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艳]摆贝苗寨:节日与村治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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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传统与村治的艺术——论少数民族地区

多姓苗族村寨节日的运作与效能

杨春艳

原文刊载于《节日研究》2019年第13辑



   摘要

迈向以民众为本位的节日研究,目前已成为民俗学者关注节日的主要路径。本文以少数民族地区多姓苗族村寨的节日为例,展现多姓的苗族村寨在日常生活中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及其通过节日活动的时空场域融会冲突的文化历程。在此基础上,也展现了基层政权组织怎样利用年节达成基层治理模式合作共赢的图景。文章试图以节日观察的经验研究,分析节日活动中“国家”“社会”“村落”等多元主体协商共建的复杂态式,进而揭示节日在村落治理中的运作与效能。


   关键词

节日传统;村治;

多姓苗族村寨;运作与效能


当前,迈向以民众为本位的节日研究已成为民俗学者关注节日的主要路径。传统的节日研究或关注的是根据我国传统农业社会以历法为周期形成的时间制度或文化样式;或关注节日与村落之间的社会组织、权力关系;或关注在我国长期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状态与全球化语境下,节日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变迁议题。还有学者提出观点认为,相当数量的传承性节日是生活在其中的人群基于其生产生活方式而组织社会的一种实践方式,作为一种规训与整合机制,节日传统可以将社会治理与民间自治传统贯通起来,并提醒后学应该将节日作为一种组织现象或对社会建构的参与。本文以少数民族地区多姓苗族村寨节日的运作为例,分析节日活动中“国家”“社会”“村落”等多元主体的文化功能,进而论述村级治理中社区传统与民众主体的复杂关系。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节日历经封闭时期的感恩自然、祭祀先祖,到民族文化资本化时期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再到“乡村振兴战略”下的节日文化再造……可以说,节日传统的内涵意义与时代发展的背景密不可分,而利用传统节日的平台达成村级治理的有效融合,则是基层政府一直在努力的方向。


近年来,通过国家资源自上而下的转移,“国家在场”的符号话语在乡村中已然浸淫广肆。但不乏有学者提出观察与反思,一是国家资源下乡,国家做的好事越多,村民越是变成了“刁民”,惠民工程不仅未能收服民心,反而引发种种问题;自上而下的项目资源下乡容易形成“分利秩序”,项目下乡的结果是出现了“悬浮政权”的情况。二是项目资源的使用出现了内卷化。在农村人、财、物快速流向城市,农村空心化背景下面,在快速社会变迁的时代背景中,动员村民的村庄政治还有多大的可能?无公德的个人与村庄结构性力量会形成“只讲个人利益,不讲公德”的局面吗?


由此,少数民族地区传统节日的运作模式或许可以提供一些村治的借鉴与启示。在农耕为本的中国乡土性的基层村落,节日是物候到了特定节令举行的庆祝或祭祀活动。贵州黔东南苗族地区的“苗年”就是村民在四季时序中选择的庆祝丰收的活动,涉及亲友团聚、祭祀先祖、村寨互动、政府参与等一系列内容。此前,已有学者对苗年与苗族村落中的社会组织关系作出了详尽的论述。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人、财、物流出的背景下,对于多姓的苗族村落来说,节日为维系、润滑村落社会结构关系方面提供了时空场景,构建了苗族村落里稳定的乡村社会秩序。随着时代的发展,苗族地区传统的村落社会组织结构已然发生了变化。在民族地区的节日传统里,“国家在场”利用传统节日精细化地动员组织村民,村落里的传统组织结构力量依然发挥重要作用。这让我们看到微观的“双轨制”运行模式,如何利用节日传统促进村落社会秩序的良性循环与发展。本文以少数民族地区多姓苗族村寨的节日为例,展现多姓的苗族村寨在日常生活中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及其通过节日活动的时空场域融会冲突的文化历程。在此基础上,基层政权组织怎样利用年节达成基层治理模式合作共赢的图景也包含在内。文章试图以节日观察的经验研究,分析节日活动中“国家”“社会”“村落”等多元主体协商共建的复杂态式,进而揭示节日在村落治理中的运作与效能。



