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连山]论七夕节的源流


论七夕节的源流


新文化运动以来,疑古主义盛行,导致大量古代文献的史料内容被歪曲,史料价值被贬低。时代越早的材料,遭到的质疑越多。本来,越古的材料越珍贵,现在却是“时代越早越可疑”。七夕节起源研究中的相关史料也遭遇这样的命运。为了更好地理解节日发展历史,我们有必要重新考察那些史料的内容,重新判断它们的价值。当然,新出土的考古材料、以及新的研究条件,都给我们重新思考这些问题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七夕节的起源跟牛郎、织女的关系很大。所以,我从牛郎织女说起。



牵牛(一名河鼓,俗名牛郎星)、织女在先秦时代是两组星,牵牛三星直线排列,织女三星呈三角形分布。它们分别位于银河(古称“河汉”或“汉”)两侧。织女星在天空的位置是古人判断季节的方法。《夏小正》云:七月,“汉案户。”银河南北向,正对房门。又云:“初昏,织女正东乡。”初昏时刻,织女星在正东方向。这是秋季开始(七月)的时刻。《星经》记载:织女三星在天市东端,常以七月一日、六日、七日出现于东方。牵牛星与织女相对于银河两岸,因此并提。这是先秦天文学上,牵牛织女星与七月初的关系。当然还没有固定在七月七日。


关于这两组星之间的关系,最早见于《诗经·小雅·大东》。全诗是批判宗周掠夺东方诸侯国财富,导致东方各国民不聊生的,诗很好。周王朝居然收入《诗经》,也颇有肚量。诗云:“维天有汉,监亦有光。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睆[1](huǎn)彼牵牛,不以服箱。”意思是:银河光亮照人。三角形的织女星一天变换七个方位。即使如此,她却只向西移动,不能往复,所以无法织成布帛。明亮的牵牛星,却不是用来拉车的。诗人的意思是说牵牛织女二星有其名无其实,借此以批判宗周贵族尸位素餐。所以,这里叙述的牵牛织女只是一种比喻,不是真正的叙事。跟牵牛织女爱情无关,既不能证明他们之间当时没有爱情,也不能证明他们之间有爱情。


不过,我从中推测可能有爱情。


首先,民众为二星取了这样的名字,一定是有意义的。东汉末年占星书《荆州占》云:“王者至孝于神明,则三星(指织女三星)俱明;不然,则暗而微,天下女工废。”织女星被看作人间女工兴废的象征。向织女乞巧,就建立在这个观念上。牵牛,代表了农耕,是男人的工作。日本学者中村乔认为:人间有用三牛(大牢之礼)祭祀河神,那么祭祀天河也要用牛。牵牛的牵,是祭祀银河的活的牺牲品,牵牛就是作为银河祭品的太牢。《史记·天官书》可证:“牵牛为牺牲,其北河鼓。”甲骨文以牛祭河是祈求丰收。祭祀银河的牵牛,也应当看作丰收祭的牺牲。——《史记·天官书》是天文学,其说法不能代表民间的观念。至于中村乔又推论织女是嫁给银河神的女性,类似人间为河伯所娶之女,这就更加不可靠。他说:织女作为判断七月的标志星,七月又是收获季节,人间有丰收祭祀。所以,织女大概也是想象的向天河祈求丰收祭祀的牺牲品。中村乔的推论很有趣,但是,《史记·天官书》就有一个反证:“牵牛为牺牲,其北河鼓。……婺女,其北织女,织女,天女孙也”。织女是天帝的孙女,怎么可能做牺牲?《淮南子·俶真训》云: “若夫真人,则臣雷公,役夸父,妾宓妃,妻织女。”地位还比较相当。


所谓男耕女织正好代表了农业社会最典型的生活方式。所以,这个命名是很有意义的。可惜《诗经》时代命名之意的直接材料失传了。我们只能推测。


其次,从字面上看,这首诗中的牵牛、织女之间没有什么爱情关系。但是,此诗不是客观记录,不足为证。另外,因为先秦资料失传很多,我们更不能根据此诗下结论当时牵牛织女之间真的没有爱情关系。否则诗人为什么把他们放在一起谈?再说,既然虽然有银河相隔,但牵牛、织女一男一女,很容易想象他们之间会发生爱情。


