这个交流体包含了所有参与交流的对象,而且每个对象之间都具有同一性,两者之间的不同也是同一性的构成,如果交流对象之间没有“同一性”,交流就不可能形成。因此,这种同一性构成了“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主体构型,在统一的意识结构作用下,每个人都以一种“我们”的方式表达自身,从而形成了罗姆巴赫所谓的“基本交流”的结构,进入交流基地的“我”是“我们”存在的单数形式,而“我们”则为“我”的主体构型赋予生命,这样,“我”与陌生人之间便能通过该统一体进行有效的交流,而人与人之间的现实交流则是基础交流的表征,现实的交流也让内在交流变得现实化。
内在交流理论从意义产生的根源出发,认为在人与人进行视域交融的外在交流之前,已经存在基本的交流结构,形成了具有统一的意识结构的交流基地,不同的交流主体可以带着互相区别、相互对立的主体构型参与到统一的表达过程中。“内在的交流”从理论上为非遗传承人的交流理论提供了相较于交互理论更为基础的方法论路径,民俗学研究者可以探讨更为丰富的交流范畴和问题。例如,民俗学研究者如何才能与传承人进行深层交流;访谈者如何与传承人构建一个具有同一性的交流体,如何化“我—你”为“我—我们”;访谈者与受访者如何实现真正的“共在”;研究者与传承人如何相互配合,才能实现交流层面的互相进入;研究者与传承人如何在对方身上发现更好的自身,等等。
罗姆巴赫认为,如果从个体的角度出发,相互理解会被还原到彼此间的妥协上,而不是为“共同的世界理解”生活在一起。他由此提出了“超越论的交流”,强调所有缘在的理解和交流行为都具有一个动态、持续、稳固的基本结构,访谈者可以通过基本交流进入并理解传承人的世界,从而理解传承人在这个世界中的生存及其理解、表达和实践,而非站在自己的世界,通过访谈这个通道去发现传承人及其生活世界。从这个角度来看,相比口述访谈,参与式观察、日常交流实践和自述民族志的研究向度都需要从根本上借鉴内在交流的理论,研究者在进行长期田野调查的基础上,某种程度上融入传承人的生活世界,构建“我们”的表达方式和意义网络,在具有同一性的交流体中,交流关系先行发生,交流行为继而自动进行,最后从传承人的整体交流结构中审视单一传承人及其实践行为。
民俗学的田野访谈引入“交流”的概念,体现在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研究的方法论构建上,提倡与传承人进行平等的对话与交流,进一步深入日常交流实践的研究。由于交流概念被置于人际互动模式下进行狭隘化的定义,交流方法论探讨只能从主体的主观性、主体间性方面进行分析,而交流本身何以实现的问题被悬置了,因此交流维度与层次的多重性没有得到详细探析,而罗姆巴赫的交流理论恰好从交流的根源上提供了现象学的指导,能够为民俗学非遗传承人访谈的交流方法论提供理论依据,以获得超越交互模式的方法论启发。罗姆巴赫的交流结构理论,为民俗学领域的非遗传承人研究开拓了更为广阔的理论空间,提供了反思和创新交流方法论的新维度。当前,“交流”业已成为传承人研究的前沿概念,本文借他山之石,为交流方法论的构建提供学术理论和话语的借鉴,但非遗传承人研究领域仍需结合个案研究,进一步推动交流方法论朝具体化、精细化和体系化的方向发展。
(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文章来源:《非遗传承研究》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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