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推介
本期新青年马星宇,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北京大学历史学系中国古代社会史博士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区域社会史。本文主要以网络传说《山大诡事》为例,通过对其文本、传播以及认知的分析,考察网络传说在新的传播媒介形式中所保留的传统民间传说的特征以及在网络传播中所表现出的新特点。
《山大诡事》
——一则网络传说的传播与认知
马星宇
原文发表于《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05期
|
在今天,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新网民的不断增加,网络已经全面深入地进入民间,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7.10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1.7%。网络成为了今天人们的一种生存方式,我们过去所熟知的民俗、文化在互联网的冲击下都面临着挑战,传统的认知结构和知识体系也逐渐改变。与此同时,网络成为了产生新民俗、新文化的场所,成为了新媒体所创造的新民间,而网民就是这个虚拟世界中的民众,也成为了“民”的一部分,由他们创造、改编、传播的段子、故事传说,甚至谣言,都可以说是这个时代的民间文学。
对于新时期的网络民间文学,学界还没有明确的定义。赵云芳认为,网络民间文学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从广义层面讲,网络民间文学就是网络文学,而从狭义层面上来讲,网络民间文学是具体指某些特定体裁的,在网络上传播的,表现出突出的民间审美意识的文学。户晓辉则认为网络民间文学不过是民间文学的晚期形式,只是其传播手段与传统民间文学不同而已,但是传播手段和媒介并不构成民间文学的本质。换言之,网络只是一种载体,是作品的栖身之处,,因为“单纯而片面的口头、书面或电子载体并非民间文学的本质特征。”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传播手段的变革给民间文学带来了变化,深刻地影响了今天人们写作、讲述、阅读的民间文学方式,因而网络民间文学也应该作为一种新的民间文学形式被我们所关注。笔者认为,不是所有网络文学都是网络民间文学,流传在网络上的传统民间文学作品,似乎也并不是能算是真正的网络民间文学。网络民间文学应该是指在网络上创作,通过网络传播的,且与传统民间文学有所区别的文学形式。其中,网络传说就是典型网络民间文学。
关于网络民间文学的相关研究,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从宏观角度出发,主要是对网络民间文学的概念进行界定;从微观角度出发,主要集中在网络谣言研究、RPG游戏和国产ACG产品对民间文化元素的运用、网络笑话以及都市传说等其他体裁的研究。仅笔者管漏所见,关于网络传说故事的研究仅见马伊超关于网络盛传“尸体新娘”传说的分析,但作者从都市传说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却没有对其网络传说的特点进行分析。基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对一则网络上流传的校园恐怖传说为例,分析网络传说的传播路径及其接受心理、文化背景及其特点。
一、 山大的“诡事”
《山大诡事》首见于一位人人网注册名为曹百顺的山东大学在校生的日志,最初发表于2011年12月16日,后又经过两次更新,被山东大学的学生在网络上不断转载,流传在贴吧、豆瓣等社交媒体上,成为网络上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山东大学校园恐怖传说,直至今天还流传在校园中。作为一则流传在校园中的传说,口头传播必然是其传播的一种方式,但是作为在网络上创作并依靠网络流传的网络传说,其传播的主要路径仍然是网络,并且表现出鲜明的网络传说的特点。
这篇日志包括《阴兵过境之南门》《打生桩的电教北楼》《知新楼的钟声》《聚魂的八角楼》四个部分。每一部分都以山东大学中心校区的一处造型独特的建筑物为“中心点”,讲述了关于其修建的来龙去脉,解释这些建筑的“玄妙”之处,并且将传统民间文化中的鬼怪、风水、道教元素化用其中,营造恐怖的气氛,形成了风格神秘、诡谲的校园恐怖传说。虽然是一则关于校园奇闻逸事的杂谈,但是作者的创造力和想像力使得这则传说具有了强烈的吸引力,并在网络上持续地受到关注。更重要的是,作者在创作中没有利用制造恐怖的噱头进行天马行空的幻想,而是在想象的基础上进行了写实化地描写,这种幻想与写实的结合,使得故事述真实可信。
