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连山]列维-斯特劳斯的神话思维理论浅说

摘要:近年来,我国神话学界比较繁荣,古典神话和现代民俗神话都得到了较深入的探讨,但也存在不足之处,最主要的在于我们对原始思维的认识不足。英国人类学大师爱德华·泰勒的学说与法国社会学家列维-布留尔的学说,都把原始思维看作某种幼稚的、低级的思维方式,并且把原始思维与以西方哲学为代表的“理性思维”相互对立起来。列维-斯特劳斯则使用“野性的思维”代替“原始思维”一词,他认为,人类思维在本质上只有一个,只是有时处于野性的状态,有时处于驯化的状态,所谓“原始思维”,只是人类思维处于野性的状态而已。


关键词:列维-斯特劳斯;神话思维理论;野性的思维


作者简介:陈连山(1963-),男,河南洛阳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神话学和中国民俗学的教学与研究。


因为所有的原始文化(包括神话)都是原始人思维的产物,而不属于我们这些现代人,所以任何以原始文化为研究对象的学术活动,尤其是神话学,都必须对所谓“原始人”的思维特征与思维过程有所了解,有所研究,并以之作为进一步研究探索的基础。不仅如此,有关原始文化的研究还应该把有关原始思维的研究视为最终和最高的目标,因为所有的文化研究归根结底是对人类思维及智力机制的研究。一项具体的原始文化研究成果如果不能有助于揭示原始思维的实质,那么这样的研究就缺乏足够的理论深度,其理论价值就没有得到充分的展示。近年来,我国神话学界比较繁荣,古典神话和现代民俗神话都得到了相当全面、相当深入的探讨,但是其中难免存在一些美中不足之处。造成缺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在笔者看来,原因之一就在于我们对原始思维的认识不足。过去,我们比较熟悉的原始思维理论是19世纪英国人类学大师爱德华·泰勒的学说,20世纪80年代以后又介绍了本世纪初法国社会学家列维-布留尔的学说。这些学说都把原始思维看作某种幼稚的、低级的思维方式,并且把原始思维与以西方哲学为代表的“理性思维”对立起来。虽然这些学说在当今国际人类学界已经逐渐丧失了学术影响,但是在我国,它们还时常出现在我们有关原始文化的各种研究之中。邓启耀《中国神话的思维结构》是较有新意的研究神话中的思维问题的著作。作者虽然认识到“原始-神话思维”也是有秩序的,但是他仍然将它与理性思维对立,没有认识到所有的人类思维形态在实质上的统一性。本文拟就现代最具影响力的法国人类学家、思想家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1908-2009)有关所谓“原始思维”的学说,特别是针对神话中所体现出来的原始思维——即神话思维——的性质与特点来展开介绍与讨论。


在此,有关原始思维的概念需要澄清。首先,所谓“原始社会”与“原始人”,本来是19世纪进化论思想影响下形成的概念。它们被用来指代远古时代的人类及其社会;同时也兼指现代某些生活在遥远的海岛或山区的部族社会,因为他们被视为远古人类社会的遗留。于是,这些所谓“原始人”的思维方式就被称为“原始思维”。由于这些概念的“欧洲中心主义”和种族歧视色彩,它们已经逐渐遭到冷遇,取而代之的比较合理的称呼是“无文字社会及其思维方式”。列维-斯特劳斯本人使用“野性的思维”代替“原始思维”一词,因为他认为人类思维在本质上只有一个,只是有时处于野性的状态,有时处于驯化的状态,所谓“原始思维”,只是人类思维处于野性的状态而已。


一、无文字社会的人类思维具有两种基本形态

无文字社会的实际生活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当时的人们既拥有自己的科学知识,例如关于植物和动物的知识;也拥有自己的人文学知识,例如宗教、神话与艺术。体现在原始科学领域的思维和体现在神话领域里的思维之间是存在差别的,不过这种差别只是思维外在形态方面的差别,无关乎思维的实质。换句话来说,无文字社会的思维实际上具有两种基本形态,即原始科学思维和原始神话思维(以下简称神话思维)。其中原始科学思维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现实目的,它必须接受现实制约,所以在这里人类的思维处于一种比较驯化的状态;而在神话中,人类思维则是处于一种野性的状态,因而思维的自由本性在神话中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体现。 



