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德英]消费视角下的北宋东京节日生活


摘 要:东京作为北宋首都,都市结构与文化空间皆发生了重大变化,城市节日市场与商品交易更加繁荣,市民节日消费需求逐步提高,其节日生活呈现出明显消费特征。从消费视角下探讨北宋东京节日生活,为北宋东京市民的日常生活与“非日常”节日生活提供了微观研究视角,使北宋民众的日常生活世界借由节日这个文化场域得以充分现。


关键词:北宋;东京;节日生活;消费



北宋开封集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于一体,美国学者赫若贝(Robert Hartwell)认为:“北宋时期开封成为一个多功能的城市中心,十九世纪前,全世界可能没有一个大城市超过它。” 随着宋代都市结构变化,都市经济快速发展,岁时节日指导农业生产的特性与功能逐渐向城市生活与商业活动方面展开,都市节日增添了浓厚的商业性与文化娱乐性。任何时代,岁时节日大都是节物商品交易买卖的最佳时机,许多节日本身甚至就是商业与文化的盛会。物质消费与精神生活促进了商品交易与文化娱乐发展,而商品买卖交换、文化娱乐发展,又反过来进一步刺激并满足了人们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需求。


一、都市结构变化与都市消费水平


北宋东京极大地改变了以前都市的结构与规划,是官僚都市和经济都市的混合体,融国家权威与实用主体于一体,是“典范和实用主义妥协的产物”。当时开封商店与作坊遍布城市各个角落,日夜进行交易,并有巨大的货船及商船等穿行于汴河,将各地物品带至开封城内。都市的发展越来越要求突破唐代及唐以前城市严格的限制,城市规模也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要求扩大。从五代后周时代起,朝廷即对汴京城进行了扩建,重修了街道,汴京城的扩建一方面是满足城市空间及功能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安置并解决大量的城市人口及他们的生活需要。


(一)北宋都市结构变化

唐代长安实行“坊市制”,坊、市分离,“坊”为居住场所,“市”为交易场所,“坊”有坊墙相连,有“坊门”把守,“市”也有市墙相围,交易均在“市”内进行,两者处于城市不同地理空间。市的交易时间基本在白天进行,唐中后期坊市的界限有些宽松,但仍存在很大的隔绝。到了宋代,坊市分区制被打破,市的设置及交易地点、时间也有所放宽,坊中有市,市中有坊,许多商店朝街开放,出现了许多街市,如《东京梦华录》卷二“东角楼街巷”:“屋宇雄壮,门面广阔,望之森然,每一交易动即千万,骇人闻见”。日本学者加藤繁认为“到了宋代,作为商业区域的市的制度已经破除,无论在场所上,无论在时间上,都没有受到制限。商店各个独立地随处设立于都城内外”,除此以外,“定期市也在同业商店的街区以及交通便利的河畔、桥畔等处繁盛地举行”,“当时都市制度上的种种限制已经除掉,居民的生活已经颇为自由、放纵,过着享乐的日子”,都市结构变化对商家及市民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宋仁宗天圣三年(1025)巡护惠民河官员曾上奏河桥摊贩阻隔人马车乘往来,“河桥上多是开铺贩鬻,妨碍会䉡及人马车乘往来”,于是朝廷下诏清除,以保证道路畅通,“在京诸河桥上,不得令百姓搭盖铺占栏,有妨车马过往。”从北宋末年反映开封市井生活的《清明上河图》中仍可见汴河一侧分布的大小摊位,可见禁而不止。除了河桥,在神圣庄严的皇宫大门宣德楼前的御街亦是“自宣德楼一直南去,约阔二百余步,两边乃御廊,旧许市人买卖于其间,自政和间官司禁止”,御街在北宋很长时期内是作为市场存在。