一、多姓苗族村寨的节日



摆贝苗族村落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地区的月亮山麓,都柳江北岸。现有村民454户,2048人。该村的姓氏格局由杨、潘、刘、姜、向、韦、张、徐、陈等18个姓氏构成。据说,最早在摆贝建寨的是刘氏和姜氏的祖先。据摆贝苗寨寨南面的半山的“道光十二年(1832)十月为祭祀先祖苗王而建”的苗王坟推断,摆贝建寨大略有百年余历史。至今,村落家庭的主要经济收入源于外出打工。近两年来,还有一部分中青年人选择返乡创业。除了传统的种植业,摆贝村现在还发展有养殖和生态农业合作社。另外,还有一位矿泉水厂的成功管理者。这些个体工商户与乡镇领导接触多,是优先参与基层政府和村落治理、乡村建设的精英人物。


雍正年间,清政府“开辟”苗疆,黔东南地区先后经历了雍乾“苗乱”和咸同“苗乱”。黔东南苗族聚居村落在清代遭到严重的损毁。大规模的寨毁人亡,使得这一地区苗族村落在重组过程中,人们为求生存,聚和人气,采取互认兄弟或父子的拟制血亲关系,聚寨而居。至今在摆贝苗寨发挥人群区分的“认兄弟”观念仍然延续。摆贝苗寨的社会关系大致有三种形式:一是血亲关系,同一姓氏认定的血缘关系,以父系作为继嗣制度和亲属传承的计量单位;二是姻亲关系,由婚姻的缔结所建构起来的亲属关系;三是“兄弟关系”,由既定的“认兄弟”或者“结拜兄弟”所建立的关系。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不同姓氏之间相互视为“兄弟”。村寨里的不同姓氏根据“认兄弟”的方式被分为两个大的关系群:一边是潘、刘、徐诸姓,另一边是杨、姜、韦等诸姓。这种“姓氏+兄弟”的关系结构在当地的民俗活动中得到了巨细无遗的显示。由于摆贝苗寨非同于一村一寨一姓氏的苗族村寨,其鼓藏节除了具有苗族共有的节日文化寓意外,鼓藏节的“回堂酒”还凸显出凝聚摆贝人群的重要意义。摆贝苗族并非源自一个共同的祖先,村寨中的几个不同姓氏各自有着自己的祖源解释,甚至连族属都不一样。共同体内部需要有一种制度性力量来建立和维持和平共处的格局。鼓藏节中的“回堂酒”仪式是摆贝苗族这个人群共同体的联盟记忆和缩影。“回堂酒”将三个层次的“兄弟关系”——亲属关系中的兄弟;一个姓氏与另一个姓氏相认、相拜的兄弟,即“义兄弟”;因共同的利益而建立起来的限制性范围的“泛兄弟”——展示得非常清楚。同属一个宗族群体的成员之间结婚不仅得不到亲友的祝福,相反会招致是非议论;在斗牛活动中争斗的两头牛分别来自两个宗族群体,同属一个宗族群体的两头牛则不进行争斗。


摆贝苗寨不同姓氏之间的关系直接决定这个人群共同体的内部结构。换言之,不同姓氏之间的相处方式决定着乡土社会的整体秩序。而从摆贝苗寨的地方文脉来看,在村落内部有一套维持相对平衡的机制,即将苗族群体政治概括为平权社会性质。“平权”之意,在于所有“家”“鼓社”“村寨”等都是平等的,通过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以及民主程序保障各“家”的平等权。清水江苗族群体的“开寨始祖崇拜”“姑舅交换婚”“鬼蛊指控”等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分类体系,然而这样的分类体系并不是“等级”的,其实质在于以“差序”的形式维护“平权”并以集体民主决策的议榔制度给予保障。节庆活动中仪式的“阈限”阶段整合了村落秩序。


简言之,在摆贝苗族各姓氏的祖先群体内社会交互表现为一种冲突和合作的相互作用。质言之,多姓合成的摆贝苗寨形成了既竞争又合作的村落社会秩序。村寨各姓氏内部的竞争机理是由于历史境遇及现实条件造成的,而合作的运行机制是通过村寨各姓氏间认兄弟及节庆活动而达成的。