列维-斯特劳斯在《野性的思维》一书中列举了大量的例证,说明那些通常被我们称为“原始社会”的无文字社会中存在着十分丰富,甚至是十分发达的科学知识。“据记载,合皮印第安人知道三百五十种植物,那伐鹤人知道五百多种植物。南菲律宾群岛的萨巴农人的植物名词超过一千个(弗雷克),哈努诺人的植物名词将近两千个。”哈努诺人还可以识别四百六十一种动物。其中有一位塞米诺尔人,他一个人可以识别二百五十种植物。他完全可以和现代专业的植物学家相媲美。无文字社会的这些自然科学知识并不是任意堆积在一起,而是按照一定的逻辑原则构成了相当完整的科学分类体系。


原始科学思维在建立这些自然科学知识体系的时候所依据的逻辑原则,也和现代人完全一致。我们先来观察那伐鹤印第安人的生物分类方法。这些印第安人先按照是否拥有语言的原则,把世界上的生物分成两大类:有语言者、无语言者。其中无语言的生物又进一步区分为动物和植物。动物又分成“走兽”、“飞禽”、“爬虫”等三种。其中每一种又更进一步按照两种分类原则细分为“陆行者”、“水行者”,“日行者”、“夜行者”。在这一分类系统中,存在着几个层次的分类原则。它们依次是有无语言,是否能离开生长地点,具有何种体形与运动形态,最后是在何处活动与在何时活动。层层深入,细致入微。而哈努诺人的植物分类系统则是依据叶形、颜色、产地、大小、性别等原则来进行分类。这些分类系统的结果与现代自然科学的结果显然是不同的。可是,它们所依据的逻辑规则却与现代自然科学一样。无文字社会的人们同样是按照邻近性与相似性这两个最基本的逻辑规则把事物加以归类的。所谓邻近性,是指那些在结构上和功能上都属于同一分类系统的诸种事物之间的关系,具有邻近性的所有事物完全同类;所谓相似性,则是指那些具有一种或几种共同特征的诸事物之间的关系,具有相似性的所有事物只在某一层次上同类。由此可以知道,无文字社会的分类系统也是按照一定的逻辑规律建造起来的,也是符合逻辑的。


这些证据不仅说明无文字社会的人拥有丰富的抽象思维能力,而且说明了他们绝不是出于单纯功利性的目的。“像这样系统发展起来的知识,显然不可能只是与实用目的有关”,“它首先是为了满足理智的需要,而不是为了满足生活的需要”。可惜的是,无文字社会的这些科学知识在现代社会中往往因缺乏实际效用,而被现代人所忽视。所以,原始科学思维的存在自然也就被现代人忽视了。这就是现代人误以为无文字社会的思维缺乏科学理性的重要原因之一。


现代人通常所说的“原始思维”,实际上只是指无文字社会的体现在神话或宗教中的思维,也就是神话思维。


二、从神话的结构看神话思维的理性本质

从表面叙事层次看,神话超越了所有的时空限制,其中的人物可以长生不死,也可以死而复活,可以上天,也可以入地。神话甚至于超越了人类社会的一切伦理道德,神话中血亲相恋和血亲相残比比皆是。所以,那种认为“神话是原始人类自由想象的结果”的看法是有着一定的道理的。从这个层次来看待神话思维,那么结论必然是否定性的——神话之中毫无理性,毫无普遍性可言!但是,假如神话仅仅作为自由任意的想象的话,它是不能向人类社会成员传达任何意义的。一个不能传达任何有价值的意义的事物是绝不可能在无文字社会中获得那么崇高的地位的!只从叙事层次来看待神话中的想象是不能正确解释神话思维的实质的。


任何理论研究都不能局限在表面现象,而应该深入到事物的本质层次,即深入到事物的普遍性的、决定性的层次上。在神话研究中,最本质的问题是神话情节为什么能够传达某种意义。从人类全部神话的立场来看,神话的一个基本情节单元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完全是自由任意的。同样的情节在不同的神话体系中却传达着不同的意义,同一个意义在不同的神话体系中却会以不同的情节表达出来。可是在一个具体的神话体系中,某种情节单元却又固定地传达着特定的意义。是谁决定了神话情节单元与意义之间的组合关系?答案是神话的深层结构。根据列维-斯特劳斯的理论,在神话叙事的背后存在着一个完整而严密的深层结构,换句话来说,存在着一个严整的神话语言系统。这个神话的深层结构是由共存的一系列彼此区别的神话情节单元和一系列彼此区别的意义之间的平衡关系造成的。正是因为每一个情节单元各不相同,所以它们才可能各自承担不同的意义而不至于彼此混淆。也正是因为每一个具体情节单元在神话总结构之中所处的位置——即它与别的情节单元之间的相对位置——决定了它所具有的特殊意义。