市场交易,除了空间限制被打破外,交易时间也同样突破了某些限制,除了日市,还有早市、夜市。宋太祖于乾德三年(965)下令开封府“京城夜市至三鼓已来,不得禁止。”州桥夜市与马行街夜市最为有名,“夜市直至三更尽,五更又复开张。如耍闹去处,通晓不绝。……冬月虽大风雪阴雨,亦有夜市”。夏天夜市繁华使最为常见的蚊虫也因厌灯火而绝迹,北宋蔡絛《铁围山丛谈》载:“天下苦蚊蚋,都城独马行街无蚊蚋。马行街者,都城之夜市酒楼极繁盛处也。蚊蚋恶油,而马行人物嘈杂,灯火照天,每至四更罢,故永绝蚊蚋。”还有“鬼市”(早市):“又东十字大街,曰从行里角茶坊,每五更点灯博易,买卖衣服、图画、花环、领抹之类,至晓即散,谓之‘鬼市子’。”瑏瑠除了夜市酒肆、瓦市生活也异常兴隆,“大抵诸酒肆、瓦市,不以风雨寒暑,白昼通夜,骈填如此。”


市场交易的便捷使宋代的都市生活出现了一些市民化特征,“宋代标志着中国社会的商业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比起唐代都城来,宋代都城更不像‘帝都’。例如,皇宫与御苑不像唐代都城那样占据绝对中心的位置,而是为商人阶层、商业活动留出了更多空间,正如美国学者奚如谷(Stephen West)所言,北宋时期的开封城是一个新型的城市空间,在这个空间中,各个阶层杂凑一处,皇族、精英士人与商人阶层的城市居民混杂共居。”



北宋东京开封,不仅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当时世界上最为繁华的大都市;不仅最高行政机构设置于此,朝廷的文武百官济济一堂,而且全国的能工巧匠,各类艺术精英也向京都靠拢,全国的士子更是奔赴在京师科考路途中,各类人才汇聚于此,各地的珍奇风物均在京师呈现。


(二)都市经济消费

宋代都市结构的变化,促进了都市交易与都市消费,反过来,都市消费又促进了城市结构的变革与都市的扩大。北宋东京城市结构变化,使城市更大,人口更多,城市体系也更为紧密,施坚雅认为当时开封城市体系是由萌芽的商业化所促成的。


北宋东京城市人口及人口密度达到相当高程度,如《东京梦华录》载汴京“以其人烟浩穰,添十数万众不加多,减之不觉少”,宋人曾巩《隆平集》卷三记载了东京庞大的军队数量:“今天下甲卒百千万人,战马数十万匹,萃在京师,仍以七亡国之士民集于辇下,比汉唐京十倍其人矣。”晏殊《丁巳上元灯夕》诗有:“百万人家户不扃,管弦灯烛沸重城。”《宋史·地理志》载:“开封府,崇宁户二十六万一千一百一十七,口四十四万二千九百四十”。东京城内的人口包括皇亲国戚、达官显贵、士大夫官员、驻军、前朝遗老、富商巨贾及小商人、手工业者、说唱卖艺者、苦力、脚夫及城市流民等。萧国亮将徽宗崇宁年间汴京居民分为两大类:上层封建统治阶级和下层民众。前者包括皇亲国戚、达官显贵、地主及禁军头目等,他们不事生产,却消费掉大量的高级消费品;后者包括各种手工艺人、中小商人、贫民等。施坚雅推算在1100年,华北有近百分之三的人口居住在开封。