表1 摆贝苗寨的姓氏和家族构成


二、“传统组织”“国家在场”

“乡村能人”多维关系中的节日



明清以来黔东南地区的少数民族在由“生”化“熟”的王朝政治进程中,苗族正是因为民族生存压力的存在,以统合血缘宗族为目的的祖先祭祀鼓藏节祭仪式才逐渐转化为以统合地缘宗族或“拟制性宗族”为目的的祖先祭祀仪式。祖先信仰对村民最为重要,村民在祖先崇拜中赋予有限的人生以无限的意义。苗族鼓藏节在负载着“血缘”宗族祭祖本质意义的同时,也表述了它超越“血缘”宗族向拟制性宗族和村落地缘共同祖先祭祀转换的含义。“共食内脏”隐喻着血缘关系的内聚和统合。苗族村落直至20世纪50年代前始终并存着官民两套社会管理体系。传统的寨老、鼓藏头、活路头等仍是维系苗族乡土社会自治的管理者、象征者。“鼓社”“议榔”“理老”是苗族传统社会的“三根支柱”,加上大寨管理小寨制度,这共同构成了苗族社会管理的一套完整的机制。


通过仪式,确认家族内长幼级序,或突出主干家族(或父母村寨)、始祖家族在“拟制性宗族”和地缘性村落中的仪式占先地位,强化村落社会的伦理秩序,使得因为时间等原因已经冲淡的宗族关系边界进一步明确,避免可能出现的社会冲突。通过鼓藏节仪式一次又一次的内婚禁令重申,让一代又一代的人们明确自己可通婚的圈子。通过对祖先、家族、姻亲关系的确认与强化,苗族社会关系获得了制度化的统合,社会获得了有秩序运行。


在苗族的鼓藏节中,确定为鼓藏头的人选要考虑“开寨始祖”崇拜的因素。在黔东南苗族村落的“自然地方”或村寨内部,普遍遵循尊敬开寨始祖的后裔的原则。由此看来,鼓藏头不仅是“血缘”宗族的象征,而且是地缘神灵与村落联系的象征。在摆贝苗寨,我们访问到的鼓藏头一直由杨家后裔担任,但这与开寨始祖崇拜的原则相违背。究其原因:一是与摆贝苗寨村民认同苗王坟的主人是杨姓有关;二是行政体制下沉到摆贝苗寨之后,其中的杨姓精英人物在任职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一直也是摆贝苗寨的权威领袖,赢得了“苗王”之称誉。杨姓家族在村寨的地位显著,传承至今。摆贝苗寨在2017年商议举办鼓藏节时,便推选杨金成担任鼓藏头。


表2 摆贝苗寨历任村支书、村主任名单


经过革命话语和阶级意识下的民间活动以及改革开放的现代化进程推进,鼓藏节从过去用以统合社会关系的祭祀仪式,已经逐渐为国家制度一体化的统合力量所取代。仪式渐渐退化为人们用以联系、统合家族、亲友的一种方式。更为甚者,苗年成为他者与自我的扁平化叙说。如2017年11月8日的苗年节日,兴华乡借民族节日表彰致富带头人,当地苗族群众感恩风调雨顺、感恩党委政府、感恩父母养育,并祈祷来年丰收的节庆典礼。之所以出现这样的认知,是因为他们并未继承传统苗族苗年的内涵,而以现代化的行政管理视角来界定苗年的意义。当然,苗年的意涵在时代的变迁中注入了感恩党委政府的内涵也无可厚非,但此点远非苗族先民在苗年的最初意蕴。


“国家在场”成为少数民族地区节日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中包括国家对乡村符号的征用。2002年,摆贝苗族村被县、乡两级作为民族旅游开发的重点示范村寨,鼓藏节活动由县旅游局出资举办。为了产生社会效益,组织者向社会发放了一些邀请信,同时也组织一些海外旅游团前来。县、乡两级政府要求摆贝村必须组织好这一次活动,完全按照传统的民族民间方式进行,保证做到“原汁原味”。可当时因为天气的原因,日本旅游团迟迟未到,虽早已过了杀牛祭祖的时间,村委会和寨老却不让进行,因此破坏了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


