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福]民俗学视角下的传统玩具研究

玩具,旧时也称“耍货”,泛指一切用来玩的器物。狭义上说,其使用主体大多限定于儿童,玩具是他们认知世界、感受社会的重要工具与途径。儿童心理学家更将凡是孩子看的、听的和触的,都笼统称为玩具。这里的玩具不仅包括脱离实用功能的民间艺术品,还包括构成儿童生活必备的日常器物。玩具在世界上各民族儿童的生活中都占据着重要位置,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文化事象。在制作或参与制作及使用玩具的过程中,儿童获得心智的开发,并逐步完成社会化。


从古至今,玩具种类繁多。本文讨论的传统玩具,指出现在工业时代之前,以手工制作为主的民间玩具。按制作材料可分为布艺玩具、泥塑玩具、竹木玩具、陶瓷玩具、金属玩具等种类。这些传统玩具作为民俗文化的载体世代传承,体现了传统中国人的造物观念、伦理思想与审美风格。随着经济水平与科学技术的发展,玩具的代际更新愈发迅捷,现代社会制造的机械与电动玩具极大压缩了传统玩具的生存空间,不少饱含文化底蕴与地域特色的玩具失去了受众,相关制作技艺也濒临失传。当然,育儿观念的现代转换也是造成传统玩具困境的另一主导因素。毋庸讳言,玩具产业现代化的出现具有相当积极的意义,但其过于同质化及缺乏文化支撑也带来了诸多“现代性的后果”。因而,我们必须重新审视传统玩具的当代价值,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时代语境,探索作为文化资源的传统玩具传承与发展的新思路。


既往的研究多将传统玩具纳入民间美术的范畴,更多讨论其符号功能与审美意蕴。其实,传统玩具兼具实用性与艺术性,又与民俗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民俗学视野下考察传统玩具,更能从整体上把握文化小传统在模塑下一代的具体实践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一、传统玩具与民俗生活


传统玩具历史悠久,据考古发掘,在新石器时代就已经出现形态各异的陶制儿童玩具。最迟到汉代,玩具成为独立的品类进入市场,并在手工行业中分离出专门从事玩具制作与贩卖的匠人。直到今天,节庆庙会上依然还有传统玩具的售卖摊点。总之,玩具的创造与更新伴随着人类的发展,离不开具体的民俗生活。传统玩具的使用属性中既有满足儿童日常玩耍的需要,又在特定的时间节点上填充了专属于仪礼或者节令的功能。不同玩具虽然玩法各异,但总体来说,教化功能仍是第一位的,寓教于乐是其中最核心的内涵。通过学习使用玩具,儿童就已经在融入社区生活,与此同时,“他生于其中的风俗就在塑造着他的经验与行为”。因此,传统玩具无论从造型还是内蕴上都与民俗生活关系密切。


(一)生产生活玩具

物质生产与生活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这类玩具创造的初衷是让儿童更快地接触他所在社区的生产生活方式。不同地域和民族往往就地取材制作玩具。通过玩具的材质和造型,可以清楚地反映当地的经济文化类型。如,农业文化中玩具有犁、锄等农事生产器具,鸡、鸭、狗、猪等家禽家畜动物的模型;游牧文化中则有放牧工具,牛、羊等畜牧牲畜的模型;渔猎文化中则有捕鱼工具、狩猎工具模型等。这些模拟现实生产与生活工具,而做成缩小版的玩具广泛流行,十分普遍。此外,服饰、建筑、交通工具等模型或体验玩具也都适用于当地生活。虽然所用材料有泥制、木制等区别,但是其目的都是让儿童逐渐熟悉周围的生活环境和生产劳动工具,在玩的同时,为以后快速融入社会生活做好准备。


另外,传统玩具还体现出性别差异,即为男孩与女孩制作的玩具有一定区别,这也是传统社会男女分工要求的体现。比如,女孩的玩具有布娃娃等体验母亲角色的道具,还有烹饪工具、纺织工具等;而男孩的玩具主要以生产和战斗工具为主。玩具与配套的游戏活动共同营造了模拟的小型生产生活场景,在家庭生活和生产劳动中,儿童利用玩具认知社会,也确立了自身角色的社会属性。



(二)人生礼仪玩具

人生仪礼是经过主要人生节点而举行的仪式过程,标志着生命的不同阶段,而且是生育、家庭、宗族等社会制度对其角色的认可,也是共同的文化规范对他进行人格塑造的要求。这类传统玩具作为仪式器物被赋予特殊意义,更具有象征性。玩具的交换与赠予也寄托了长辈对孩子健康成长的美好祝愿。