东京庞大的人口数量及消费要求,促进了都城商业物质消费与精神生活需求。从而出现了富商大贾云集,小商小贩杂处其间,手工业者、艺人等诸艺百绝展现。宋真宗时,王旦说及:“国家承平岁久,兼并之民,徭役不及,坐取厚利。京城资产,百万者至多,十万而上,比比皆是。”在东京,商人的身影随处可见,南北特产风物皆有卖,如《东京梦华录》记载了临汴河大街的热闹:“街西保康门瓦子,东去沿城皆客店,南方官员、商贾、兵级皆于此安泊。”京师丰富的物品也满足了各类消费群体需求,“会寰区之异味,悉在庖厨”。这些商人将沿海的珍珠、西方的香药等各地物产汇聚于京都,在市场上交易,如张择端在《清明上河图》所画的正从东角子门而出的骆驼商队,应是从西北地区来到东京做买卖的客商。他们带来西北地区特产,带回中原特产。由此可见,尽管北宋与西北辽夏等国边事紧张,但并没有阻断商业和经济往来。此外“元旦朝会”及“天庆节”等别国使节的朝拜也是一次很好的贸易机会,有时他们与宋朝的“通事”、“殿侍”等官吏“私相贸易”。《宋史·大食传》载大食使者来中国出使过程中,其中商人冒托国使者,沿途售卖,“沿道故滞留,强市其香药不偿直。”开封在五代后周时期即作为都城,并经过仔细的改造治理,至北宋时更是以其便捷的交通成为北宋都城的首选,这样的地理位置,决定着开封呈现消费性都市面貌。经济发展、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人口的迅速膨胀,带来了对城市娱乐、消费、艺术的需求。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一书中记载了靖康初年京师织帛及节物、花物境况,“靖康初,京师织帛及妇人首饰衣服,皆备四时。如节物则春旛、灯球、竞渡、艾虎、云月之类,花则桃、杏、荷花、菊花、梅花,皆并为一景,谓之一年景。”城市的繁荣与人们消费需求进一步刺激了人们的审美需求与精神消费的满足,岁时节日更是物质消费与休闲娱乐的热闹时期。



二、节日市场与都市节日生活细貌


城市商品及消费生活的发达,在节日中得到最集中最极致地呈现。北宋时期,节日生活的繁华与热闹,离不开市场节物的丰盛。繁华热闹、奢侈享乐的民众生活表现在岁时节日生活中,如每节前的元旦岁节、立春春牛市、上元灯市、端午“鼓扇百索市”、七夕“乞巧市”、中元节市等。

 

1.年节。接近年节,汴京城的街市越发热闹,商品尤为繁盛,如民间最为重视的元旦岁节(即现在的“春节”),《东京梦华录》载:“近岁节,市井皆印卖门神、钟馗、桃板、桃符,及财门钝驴、回头鹿马、天行帖子。卖干茄瓠、马牙菜、胶牙饧之类,以备除夜之用。”门神、钟馗、桃板、桃符等均为年节门窗所贴挂之物,意为避邪祛灾,而“财门钝驴、回头鹿马、天行帖子”等则大概属于“招财进宝”、“禄回头”等吉祥寓意的版画,类似于后来的年画或版画。

 

除了装饰或避邪用的饰挂之物外,还有大量的节物及节令食品买卖,如为准备年节,进入腊月,汴京城里就开始买卖“撒佛花、韭黄、生菜、兰芽、勃荷、胡桃、泽州饧”等,宋俗有“以饧胶牙”,“胶之使齿牢”或“以验齿之坚脱”,甚为市民喜爱,如《岁时杂记》载:“胶牙饧形制不一,其甚华者,云:胶之使齿牢。东京潘楼下从岁前卖此物,至除夜殆不通车马。”



2.立春、人日。立春由鞭春牛发展至将“春牛”作为节物来买卖,“开封府前左右百姓卖小春牛,大者如猫许。清涂板而立牛其上,又或加以泥为乐工、为柳等。其市在府南门外,近西至御街,贵家多驾安车就看,买去相赠遗”。《东京梦华录》卷六“立春”有:“府前左右,百姓卖小春牛,往往花装栏坐,上列百戏人物,春幡雪柳,各相献遗。”立春开封府前百姓卖各色春牛,大小、形制、装饰不一,市人贵家买春牛以相赠遗。

 

人日或立春日造面茧,馅中置帋签或削木书官品,人自探取,以卜异时官品高下。这种探官帋签在节日前已在街市有卖,上书语言多鄙俚,以古今名人警策句或吉祥词为主,用于人们占卜前程之娱乐。