在乡土社会基层治理的运作中,“国家”是一种真实的存在。税制改革之前,在国家力量下沉有限的情况下,国家对村落的控制和整合依靠村内的非制度性精英来实现;2006年,农业税取消之后,政府职能发生了转变,村落劳动力的流失外出务工,村落治理主要依靠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作用。自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以来,服务型政府的职能特点愈发显现,干群关系明显改善。随着中国社会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特别是2008年爆发的国家金融危机,影响了中东部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刺激了部分西部地区的中青年劳动力返乡创业。现在摆贝苗寨的这一批中年劳动力,形成了摆贝村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中坚力量,成为村里的“能人”。兹举几例:养殖专业户杨金德、农业合作社带头人张时光、三合天然水矿泉水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正文、多光军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徐志才。他们近几年在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帮扶支持下,利用家乡的自然人文资源,与政府责任链相配合,试图走出一条“精准扶贫+旅游+民族文化+N”的路径。随着摆贝苗寨中坚农民力量的兴起,苗年乃至摆贝苗寨的各种节日的组织已远非传统的寨老、鼓藏头所能协调的了。如在2018年3月8日,摆贝苗寨组织了妇女节的拔河比赛,乡政府借此机会给村民送来了象征性的奖品——菜籽油和脸盆。这些现代性的节日得以在摆贝苗寨植入与融合,与摆贝的中坚农民发挥的上联下传的号召影响力密切相关。由此,我们看到的“国家—社会—个体”在节日传统里的互动既有叠合,也有矛盾,更有协作,它们在不断地磨合中寻求平衡之道。而传统组织力量的式微,摆贝中坚村民的崛起,不管是为私利还是为推动村落共同体的发展,他们都逐渐与政府联动发力。他们之间不是简单的单向作用,在村落的治理与发展上的谋划远比我们笔下描述的情况要复杂。


节日习俗在民间社会中占据着非同寻常的地位,否则村民也不至于在该惯习无法获得国家赋予正式的合法地位的时候,通过一种民间的智慧,使其能够在社会中得以继续存留。这在维护村庄自身的社会整合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村庄在现代化进程中展现出别样的姿态,而非单纯地遭受碾压的原因所在。


节日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文化空间,无疑是国家意识形态和行政权力渗透到传统社会中的重要渠道。从“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到发展乡村生态旅游,到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到普及“两基”教育验收,到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到促进民族团结等,都不同程度地彰显了当地政府当前工作的重心。尽管国家化和市场化共同作用,推动了传统民族节日符号的现代转型,并由此在现代与传统之间形成了某种张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国家化、市场化与地方性传统之间就形成了某种截然对立的态势。相反,正是这种张力的存在,为“地方性知识”的自我扬弃和自我革新提供了某种可能。民间节庆活动场域和国家在场是个交互的过程,其深层本质在于国家权力和意识形态对地方以及民间仪式的影响和介入,在于一个“民族—国家”均质统一体的建立。



三、讨论:节日文化的内涵嬗变

与村级治理之间的运作效能



昔日“西南边地的苗族村寨”里的节庆活动发展至今,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景象已经嬗变为多元化的人群参与与诉求旨归。总体看来,摆贝苗寨节日传统的参与人群、功能边界都发生了漂移,多种力量参与的共同目标都指向了促进摆贝苗寨的良性活力发展。而这其中的路程究竟要走多远,或者说会走多少弯路,已非本文所能探讨。排除这些客观因素,笔者在此试图论述的是这些多元力量在追求理想目标的路途上可供借鉴的先发展地区,特别是中东部汉族村落的经验,以期为少数民族地区村落利用节日文化在村级治理方面所能发挥的运作效能提供一些启示。


摆贝苗寨传统节日内涵从具有自治与村寨内部自我调适、修正应对村落自身风险嬗变为娱乐为主、大众消费。生产与生活均已卷入更大范围内社会和市场的村民,不得不开始面对以市场交换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年轻人在时代发展中主动或被动地与“家园遗产”产生了疏离。而乡村“能人”更多地是以资本与权力为主要追逐对象。传统时期的中国乡村,依靠村民的信仰体系与亲属制度的高度结合而整合乡村社会,或与地域性群体结合从而整合区域性地方社会。而随着现代性观念在村落民众心底生根,信仰体系已经无法赋予其人生以意义,它丧失了令人敬畏的力量,已起不到阻止或惩戒不当行为的规范性作用。