列维-斯特劳斯在《对神话作结构的研究》一文中曾经以古希腊的俄底浦斯神话为例,解释了神话的结构。其中,俄底浦斯杀父与娶母这两个基本情节单元是彼此对立的,而且这一组二元对立还与其他组的二元对立共同构成了神话的结构。于是俄底浦斯杀父娶母这两个情节在神话深层结构的作用下分别传达了“过分轻视血缘关系”和“过分重视血缘关系”的意义。神话在结构的层次上是相当严密的。当然,这种严密的神话结构对于讲述神话、聆听神话的人来说通常是意识不到的,神话结构是一种无意识的存在。它是人类神话思维在无意识状态下产生的,它体现了人类神话思维本身的性质。


具体地说来,神话结构是由一系列的二元对立(或者加上一个处于对立二元之间的中介项)按照某种规则组合而成的。它不是静止不动的纯粹形式,而是不断有新的二元对立加入进来、整合进来的一个系统。列维-斯特劳斯在论文《对神话作结构的研究》和著作《神话学》、《嫉妒的制陶女》中都总结了神话结构的转换规则,并指出这种规则就是神话思维所遵循的逻辑规则。所以,神话思维绝不是任意想象的,而是严格遵循着逻辑规则的,体现着人类先天具有的理性本能的一种思维活动。


三、神话思维的概念与范畴

我们通常只是看到了神话思维的表面现象,而没有意识到神话思维潜在的逻辑过程。造成这种失误的原因之一是神话思维的概念与范畴所采取的表现形式比较特殊,神话思维的概念与范畴是具体的、具象的。


按照西方哲学的传统观点,人类的感性与理性是相互对立的。感性所处理的事物是具体的,因而也是个别的,不具有普遍性的;理性所处理的事物是抽象的,因而也是普遍的。理性思维所使用的概念与范畴必须是抽象的,只有这样才能认识普遍真理。但是,列维-斯特劳斯并不这样看。大学时代的哲学课程使他熟悉了西方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多年的人类学研究活动又使列维-斯特劳斯了解了人类思维方式的复杂性与多样性。这使他认识到西方传统哲学思维方式只是人类全部思维方式中的一种而已,将理性与感性对立起来的做法只是西方传统哲学的一种选择,人类的智力活动可以采取不同于西方传统哲学的方式。所以,他力图超越理性与感性之间的对立,在新的基础上建立起新的逻辑原则,重新认识人类的思维本质。


神话思维所使用的概念与范畴不是直接显现的,也不是直接表现为抽象概念,它们都是隐藏在具体物像背后的。例如夜鹰、树懒、负鼠这样的动物,或者南瓜、藤蔓、竹子这样的植物,或者吹箭管、陶器这样的文化产品,都被神话思维用作传达概念的工具。从理论上来说,任何一种现象都可以被神话思维用来作为传达概念的工具。由于神话思维的概念与范畴是隐藏着的,所以需要神话学家进行分析,才能显示出来。列维-斯特劳斯在《嫉妒的制陶女》中分析了一系列彼此区别的神话形象,如夜鹰、灶鸟、吼猴和树懒,发现它们各自所传达的意义分别是口部贪欲、口部失禁、肛门失禁和肛门保持。这些神话形象所传达的意义,就是神话思维的概念与范畴。以下仅以夜鹰和灶鸟为例略作说明:在美洲有关夜鹰的神话里,夜鹰总是贪吃。女夜鹰偷吃丈夫的食物,甚至剥夺弟弟的食物,男夜鹰贪吃母亲喂的饭食,结果都导致夫妻离异。所以夜鹰所传达的概念就是口部贪欲。而灶鸟则相反,在神话中它总是情不自禁地发出笑声,结果导致灾难。所以灶鸟所传达的概念就是口部失禁。