 

3.正月十五。农历正月十五日的上元观灯,是最为重大的节日活动之一,也是节日商品交易繁忙时节。所卖灯有竹槊灯、衮球灯、坐车灯,所卖节食有盘飡、焦、圆子、盐豉汤、面茧等,其中上元食焦䭔的悠久历史,焦䭔大小不一,伴以鸣鼓卖䭔的市声,卖焦䭔时值上元时节,故有梅红缕金的灯球装饰货架,䭔鼓动灯笼转,遍布街巷,足见市民对这种节令食物的喜爱。上元时节还是寒冷季,但在东京的街市上已有各地珍果的买卖,浙江永嘉金柑、南方的橄榄、绿橘及栗子、木瓜、菖蒲、咸酸物等果物皆在东京市场有卖。又有卖节物饰品玉梅、雪梅、雪柳、菩提叶及蛾蜂儿等,皆精美“绘楮为之”,都城仕女爱插灯球、灯笼,加珠茸修饰。

 

4.端午。随着端午节的邻近,东京潘楼下、丽景门外、阊阖门外、朱雀门内外、相国寺东廊外、睦亲广亲宅前,皆有鼓扇百索市,皆卖鼓扇、百索等,自五月初一日,都城富贵人家多乘车萃买此节物相馈赠,鼓、扇精巧形制不一:“鼓皆小鼓,或悬于架,或置于座,或鼗鼓雷鼓,其制不一。又造小扇子,皆青黄赤白色,或绣成画,或缕金,或合色,制亦不同。又《秦中岁时记》云:端五前二日,东市谓之扇市,车马于是特盛。”市民对这些节物的喜爱带动了这些节物在形制、审美等方面的创新,进一步吸引了市民的兴趣,满足了市民的节日生活需要。

 

5.七夕。七夕是中国一个古老的传统节日,在北宋东京,自七月一日起即形成热闹的“乞巧市”,专门买卖七夕节所用的节物。《岁时杂记》记载七夕节前,东京潘楼前有“乞巧市”,卖乞巧物:“自七月初一日为始,车马喧阗。七夕前两三日,车马相次拥遏,不复得出,至夜方散。其次丽景、保康、阊阖门外,及睦亲、广亲宅前,亦有乞巧市,然皆不及潘楼。”《东京梦华录》亦载“七夕前三五日,车马盈市,罗绮满街”,“乞巧市”尤其在七夕前两三日,交易更为频繁,甚至到夜晚才散市。除了潘楼外,在丽景门、保康门、睦亲、广亲宅前亦设乞巧市,其中最为繁华处仍属潘楼。除了卖“乞巧物”以外,还卖祭牛女所用的楝叶等,《岁时杂记》载:“京师人祭牛女时,其案上先铺楝叶,乃设果馔等物,街市唱卖铺陈楝叶。”尤其在七月七日晚,“潘楼街东宋门外瓦子、州西梁门外瓦子、北门外、南朱雀门外街及马行街内”买卖频繁,磨喝乐、水上浮、谷板、花瓜、乞巧果(果食花样、果食将军)、种生等,深受人们喜爱。磨喝乐:“小塑土偶耳。悉以雕木彩装栏座,或用红纱碧笼,或饰以金珠牙翠,有一对直数千者。禁中及贵家与士庶为时物追陪”;水上浮:“以黄蜡铸为凫雁、鸳鸯、㶉勒鸟、龟鱼之类,彩画金缕”;谷板:“以小板上傅土,旋种粟令生苗,置小茅屋花木,作田舍家小人物,皆村落之态”;花瓜:“以瓜雕刻成花样”;果食花样:“以油面糖蜜造为笑靥儿”,“奇巧百端,如捺香方胜之类”;果食将军:“如门神之像”的油面果子;种生:“以菉豆、小豆、小麦、于磁器内以水浸之,豆,日一二回易水,芽渐长,至五六寸许,其苗能自立,则置小盆中,至乞巧,可长尺许,谓之生花盆儿,亦可以为葅。”宋代司马光曾作《和公达过潘楼观七夕市》一诗,即写七夕节时经过潘楼“乞巧市”所见的繁华景况:

织女虽七襄,不能成报章。无巧可乞汝,世人空自狂。

帝城秋色新,满市翠帟张。伪物逾百种,烂漫侵数坊。

谁家油壁车,金碧照面光。土偶长尺余,买之珠一囊。

安知杼轴劳,何物为蚕桑。纷华不足悦,浮侈真可伤。

 

尽管司马光对七夕节市的奢华颇有微词,但诗中却透出七夕节市之繁华。


6.七月十五。七月十五日为道家的“中元节”,与佛家解夏同日,民众俗称此节为“鬼节”,在此日焚烧冥器祭先人,所以中元节前往往有制盂兰盆材料(楝叶、目连像、目连经等)及冥器等节物的买卖,如《东京梦华录》卷八《中元节》记载:“先数日,市井卖冥器靴鞋、幞头帽子、金犀假带、五彩衣服。以纸糊架子盘游出卖。潘楼并州东西瓦子亦如七夕。耍闹处亦卖果食种生花果之类,及印卖《尊胜》、《目连经》。又以竹竿斫成三棚,高三五尺,上织灯窝之状,谓之盂兰盆,挂搭衣服冥钱在上焚之。”

 

纵观宋代的岁时节日市易,主要是买卖岁时节日商品及某些时令瓜果菜蔬以便节日使用。因为这些节物通常为节日必备,所以在节日前夕交易量大,节日又有时段性,故集中于节日的前几天。节日市场的兴隆一方面反映了经济发展带来节日消费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反映了节物消费需要,即用于节日祭奠、节日饮食等生活使用,也为了赠送礼物之用。节日礼物的馈赠亦是节日经济消费与人际往来的一个重要表现。当然这些节日市场并不是在节日期间突然发展并兴隆的,而是在日常交易的基础上,在节日时段的集中放大呈现。除了节日市场消费外,宋人还在节日时去酒馆市店饮宴,如“(元日)向晚,贵家妇女纵赏关赌,入场观看,入市店饮宴,惯习成风,不相笑讶,至寒食、冬至三日亦如此。小民虽贫者,亦须新洁衣服,把酒相酬尔。”

 

北宋都市节日消费除了物质消费外,还包括休闲旅游和文化娱乐消费,如正月十五游玩观灯,上巳游金明池、琼林苑、清明郊游踏青、观龙舟竞渡等休闲游玩,也有茶坊酒肆品茶饮酒、勾栏瓦舍观伎艺听百戏等,这些都体现了北宋东京节日生活的重要消费主题。



三、节日消费特征与都市节日变迁


随着宋代坊市瓦解,都市公共空间扩大,都市空间重新布局规划,都市经济快速发展,商品极大丰富,市民消费需求及消费水平提高,这些变化促进了市民对物质与精神消费需求。商业发展、市井文化、休闲旅游既是城市发展的产物,也是城市发展的动力,体现了对城市功能的合理利用,“对空间做功能性运用,对时间作投机性利用”。城市结构与功能的变化,为宋代市民节日生活提供了便捷、丰富、快乐与满足。因此,宋代节日生活中具有鲜明的都市化特色,节日生活也呈现出鲜明的消费特色。


(一)节日消费时空扩大

法国汉学家谢和耐认为中国唐代长安以及其它城市首先是贵族的行政性城市,当局竭力严格控制一切商业活动。而开封则是民间居民点的第一个榜样,城中的商业生活与娱乐活动占极大比重。城市地理位置的命名也突破了以前靠坊里的称谓,而改为街道命名,前者以政府规定,后者来自民间生活,街道成为宋代城市的典型事物之一,许多街道成为重要的商业生活与娱乐活动场所,“东角楼街巷”即是一个“每一交易动即千万”的交易场所。