而我们始终不能忽视的一面是传统村落有自治的传统,它是维护村落秩序的有效机制。村落能够展现生命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其能够在传统文化的框架下对现代性做出一种适当的调试。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以及现代性观念在村落里被片面地运用,传统节日的内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但各种传统节日依然具有生命力。笔者认为,其根基在于:一是苗族信仰文化的群体性;二是中年精英的推动,在黔东南推进全域旅游的时空背景中,摆贝一直在试着走旅游发展的路径,迅速脱贫致富;三是政府的默许与支持,在这一方面与村落里的中青年人群的利益诉求取得了一致,不管是为了有效管理村落,还是为了完成体制内的指标要求。


鼓藏节内涵的变化,主体性参与人员的外出,婚姻亲属关系的变化,规约力量的弱化,以家庭为核心本位的现代性观念的出现,鼓藏头、活路头等自治力量的式微,杨写巴苗王的威信力随着他的过世在村落中已经无法重建。现在的鼓藏头在访谈中的有意回避,使得鼓藏节的举办充满了不确定因素。人、财、物的流失造成村庄经济关系紧张和公共权威衰退。市场规则不仅已为村民所接受,用于日常生活,而且直接导致了他们以此为基础,策略性地建构村庄政治结构。


村落里的“能人”在时代的迅速变迁中经历了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否认、再认识与扬弃的过程,在保护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环境背景下,自觉地重拾民族文化的传承,尽管从本质上来看,他们是在利用传统文化谋取在村落中权利的投资。乡村“能人”在其中试图充当政府与民众的桥梁,斡旋在政府与民众之间,而根本的目的是在下一步的村庄治理中赢得名利。所以他们在节日传统里表现积极,积极组织,赞助资金,联系人脉,凸显该村在整个乡镇中的优势地位,进而赢得乡镇的合法化支持。


政府虽未明确表示,但实际支持的态度鼓励民族村寨举办节日,为短期内的民族村寨旅游铺平道路。政府在节日里担负如下职责:一是服务,穿插如“致富能手颁奖”的现代话语管理奖励机制,形成激励机制,这同时也是现代网格化管理渗入村落管理的一种方式;二是维稳,保证村落里的集体活动安全无事故。



四、结语



不可否认,这些多元力量在节日的场域中各显神通,各取诉求,从理论上说,是指向乡村秩序的有效化管理;但从实际的操作层面来说,多元力量都在此场合中进行博弈,争取利益的最大化,这或许是中国社会变迁个体化时代到来的宿命使然。尊重农村现实,重视乡村秩序内生调适动力,也是我们以包容性视角看待节日内涵埴变的立足点和着眼点。


谭同学在《桥村有道》《双面人》两书中描写的转型乡村的道德等问题,确实是现代性带来的乡村治理难题,其给出的建议是“将村民自治系统往下延伸,让它建立在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三五十户的规模上,现村干部承担基层官场的行政任务另交专门代理人处理。在此规模上,在法治精神指导下以村民理事会或村务理事会等形式,盘活、培育亲缘、地缘关系网络资源,及其帮助农民在日常生活中整理家庭关系的能力”。这些先发展地区的乡村秩序经验能给后发展民族地区的乡村治理以启示,帮其规避风险,实现后发展的优势。治理、道德和信仰这三个方面构成基础性社会问题,以族权为核心的权力体系,以“伦常”为核心的道德体系以及以祖荫为核心的信仰体系形成了一个相互支持的“三环扣”。这个“三环扣”成了传统乡村社会秩序稳定的基础,也是社会个体形成社会结合的准心。乡村问题的“三维”始终是维系乡村发展的命脉所在,政府服务型职能的转变,达成多方力量的协商共治,则始终是理想村治的模型所愿。期盼假以时日,构建和谐美好乡村的愿景能够实现,从而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与本土经验。


(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山东民俗学”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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