可以说从求子习俗开始,玩具就以新生命的替代品形式出现,比如河南淮阳人祖庙的“人面猴”、华北地区的“拴娃娃”等,通过泥塑玩具将民众朴素的求子愿望关联。今天,各式各样的“娃娃”也成为民间工艺品。从孩子出生到“洗三”“满月”“百日”“周岁”等节点,人们都会配合习俗制作相应寓意的玩具。孩子的虎头帽、虎头鞋、鱼枕、肚兜、项圈、手镯、长命锁等服装配饰都充满吉祥文化的象征意蕴。特别是“百日”和“周岁”,前者通过穿百家衣和戴百家锁,祝福孩子长命富贵;后者以“抓周”的形式预测孩子未来的职业和命运,所用的各类物品也多为传统玩具。




(三)岁时节日玩具

岁时节日是民众根据天时与物候的周期规律而创造的时间文化节点。节日是民间文化的重要载体,玩具是节日风俗中不可或缺的物品,中国传统岁时节日多有相对应的节令玩具相伴。节令玩具一般只在节日期间使用,有些也扩展到日常生活中。每一种节令玩具都与节日有机关联,如春节的烟花爆竹、元宵节的各式花灯、清明节的风筝、端午节的香包、中秋节的兔儿爷等都是典型的节令玩具。


节令传统玩具承载着多重民间文化意涵。比如,端午节的香包,除了装饰作用外,更有祛除邪祟、避瘟止恶的功能。因为农历五月被视为“恶月”,为防止毒虫疫病,许多风俗都是围绕趋避观念而形成的,给儿童戴老虎帽,挂小葫芦、五彩丝线,穿着绣有五毒之物的肚兜等也源于此。再如,中秋节的兔儿爷主要流行于北京周边一带,其最早的用途是祭祀月神,后来也成为孩子喜欢的玩具。兔儿爷的形象基本以兔首人身,手执玉杵、身披铠甲的形象出现,这也与中秋节本身包含的月亮崇拜相关,并流传大量的神话传说。总之,岁时节日是复合文化展示最为集中的时段,传统玩具在各类民俗活动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二、传统玩具制作技艺的传承与保护


传承是民俗学研究的关键词之一,与其说民俗学研究的是习焉不察的民俗事象,不如说是文化传承的基本法则。传统手工艺的传承方式与其他民俗类型相比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其自身特色。简单来说,传统手工艺是人利用工具的主动创造,是直接服务于生产和生活的技能,这就不同于口头传统和民间表演艺术,但是作为民间文化,它仍旧不能摆脱“口传心授”基本传承方式。进入现代社会,传统玩具和其他手工产品一样,面临工业化的强烈冲击,古老的技艺受制于外部与内部因素导致传承陷入窘境。当下,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介入,手工玩具的传承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一)传统玩具的传承方式

传统玩具的传承方式基本可以分为家庭传承和行业传承两种。


对于制作简单的布艺玩具、竹木玩具等一般在家庭范围内完成代际传承,也可称为血缘传承,通常由家里长辈为孩子制作。以家庭为核心的传承方式源于传统社会的基本结构,在职业分工出现之前和商品流通不充分的时代,自给自足是生活的基本形态。每个家庭都是独立的传统谱系,根据民俗生活创造并享用文化成果。玩具制作亦是如此。材料选择、制作流程、机关玩法形成了一整套操作规范。即便最普通的玩具技艺,也包含着厚重的情感寄托与非功利的审美因素。

 

对于工艺复杂的金属玩具、陶瓷玩具等一般由专门的工匠制作,称为业缘传承。随着分工的细化,专职的玩具工匠出现,他们不同于现在生产线上的工人,传统的手工业者的“每一件产品都是由他亲手做成,他往往要承担设计者、制作者、销售者多重角色,他的产品与他每天的想法、心情、思想密切相关,而他的这些想法、心情、思想与游戏的儿童以及他们的父母是同处于一个地域以及风俗文化的共同体之中的”。这就是手工制品区别于工业产品的本质属性。

 

家庭传承与行业传承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保守的一面。从工匠民俗的角度分析两种传承模式可以发现,家庭传承的玩具制作技艺相比而言更为随意。每家每户在乡土习俗的轨范下充分发挥各自的创造性。而行业传承更讲究师承关系和传承法则,行业内外有别对于技术的保护遵循封闭原则。艺谚、艺诀等技艺难点与要点,依靠语言和身体记忆实现传承,玩具作为流通商品的属性在行业组织中得到更大发展。即便如此,行业作坊式的玩具制作在现代市场和销售模式的影响下,也势必出现萎缩的局面。




 (二)“非遗”语境中传统玩具的保护方式

传统手工艺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明确的一个大类。在我国“非遗”的各级名录体系中,与传统玩具相关的项目大体分布在传统美术、传统技艺和民俗等类别。目前,布老虎、郯城木旋玩具等已被列入国家级代表作名录,而在刺绣、泥塑、服饰及许多制作技艺项目中也有大量的传统玩具。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大背景下,作为手工艺的传统玩具的传承与发展得到了更多重视。

 