城市消费时间与空间皆得到宽松与扩大。市不仅局限于日市,也出现夜市与早市。市场的空间分布走出有围墙阻隔的“市”,开始走向市民活动的生活区,除了比较集中的行业市外,还有许多街市,节日成为人们物质消费和休闲娱乐的好去处。节日消费时空扩大,消费深入到民众生活,满足了民众多样消费需求。


(二)节物丰富、制作精巧

人们在丰裕生活中追求消费品的精致与美观,一方面反映了北宋时期手工业技艺之高超,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人们审美标准提高。这些节物满足了人们的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也刺激了人们对精美节物的喜好,提高了商品的销售价格,增加了商品的销售数量。如寒食节用木或泥做成儿童击踘戏的模型,皆以华丽为贵;民间所卖供儿童玩耍的小秋千,团沙为女儿形,立于秋千上,可举女孩上下来回摇动,有的用木做成,并绘彩画于其上,使其更精致巧妙;所做的竹笼儿,如同寄放信物的小庵,用片竹为檐,插上柏枝,加以木、刀、枪、小旗、小扇、小弓箭,用瓦铃点缀,精美至极;所造的辎 ,长度有一尺左右,也有较大者,用木做成的最精,也有编竹为材料,制成桃花车儿,其中辕轮、帘盖皆有,又用木做牛状,牛拉车行,或者制成土车水车,车的形状有很多。宋代节物的精巧不仅满足了人们的节物实际需要,也满足了消费者的精神需求;节物的美化不仅体现了手工技艺之巧妙,也体现了一种审美追求。


(三)节日饰人、饰门户、饰店铺

除了节物的精巧外,节日也在饰人、饰户,甚至饰店铺门面与店内产品摆设,从节日主体到节日居住与生活空间皆呈现出焕然一新的节日气氛,如重阳自古有簪花风俗,宋代,簪菊习俗更盛。重阳节,皇帝要给百官赐宴簪花,《宋史·礼志》记上巳、重阳赐宴、赐花:“酒五行,预宴官并兴就次,赐花有差。少顷,戴花毕,与宴官诣望阙位立,谢花再拜讫,复升就坐。”由宫廷延及的簪花风俗,市民争相效仿。《乾淳岁时记》载:“都人九月九日饮新酒,泛萸簪菊,且以菊糕为馈。”周密《武林旧事》卷三《重九》记杭州人仍在九月“饮新酒,泛萸、簪菊”。许多宋代重阳诗词亦记簪花之俗,如苏轼的《定风波·重阳》有:“尘世难逢开口笑。年少,菊花须插满头归”,又《千秋岁》词有:“美人怜我老,玉手簪黄菊。”司马光的《九日赠梅圣俞瑟姬歌》:“不肯那钱买珠翠,任教堆插阶前菊。”长篇小说《水浒传》第七十一回,就有重阳节“菊花会”,水泊梁山的“忠义堂上遍插菊花”的情景。菊花从饰门户到饰人,均以信仰或审美的双重因素融进了宋人的节日生活。


除了饰人,还有饰户、店铺等,如《东京梦华录》载:“凡京师酒店门首,皆缚彩楼欢门。”尤其在节日时重新装饰一番,或据节日风俗特别装饰,如清明节因祭祖“纸马铺皆于当街,用纸衮叠成楼阁之状”;《东京梦华录》记端午节时“自五月一日及端午前一日,卖桃、柳、葵花、蒲叶、佛道艾,次日家家铺陈于门首,与粽子、五色水团、茶酒供养,又钉艾人于门上,士庶递相宴赏”;“中秋节前,诸店毕卖新酒,重新结络门面彩楼花头,画竿醉仙锦旆。市人争饮,至午未间,家家无酒,拽下望子。”重阳节“酒家皆以菊花缚成洞户”。节日装饰为节日生活增添了快乐与美好。