过去学者以此为根据否定先秦时代牵牛织女没有爱情,是不妥当的。当然,我也不能推定当时已经有爱情关系,只是一种可能。如果要说当时的牵牛织女有爱情,还需要举证。


拜赐现代考古学的成就,我们现在还有了证据。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战国时代秦国的简书《日书》证明当时牵牛织女已经有爱情了,而且谈婚论嫁。《日书》甲种第一五五简记录“取(娶)妻”的忌日云:“戊申、己酉,牵牛以取(娶)织女,不果,三弃。”意思是:戊申日、己酉日,牵牛迎娶织女“不果”。字面上是不成功。但是,从当时人的忌讳看,如果在这些日子娶妻,丈夫会三次抛弃妻子。另一简文云:“戊申、己酉,牵牛以取(娶)织女,不果,不出三岁,弃若亡。” 所以,我推想,牵牛织女是结婚之后又分离。可见,当时秦国已经普遍出现牵牛织女结婚,最终失败的传说。但是,由于先秦时代的牵牛、织女婚姻是一个悲剧结局,所以当时人的婚礼忌讳在戊申、己酉这两天举行。戊申、己酉在几月呢?不详。这条材料极其重要,它彻底打破了先秦时代牛郎织女没有爱情关系的旧说。


回到《日书》所记录的戊申、己酉这两个与牵牛织女婚姻有关的日子。它们在几月不能确定。《日书》云:“正月、七月朔日,以出母(女)取(娶)妇,夫妻必有死者。”意思是:如果正月初一和七月初一结婚,那么夫妻必有死者。朔日是初一,而前文所说的“戊申”、“己酉”这两个相连的牵牛、织女结婚的日子,可能也在正月,或七月。


这两个材料,可以帮助确定汉代一些一直被怀疑的关于牛郎织女传说。



《汉书·武帝纪》:汉武帝元狩三年(前120年)在长安开凿昆明池。当时在两岸各设一个石像,即牵牛、织女。班固《西都赋》云:“……临乎昆明之池。左牵牛而右织女,似云汉之无涯。”这石像保存下来了,相隔三公里。(图见《中国牛郎织女传说·研究卷》第120页。原载《文物》1979年2期汤池《西汉石雕牵牛织女辨》)


一对孤零零的男女老这么互相遥望,人们最终设想他们可以相见。


《淮南子》逸文(《白氏六帖》卷九十五《白帖·鸟部·鹊》“填河”注文引述):“乌鹊填河成桥,渡织女。”可惜没有日期。[2]我推测可能是七夕。因为这个传说在后来的记录更加完整,都是讲七夕渡河相会。虽然三国以后依然很多诗歌说他们还是各自孤单,但是,这跟一年一见并不构成截然对立的矛盾,不能用后者否定西汉的材料[3]。何况先秦《日书》已经表明他们结婚之后又分离!


以上是传说。还有与传说相关的风俗。


西汉时代,除了《淮南子》逸文所记录的七月七日采瓜叶治疗黑痣以外,西汉还出现了七月七日表达爱情和祈求子嗣的习俗。晋葛洪《西京杂记》卷三云:“戚夫人侍儿贾佩兰后为扶风人段儒妻。说在宫内时,见戚夫人侍高帝,……至七月七日,临百子池,作于阗乐。乐毕,以五色彩相羁,谓为相连爱。”(《笔记小说大观》本。(彩,连,在根据《岁时广记》引其文为“缕”、“怜”)葛洪时代虽晚,但是近来的史学界认为其史料基本可信。


这种习俗后来一直流传。陈元靓《岁时广记》卷二六引唐代《天宝遗事》云:“唐宫中七夕,嫔妃各执九孔针、五色线向月穿之。过者为得巧。古诗云:‘金刀细切同心鱼会(kuài),玉线争穿九孔针。”又引唐《金门岁节》云:“七夕装同心鱼会。”这个“同心鱼会”,就是表达爱情的食物。唐陈鸿《长恨歌传》云:杨贵妃与唐玄宗于天宝十年避暑骊山宫。“秋七月,牵牛织女相见之夕,秦人风俗夜张锦绣,陈饮食,树花。燔香于庭,号为乞巧。宫掖间尤尚之。时夜始半,休侍卫于东西厢。独侍上。上凭肩而立。因仰天,感牛女之事,密相誓心。愿世世为夫妇。”(陈元靓《岁时广记》卷二七引)


唐代七夕求子用蜡制婴儿像——化生。宋周弼编《三体唐诗》卷一薛能《吴姬》“水拍银盘弄化生”。元释圆至注解:“《唐岁时纪事》曰:‘七夕俗以蜡作婴儿形,浮水中以为戏,为妇人生子之祥,谓之化生。”宋代吴自牧《梦梁录》卷四《七夕》云:“七月七日谓之七夕节。……内庭与贵宅皆塑卖磨喝乐,又名摩睺罗孩儿。悉以土木雕塑,更以造彩装襕座……市井儿童手执新荷叶,效摩睺罗之状。此东都流传,至今不改,不知出何文也。”民国时代的《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七《广州岁时记》:“初六夜初更时焚香燃烛,向空叩礼,曰迎仙。自三鼓以至五鼓,凡礼拜七次,因仙女凡七也,曰拜仙。……拜仙之举,已嫁之女子不与会。惟新嫁之初或明年,必行辞仙礼一次,即于初六夜间礼神时,加具牺礼、红蛋、酸羌等,取得子之兆。”这些后代材料印证了《西京杂记》记录的涵义。