就“非遗”保护的主要方式而言,“生产性方式保护”的指向主要针对于传统手工艺类项目。简言之,“就是力求在不违背手工生产规律和自身运作方式,不扭曲其自然衍变趋势的前提下,将传统手工技艺导入当代社会生活及产业体系,使之在创造社会财富的生产活动中得到积极保护”。传统玩具是一种文化资源,只有顺应生产生活的变迁而及时做出调整与应对,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并契合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时代命题。传统玩具的生产性方式保护也是如此,必须根据自身属性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固步自封或者急功近利都会使技艺遭到无法挽回的破坏。

 

另外,保护传统玩具不仅是保存器物本身和相关技艺,更重要的是延续人所创造的文化传统的多样性。迈克尔•欧文•琼斯认为:“像实物、人工制品及其他重要的东西,不应该越过制作和使用这些东西的人而提升到至高无上的地步。如果人类想象力所产生的有形产品成为关注的焦点,而由它们所显露的思想、感情、需求和欲望却被忽视了,那么,令人感到讽刺的是,对这些人工制品本身的欣赏和理解也就消失了。因此,只有当制作者、使用者及其构思、完成和使用过程——而非制品本身——成为研究的对象时,物质文化和民间艺术的研究才可能最大化地达到目的。”也就是说,人是物的制造者和主体,要正确看待传统玩具中蕴藏的“人工”力量。同时,不同类型的玩具也需要分别加以保护与传承,不能一概而论。



三、传统玩具:物质文化抑或民间艺术


玩具首先作为器物而存在,具备一定的实用功能。民俗学对于物质文化的研究常常被忽视。正如我们经常引述的这段话,“引起民俗学家注意的,不是耕犁的形状,而是耕田者推犁入土时所举行的仪式;不是渔网和渔叉的构造,而是渔夫入海时所遵守的禁忌;不是桥梁或房屋的建筑术,而是施工时的祭祀以及建筑物使用者的社会生活”。实际上,同时关注制作技术和仪式信仰并不冲突,物质与非物质并不是割裂的。例如在口头传统研究中,歌手的演唱过程(非物质)与作为演唱结果而记录下来的这首歌(物质),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因此,传统玩具所具有的物质属性与其制作技艺,也不能孤立看待。围绕传统玩具,还保留了大量的行话、社会组织、祖师崇拜,祭祀仪式等习俗,它们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玩具文化。

 

需要明确的是,物质文化研究的核心要义并不是物本身,而是与之关联的人的思想和行为,以及在物质背后所体现的人的认知力与创造力。确立了这一点,就认可了“手工”的价值所在。传统手工艺所依托的知识体系,“具体涉及手工艺产品制作过程中的材料、工艺和形态等方面的专门知识与器物的选择、使用、维护、保存等的社会生活常识,以及与之有关的品质、规格、配置和传说故事等方面的内容”。因而,手工艺中人与物的关系与工业生产中对应的关系截然不同。当机器逐渐取代人工占领玩具市场,人工的意义受到了质疑。但是,当手工业逐渐从日常生活中消失的时候,我们又发现作为物质文化产品的器物(传统玩具),所呈现的内容远不止于物质本身,还包括身体实践的感受,以及其所反映出的传统社会关系和传统文化规范。

 


现代社会中的手工艺的功能正发生改变。传统玩具越来越脱离其实用功能,而成为展示传统手工技艺的民间艺术品。的确,玩具不同于一般器物,时代的需要决定了家长对于儿童玩具的选择。大部分传统玩具不可避免地失去了“玩具”的属性,在娱乐与审美功能得到提升的同时,其艺术性也被放大了。于是,传统玩具进入了民间艺术研究的视野,不再是儿童成长的必备品或者节日文化中的重要物品,就连教化与认知功能也变成了对于逝去的农耕生活的追忆。

 

实际上,关于物质文化抑或民间艺术的讨论,可以归结为对传统玩具本质属性的分析。从这一维度看,两者并不矛盾。人们选择泥土、纸张、皮革、竹木、布料、面粉等随手可见的简单材料,运用一双“巧手”和民间智慧,将素朴而真挚的情感投射到孩子身上,制作出各式各样的充满民间审美意趣的玩具。这是与工厂产品截然不同的表达,也是手工艺的魅力所在。因而,物质文化与民间艺术双重视角下关注的传统玩具研究,具备了既以“物”观社会,又以“艺”见人心的特征。

 

综上所述,传统玩具作为跨学科的研究对象,是一片值得深耕的领域,具有很大的开拓空间,对于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和弘扬都有着重要意义。当下,从造型特征和文化符号上阐述传统玩具的研究方式,已经逐渐被通过扎实田野调查讲述传承故事的“写文化”所取代。传统玩具的文化表述不再仅限于物和人的简单叠加,而演化成语境中的深描。这样,拘泥于器物或传承人的单向研究也被打破,在民俗学的视野下重新粘合,实现了文化研究的贯通。


(注释和参考文献略去,详参原刊)


   文章来源:《民艺》201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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