(四)价格影响节日消费分层

节物的艺术精美水平及节日气氛的营造,进一步抬高了节日商品价格,决定了节物为某些消费阶层拥有享用,使社会呈现出不同的消费差异,如立春春牛“贵家多驾安车就看成,买去相赠遗”,端午鼓扇“自五月初一日,富贵之家,多乘车萃买,以相馈遗。”如宋代七夕兴起供奉一种土偶泥孩儿“摩喝罗”,又叫摩睺罗、磨喝乐、魔合罗,“有极精巧饰以金珠者,其直不赀”,“小塑土偶耳。悉以雕木彩装栏座,或用红纱碧笼,或饰以金珠牙翠,有一对直数千者,”“土偶长尺余,买之珠一囊”。这些精美节物因其价格不菲,多为富室贵家购买享受,贫穷百姓难以有经济条件享用,这就使节日消费呈现出明显的等级差异,“士大夫与平民,富室与穷户,在节日的占有与消费上,对比度十分强烈”。同时,这些节日奢侈消费情趣与喜好容易影响并感染整个社会的节日消费风尚。当时整个社会趋向繁华奢靡,世风竞奢尚丽,对奢侈及精美节物的追求与享用也成为人们节日生活中的消费渴望。


(五)注重节日市场竞争

市场买卖过程中,为吸引消费者注意,增强竞争优势,卖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销售宣传,节日期间装饰店铺门面即是进行销售宣传的一种方式。此外,在节物销售过程中,采取引人注意的配套设置,如京师上元节卖焦 者的摊位设置与装饰就是一种宣传手段,《岁时杂记》载述了卖焦䭔独特的推销手段:“凡卖䭔必鸣鼓,谓之䭔鼓。每以竹架子出青伞,缀装梅红缕金小灯球儿,竹架前后亦设灯笼,敲鼓应拍,团团转走,谓之‘打旋罗’,列街巷,处处有之。”在东京狭小的都市生活空间内,商人只有满足庞大人口的消费需求,才能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站住脚,获得财富。商人如此,其它各行各业同样如此,正如柯睿格(Edward Akracke)所言:“这座城市(开封)的无计划和功利主义的性质,在某一点上与初唐时代迥然不同的中国来说,作为首都并无不妥之处。……现在的情况是:在狭小的疆土内,中国要努力养活近两倍于唐时的人口;为了谋生,各行各业都在继续不断地进行着紧张的竞争。”这就使开封带上了鲜明的消费性特征,节日期间尤其如此。


(六)注重节日礼物馈赠与交换

宋代,节日经济消费水平提高,节物丰富,人们节日礼物馈赠频繁。如正月一日造华胜相遗立春买小春牛相馈赠;社日妇女回娘家,外甥姨舅皆以新葫芦为遗;端午买鼓扇百索、包角黍(粽子)相遗;夏至,濒江州郡杀鹅为炙以相遗,炊饭馈送知识家;七夕做乞巧果相饷遗;重九制重阳糕相遗,“以酒果 等送诸女家,或遗亲识,“都城人家妇女剪彩绘为茱萸、菊木、芙蓉花,以相送遗”;十月初一“人家送亲党薪炭酒肉缣绵,新嫁女送火炉”;冬至“故人间多相问遗”;元日除了投名刺拜年外,更是进行频繁的礼物赠送与收受。


通过礼物交换,人们将礼物这种包含着人情温暖的“精灵”赠予收礼人,收礼人又以别的礼物或以感恩的方式回馈给送礼人,或将这种礼物缔结的关怀、亲情与友情送给其它收礼人等,以此巩固、缔结了宗族、家族及朋友之间的人际关系。正如法国人类学家马塞尔·莫斯(Marcel Mauss)在《论礼物》中说:“在人们收受和交换的礼物中,具有约束力的是,所收受的物品不是僵死的。”礼物的物质外壳里面包含了许多情感信息,礼物是人与人之间复杂关系的一种交接媒介与情感沟通方式,礼物体现了“消费与回报的权利与义务”,在某种程度上,礼物被当作有灵魂的物品,使送礼和收礼人等社会群体之间进行着精神和情感上的融合,组成了人与人之间送礼与还礼的人际关系网。莫斯将礼物分为送给人的礼物与送给诸神的礼物,体现在节日生活中,即用于诸神献祭的物品与用于人际交往的物品。对神的献祭是祈求神灵的宽恕与保佑,以一种无形的“契约”关系实现自己的需求。用于人际交往的礼物也以一种“契约”形式缔结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形成赠送与回报的权利和义务。