我们研究神话思维的推理过程,不能从神话叙事的层次,而应该从神话叙事的概念与范畴层次来进行,即从神话的具象性的概念层次来展开。神话又是如何使用这些具体概念进行推理的呢?列维-斯特劳斯对有关的两组神话进行分析发现:口部贪欲的夜鹰与制陶术是对立的,因为女陶工死后,变成了夜鹰。而与夜鹰相反的灶鸟,在其神话中则是制陶术的发明人。夜鹰与灶鸟这两个彼此相反的形象所传达的意义同样是相反的。神话思维在处理口部贪欲的夜鹰和口部失禁的灶鸟时,严格地遵循了它们各自的概念意义,从而得出了相反的结论。笔者用一个简单的数学算式表示神话思维的上述推理过程就是:当A=B的时候,1/A=1/B(意思是:A分之一=B分之一)。在这里,神话思维的推论结果与我们现代人的理性运算结果具有惊人的一致性。这样看来,神话思维是一点也不随意的。


四、神话思维的推理方式



列维-斯特劳斯在《嫉妒的制陶女》和《今昔纵横谈》(一部和记者的对话录)中反复强调了神话思维在推理方式上的特殊性。神话思维的特性是综合地思考问题,它拒绝分析。所以当它遇到一个问题的时候,总是把该问题当作与宇宙、物理、道德、法律、社会等方面的问题相互对应的一个问题,并把它们放在一起加以阐述。所以,神话思维不使用“因为……所以……”这样的话来表达自己的推理过程。当神话思维进行推理时,它通常使用“这是当……”或者“这就像……”这样的话来展开。这种推理方式对于现代人来说当然是不够的,但是神话却十分巧妙地运用着它,并用它取代了论证。


例如,人类在生活中总会遭遇各种各样的问题,从何处来、到何处去的烦恼,富贵贫贱的困惑,生老病死的痛苦。我国的女娲神话就回答了这些折磨人类理智的难题:人类是女娲用黄泥制造的,富贵贫贱的差别乃是由女娲造人方法的差异决定的——富贵者是用女娲抟黄泥造的,而贫贱者是女娲用绳子甩泥浆造的。一切都渊源于女娲造人的时候!在无意识的神话结构层次,那些彼此转换的一系列的二元对立,实质上正是人类无意识之中所感觉到的各种矛盾。神话思维把它们排列在一起,认为它们“彼此相当”,贫富差距,就像手抟黄泥和绳甩泥浆一样,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矛盾的尖锐性,使人类内心深处的理智、冲动得到了满足。尽管从根本上说,神话思维的这种推理方式当然不能真正地解决任何现实的问题,而且,这种推理方式最终将导致循环论证;但是,这种推理方式本身却包含着基本的理性运动过程,本质上是合乎逻辑的。因此,它可以为人类带来理智的满足。循环论证也并不意味着解释的失败或无意义,现代的词典编纂者在解释词条意义时或多或少都会如此。


五、人类思维的统一性

因为人类思维在神话中是摆脱了一切现实束缚,而仅仅受限于自身固有的规则来进行的,所以神话思维的理性本质其实也是一切思维形态的共同本质。列维-斯特劳斯对神话思维深层逻辑的揭示,说明了人类思维在本质上是理性的。人类生活在世界上,遭遇千变万化、异彩纷呈的问题,人类的思维就不得不与之打交道。由于对象性质的不同以及主观目的的不同,人类思维在上述过程中呈现出多种多样的形态。它可以是驯化的,有意识地遵循着逻辑规则,并且与现实保持一致;它也可以是野性的,在深层次的人类理性规则制约下,制造出超现实的想象世界。但是,无论是野性的思维还是驯化的思维,思维主体自始至终都是那个不变的人类理智。无论是无文字社会人类的思维还是现代商业社会人类的思维,无论是科学思维还是神话思维,都遵循着同样的逻辑规则,所有的人类思维形态之间存在着统一的本质属性。人类思维的本质只有一个,虽然它的形态是千变万化的。


野性思维形态与驯化思维形态之间的差别不在于双方各自的理智过程,而在于双方各自的思考对象,造成思维形态差别的根本原因是人类理智所面临的问题各不相同。而我们现代人的思维比无文字社会人类的思维之优越处,仅仅在于我们改变了思考的对象,从而得到了更好的现实成就。列维-斯特劳斯曾经用一个通俗的例子来说明:“一把钢斧之优于石斧,并不在于前者比后者造得好。它们都造得同样好,不过钢与石是大有区别的。以同样的方法我们可以说明,相同的逻辑过程在神话中起作用也在科学中起作用,并且人总是思想得同样地好;改进不在于所谓人的思维的进步,而在于发现人的思维的既定的、不变的能力可以发挥作用的新领域。”

(注释和参考文献略去,详参原刊)


    文章来源:《长江大学学报(社科版)》2015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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