在《山大诡事》中作者将风水和道教法术作为传说的主要元素,将这些元素运用地恰到好处,解释也引人入胜,使读者目眩神迷。作者用传统的神秘科学构造了一个诡秘的校园,加深了传说的传奇性。同时,作者对这种文化进行了精细地描写,就增强了传说的可信度。如在解释山大旧南门时,作者写道:“南门的形状像一个“山”字,在奇门遁甲中意味着杀伤与毁灭,再配合当时的高人在其中布置的符篆(不知道南门被拆时有没有人注意到老门瓷砖中的微型雕塑符号,那就是当年的符篆),以后倘若有亡魂藏匿在山大中,大阵就会启动,将亡魂封印;其中一些灵力强大的亡魂即便不会被封印,也会被强行镇压法力,留待日后鬼差前来处理。”不管作者这种说法是否符合真正的奇门遁甲,但是对于一般不了解这些知识的读者而言,这种对神秘科学的细致地描写足已具有迷惑性。更重要的是,作者将故事的背景设置在现代的校园中,并且以校园中真实存在的建筑物作为传说展开的中心点,作者坦言:“多数都是一些民间鬼话或是道教术语,我只是拿过来套用在山大的具体的建筑罢了”。通过这些现实的细节描写和刻画使得传说的真实性更强。这种真实性也有利于惊悚的氛围的渲染,极具感染力。虽然,作者利用这些颇具噱头的中国传统民间文化,鬼神、风水等元素创作传说,但是又不只于此,比如作者还从科学的角度对“鬼”进行解释,将“鬼”解释为一种与磁场和重力场类似的“场”,这种场通过影响大脑活动进而影响人类的行为。这样一来,真实与虚幻并存,这则传说也就散发出魔幻而写实的魅力。
尽管网络传说讲述地有声有色,诡谲怪诞,但也不过是新瓶装旧酒,实际上是继承了传统传说的母体。它与古代人物、母题和主题有着密切地联系。在中国民间一直以来就有说鬼谈神的传统,对风水之事也十分关心,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关于鬼怪、风水的传说故事、笔记小说俯拾即是。这中对于鬼神的信仰、风水重视直至今天仍然在发生着它的作用。这样就使得从古至今,从乡村到都市都出现了很多关于此的传说,其中很多都附会名人或著名的地点,以增加它的可信度。而这些网络流传的都市传说不过是传统民间传说的现代版本,他们吸收了传统民间文学元素,利用传统母题,用“老梗”讲述新事。因为这些网络传说的创作者也是在传统传说故事的哺育下长大的,他们就会不自觉地从这些传统传说故事中吸收养分。所以,从网络文学《鬼吹灯》、《盗墓笔记》对这些风水、鬼神等民间元素的鼓吹开始,网络传说也乐于使用这些传统元素作为噱头吸引关注,因此诸如《山大诡事》这样的网络传说就流行在网络上,在流传的过程中,无论是讲述者(最初的书写这些传说的人不包括在内)还是听众都认为传说是曾经真实发生过的事件,虽然其仍然继承了传统的母体的观念(如鬼本身就是一个传统的观念),并且其情节其中大部分是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但是却因为传说中描述的真实的时间、地点以及各种细节而变的更加可信,使人产生共鸣。这些传统观念已经扎根于人们心中,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观念不断地发展,加入了现代人的观念、忧虑以及一定的警示意义。但是,网络传说中并不完全是关于鬼怪、神秘的法术的内容,也有个人奇遇、遇险等等讲述不同情形的故事。
二、 我们如何讲:
《山大诡事》的创作与传播
某个人之所以成为传奇的始作俑者,是因为如果他说这是“真事”而不是电影里的情节,会让人觉得更刺激。当听众第一次听说这个说法时,会为世上居然真的会发生这种事而感到吃惊。而人总是希望能把这种感觉带给别人,希望每个人都能相信并且急切地等着自己说出事情的来龙去脉。 “在现代工业化城市里,故事讲述者在社会中似乎已得不到什么听众了,因为生活中已经有了大多的娱乐消遣活动和太多的获取知识的渠道。即使是这样,在有高度文化的人们中,也仍有人讲故事,有的甚至还能讲一两个小时,例如说笑话,这类滑稽故事比较简要生动,能迅速达到故事高潮,因而引人入胜。”《山大诡事》的最初创作者曹百顺,在谈到最初创作这一系列传说的动因时就这样说道:“最开始的时候写的是电教楼,因为电教楼没课的时候是不开放的,我和舍友在外面等着上课的时候闲扯,我就骗他们说这楼有问题。我自己也没想到胡扯八道把他们忽悠住了,然后就写成了文发到网上……我自始至终都是当成小说来写的”。总之,人们喜欢给别人讲好听的故事。而之所以选择这个题材,曹百顺说:“自己也比较喜欢看一些幻想类的东西,所以自己主观上就愿意给鬼故事留些余地。我自始至终都是当成小说来写的”,他还谈到:“山大这么多年肯定流传了不少鬼故事之类的传说,但是涉及的建筑或物品我们已经看不到了。我就想写一点我们在校时能看见的东西,这样感觉更过瘾” 也就是说,最初创作时,作者曹百顺只是出于个人的兴趣,因为有着表达的欲望而进行的带有娱乐目的的创作的,但这样的游戏之作却意外地引起了山东大学同学的巨大反响。