宋代重大节日时,外国使节前来朝贺进贡,皇帝慷慨回礼;皇帝节日对官员的赏赐,官员进献节日帖子词;佛教、道家亦在节日时赠礼物给施主(如十月朔赠薪炭、腊日赠腊八粥等),亦可看作是节日礼物赠送。节日礼物的赠送一方面体现了人与人、人与神之间关系的缔结,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礼物的馈赠成为节日消费的一个重要特征,节日礼物进行着人间温情的友好传递。


(七)休闲旅游与文化娱乐消费成为节日消费的重要内容

北宋东京许多园林景点在节日开放期间,常常伴有商品买卖、文艺演出等活动,甚至许多达官贵族和富商大贾出游时驾车骑马,甚至有些市民也租赁车轿出行,一些演出场所要付钱方能观看,金明池市民在观看争标时必须通过金钱租凭得到彩棚幕次方可,租赁价格不菲。还有用瓦盆,内掷头钱,关扑钱物、衣服、动使等,有垂钓之处,需于池苑买牌子才能允许捕鱼,游人可将捕得之鱼,用高于鱼价几倍的价钱买下来。


除了这些消费刺激外,北宋政府用于节日采办的财政支出也刺激节日消费,施坚雅认为“中世纪政府支出的模式有利于城市发展”。每遇重大节日或重要祭祀事件,宋廷与开封府均置备丰富的仪式与活动所需要的物品,这些物品有些来自地方的朝贡,更多来自市场上的采办。官府对节物的选择与需求,一方面扩大了节日消费的数量与品种,另一方面也带动了民间节日消费热情与消费导向。



 四、结 语

从节日物质消费来说,节日是辛苦劳作之人某一时间段品尝一次“奢侈的”美味珍馐或装饰一新,以作对自己辛苦的犒赏,对生活的感恩,也包含对新生活的期待。从节日精神方面来说,节日是对祖先神灵庇佑的感谢与讨好,也是对未来的祝愿,同时也是对生产与生活的调适。古代社会中的许多节日也是“奢侈”消费的日子,在当时物质产品匮乏的时代,社会成员借助这些专门的节日举行祭祀、庆典、消费、交际、游玩等活动,在这些节日活动中投注的时间和精力较多,消费的物品也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生活水平与精神需求在这一时段达到了最高水平,节日期间的食物是丰盛的,商品是丰富的,情绪是快乐的,节日是人们生活中最幸福最快乐的时刻,正如谢和耐说“世上再没有什么地方能像中国这样把节日过得如此欢闹喜庆了。也再没有什么场合能比中国的大小节日更好地表达全体人民的愉悦企望了。”

 

宋代都市经济的发达,带动了节日市场繁荣,节物丰富,节物精美巧妙,节日交易频繁,极大地满足了人们节日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需求,正如法国地理学家潘什美尔所言:“城市既是一种景观、一片经济空间,一种人口密度;也是一种生活中心和活动中心;更具体一点说,也可能是一种气氛、一种特征、或者一个灵魂”。同时节日消费也体现出不同社会阶层的消费差异,这些变化体现了北宋特定历史背景下,城市空间结构与人们的生活方式均发生了一定变革情形下,节日消费呈现出鲜明的时代性、都市性及商业性特征。


(注释和参考文献略去,详参原刊)


    文章来源:《民俗研究》201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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