所以,西汉开始,人们转变了先秦时代的牵牛织女婚姻无果的观念。[4]从此,七夕跟婚姻爱情关系更加密切了,不再是分离,而是强调重逢。七月七日从先秦时代的凶日,逐渐演变为吉日良辰。



西汉还有乞巧活动。


其一是穿七孔针。《西京杂记》又云:“汉彩女(低级嫔妃)常以七月七日穿七孔针于开襟楼,俱以习之。”这个穿针习俗,就是后来普遍流传的乞巧习俗之一。这应该是与牛郎织女七月七日相会有关。宋孝武帝《七夕诗》:“沿风披弱缕,迎晖贯玄针。”《太平御览》卷三十一引梁顾野王《舆地志》云:“齐武帝起层城观,七月七日宫人多登之穿针,世谓之穿针楼。”后代有穿双孔针、五孔针、九孔针等等(见陈元靓《岁时广记》卷二六,其中引《天宝遗事》最完整,先祭祀女郎织女星,然后乞巧:“宫中七夕以锦彩结成楼殿,高百丈,可容数十人。陈瓜果、酒炙,设坐具,以祀牛女二星。嫔妃穿针乞巧。动清商之曲,宴乐达旦。士民皆效之。”


其二是水浮针:杜台卿《玉烛宝典》(成书约在北周)引《淮南子》:“丰水十仞,金针投之,即见其形,乃有旧事。”


总之,西汉时代七月七日已经有了表达爱情、祈求子嗣、求健康美丽和乞巧的习俗,这个节日正式出现了。(杨琳认为东汉才流行,可能觉得《西京杂记》不够可靠。)


其三,东汉七夕节的发展。


东汉牛郎织女传说的记录更加完整。鹊桥相会的时间明确为七夕。


《艺文类聚》卷四引崔寔《四民月令》云:“七月七日曝经书,设酒脯时果,散香粉于筵上,祈请于河鼓织女。言此二星神当会,守夜者咸怀私愿。或云见天汉中有奕奕之正白气,如地河之波,辉辉有光曜五色,以此为征应,见者便拜乞愿,三年乃得。”——杨琳认为“时果”以下文字在其他类书所引中均无,当是来自周处《风土记》的类似文字。不过,杜台卿《玉烛宝典》(成书约在北周)卷七之所以不引,是因为他先引了《风土记》有此文,紧接着就是《四民月令》,相互可能避免重复。


但是,韩鄂《岁华纪丽》卷三《七夕》:“鹊桥已成,织女将渡。”原注:“《风俗通》云:‘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相传七日鹊首无故皆髡,因为梁以渡织女也。’”[5]清钱大昕辑《风俗通义逸文》有此文。不能都是假的吧?杨琳认为鹊桥情节最早是梁代庾肩吾《七夕》诗“倩语雕陵鹊,填河未可飞。”这个雕陵鹊是神话中的大鹊,不是乌鹊,所以杨琳认为现实化的乌鹊一定是后出的变异说法[6]。——这个推论不可靠。文人喜欢雕饰,很可能把原来的民间传说的喜鹊改为雕陵鹊。我相信《白氏六帖》转引的《淮南子》和《岁华纪丽》转引的《风俗通》。



这里分析一下为什么是鹊桥,而不是其他鸟架桥。杨振良认为是因为喜鹊是阳鸟,是报喜讯的鸟,所以用它[7]。还说古人崇拜候鸟。其实,喜鹊是留鸟,不是候鸟。喜鹊传喜讯,与架桥不矛盾。但是也没有多大关系。用它的关键在于喜鹊七月的时候头毛消失。就是《风俗通》所说的“相传七日鹊首无故皆髡,因为梁以渡织女也。”为什么喜鹊七月秃头?武当山老农讲这个传说的时候告诉我,这是事实。我观察了,果然。这是喜鹊在七月更换羽毛造成的,要随着秋季到来换上更厚的羽毛准备过冬。农民熟悉物候,所以创造了喜鹊由于搭桥而头秃。这是一个基于现实而创造的艺术想象。搭桥就头秃,有人解释是被踩秃的。大误!织女一个人过桥,只是一个往返,织女脚上又没有牙齿,至于如此吗?《风俗通》原文是“相传七日鹊首无故皆髡,因为梁以渡织女也。”意思是拔了头上羽毛作桥。现代民间传说也是拔了羽毛做桥造成的!我们这些读书人太不了解民众生活以及他们在那种生活中积累的知识,所以闹出如此笑话。所以,从事民间文学、民俗学研究一定要倍加小心。现实的条件只是一种可能,那么,喜鹊自己有什么理由去充当这个角色?萧放(P171)根据《淮南万毕术》[8]记载:“鹊脑令人相思。”“取雌雄各一,燔之四通道,丙寅日与人共饮酒,置脑酒中,则相似也。”(不知萧放从何书转引)推论汉朝人有此巫术。但,此书可能是六朝人做。当然即使如此,也可能反映汉朝内容。我只从思想看,这个巫术说明,喜鹊被古人看作喜欢做媒人的鸟。所以,在现实和思想双重作用下,喜鹊成为架桥者。


其四,三国以后七夕节更加普遍。


三国一些诗歌咏叹牵牛织女相隔。只有曹植《洛神赋》“咏牵牛之独处”的李善注引曹植《九咏》诗“目牵牛兮睹织女”注:“牵牛为夫,织女为妇,织女、牵牛之星,各处河鼓之旁,七月七日乃得一会。”这个注释的作者有争议,或曹植,或佚名。杨琳支持后者,理由有二。一、三国之前无牛女相会。二、杜台卿也引《九咏》诗,但是无注。推定必是后人做注[9]。


我不同意杨琳观点。第一,他把三国前的牛女相会都怀疑掉了。第二,我核查了杜台卿《玉烛宝典》(成书约在北周)全文,既有诗,又有注!第三,不但有注解,而且原诗中就有相会的内容。


杜台卿《玉烛宝典》(成书约在北周)卷七:“陈思王(曹植)《九咏》曰:‘乘回风兮浮汉渚,目牵牛兮睹织女,交际兮会有期。’”引述时候还有两个注解。第2句后:“牵牛为夫,织女为妇。虽为远偶,岁一会也。”第3句后:“织女、牵牛之星,名(各)处河之旁,七月七日得一会同也。”[10]即使注者不是曹植,原诗总是曹植的吧?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卷二十六《得会同》引:“曹植《九咏》:‘乘回风兮浮汉渚,目牵牛兮睹织女,交际兮会有期,嗟吾子兮来不时。’注云:‘牵牛为夫,织女为妇。织女、牵牛之星,名(各)处河汉之旁,七月七日得一会同。’”再次印证杜台卿《玉烛宝典》所引是完整的。


也不能太责怪杨琳,因为《玉烛宝典》曾经失传,清末才从日本抄回,流传不广。杨琳可能是转引其他人的怀疑,没能核对原文。


曹植不大会凭空创造牛女相会情节。我们把《九咏》跟汉代材料被怀疑材料对照,再跟先秦《日书》对照,牵牛织女传说一脉相承,无可怀疑。


疑古派不大注意社会知识的丰富性,更不注意民间资料大量遗失,只靠传世文献来推论,是非常能够危险的。

 

《玉烛宝典》卷七转引傅玄(217,建安22年—278,晋武帝咸宁四年)《拟天问》是过去公认最可靠的牛女七夕相会:“七月七日,牵牛织女会天河。”又引周处(?—279)《风土记》:“夷则[11]应,履(备具)曲七,齐(zhāi)河鼓礼。元吉。注云:七月俗重是日。其夜洒扫于庭,露施机(几)筵,设酒脯时果,散香粉于筵,上熒重,为稻祈请于河鼓、织女[12]。言此二星神当会,守夜者咸怀私愿。或云:见天汉中有奕奕正白气,如地河之波漾,而辉辉有光耀五色,以此为征应。见者便拜,而愿乞富乞寿,无子乞子。唯得乞一,不得兼求。见者三年乃得言之。或云颇有受其祚者。”既然“七月俗重是日”,这就证明此时七夕节已经普遍流行。


梁宗懔《荆楚岁时记》最全面,也最权威。其中记录了传说:


“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机杼劳役,织成云锦天衣。天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纫,天帝怒,责令归河东。唯每年七月七日夜,渡河一会。”(梁代殷芸《小说》与此基本相同[13]。)

 

又记录了穿针乞巧和蜘蛛网乞巧的风俗:“七月七日为牵牛织女聚会之夜。是夕,人家妇女结彩楼穿七孔针。或以金银、鍮(tóu)石(黄铜)为针,陈瓜果于庭中以乞巧。有喜子(蜘蛛)网于瓜上则以为符应。”



(注释及参考文献见原文)


    文章来源:《天中学刊》201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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