对于像曹百顺这样在网络上进行创作的网络写手而言,他们创作更像是一种玩票性质的娱乐活动。作为平凡人他们借助网络表明自己的思想情感,网络创作只是他们自我表达的一种方式。这种自我的书写,是作者为了满足自己的表达愿望和重现自己内心的的小世界和个人兴趣而进行地书写,是一种自我表达欲望的体现,也是作者宣泄自己的情感的途径。因此,网络不仅成为了读者“做梦”的空间,也是网络写手的“做梦”的空间。人们可以在网络上随心所欲地表达,信马由缰地创作,无拘无束地表现自己的才华,将自己心中的的幻想世界付诸于文字。尽管网络写作有时仅仅只是一种盲目地情感宣泄,但是这种毫无顾忌地写作反而显现出鲜活的众生像和民间的智慧。虽然是自我的写作,但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发散性,一个由网络写手所创作的传说故事,不仅能成为校园传说的源头之一,也可能会成为流行的网络传说。诸如曹百顺这样在网络上创作校园传说的写手,他们不仅是校园传说的书写者,也是网络中的话语领导者,可以说他们是在“写传说”。而网络恰恰为这些渴望表达,怀着创作激情的人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另外,网络民间文学的创作者并不像以写作谋生的网络作家,因此少了功利性,单纯地为了表达情感,以我手写我心,因此体现出一种自由自在,非功利的,游戏性的特点。
“在任何一个网络社区里,一篇帖子的阅读量和转发量都积累并体现了它的价值。”《山大诡事》一经发表,就迅速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浏览量、转载量及相关评论不断攀升(见表1)。
表1 《山大诡事》的更新及传播
浏览 数量 |
分享 次数 |
评论数 |
|
第一次更新:2011年12月16日,《山大诡事——更新至打生桩的电教北楼》 |
6857 |
521 |
172 |
第二次更新“2011年12月20日,《山大诡事——更新至知新楼的钟声》 |
14523 |
1463 |
240 |
第三次更新:2012年6月30日,《山大诡事——更新至聚魂的八角楼》 |
18408 |
1157 |
143 |
从上面的表格中可以发现,这篇日志的首次更新就获得了相当大的访问量和分享、评论数,并且一直居高不下,这在普通的人人网用户中是十分少见的。由于这则日志是关于山东大学校园的恐怖故事,因此在山东大学的学生中更能引起共鸣,更容易对其产生兴趣,因此分享和转发的主体也以山东大学学生为主。随着《山大诡事》的更新,便开始以人人网为中心被转发和分享到了各种社交网络中,如豆瓣、百度贴吧、微信朋友圈等,其传播范围也随之扩大。2012年6月12日,《山大诡事》第一次更新的内容,首先被一位名为“几万里冰霜”的网友转载到了山东大学贴吧,转载的是第一次更新的内容。之后,在2012年7月20日,被网友“厕所里哼_情歌”转载到恋爱学院吧。从贴吧的回复中可以看出,许多贴吧里的人其实已经在人人网上看过这篇日志了。2012年12月24日,该篇日志又被一位名为“豆斗豆不豆”的豆瓣用户转载到了豆瓣小组“灵异豆瓣”中,2013年又被名为“baby恶天使之翼”的网友作为《山大灵异事件》中的一部分转载到了“一个道士吧”中。2015年,在知乎“山东大学—那些你不知道的事?”的问题中,被一位名为“Maples7”的知乎用户所转引。《山大诡事》不仅被网友原文转发到各种社交网络上,甚至还出现“抄袭”的帖子。《山大诡事》原文2011年12月20日第二次更新之后,立刻就以《学校鬼事》的名义被复制在其他贴吧中,不同的是原帖中的山东大学被替换成了山东理工大学。可见网络传播除了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传播的速度上也是其他媒介无法比拟的。无数个移动端的屏幕前无数人在同一时间分享着同一个传说,也有无数人在同一时间将其传播出去。正像网络世界中所谓的“热帖”就是通过互联网中无数双看不见的手被转发、转载,在极短的时间里传播到各个角落获得了极大的阅读量,诸如《山大诡事》这样的网络传说就生存于这样的环境中,因而其传播的迅捷不言而喻。
从其传播轨迹中我们可以发现,《山大诡事》最初的传播是以人人网作为主要的阵地的。这不仅是因为其最初是在人人网上创作且以人人日志的形式发表出来的,更重要的原因是在2008到2013年间,也就是《山大诡事》发表的这段时间里,人人网是占有学生群体用户最多的的社交平台,在大学生群体中的巨大影响力。人人网聚集了一大批学生群体,因而《山大诡事》就是以山东大学的人人网用户为主体开始传播,进而被不同学校、不同身份的人人网用户看到,因此人人网的提供了一个传播的良好渠道,使得其获得了较为广泛的认知度,不断扩大影响。但是随着作者的停更和人人网的式微,《山大诡事》的影响也逐渐减弱,虽然也在其他各大平台上被转载,但是诸如贴吧、豆瓣这样的网络社交平台只是一小部分的群体在阅读,传播和影响也逐渐减弱。可见,网络传说的传播也依赖于特定的网络环境和特定群体。
在许多帖子里《山大诡事》是与其它鬼故事一些被出现的,可见尽管《山大诡事》有着强烈的“地方性”色彩,但在众多的网络传说中也算是一篇文笔尚佳,恐怖感神秘感兼具的佳作了。但尽管这篇传说被广泛转载,但是关注者多数为山东大学的学生,因为只有生活在山东大学校园中的学生才会对传说中重现的情景感到熟悉引起共鸣。对于山大语境之外的人,他们并不熟悉这些建筑,因而只是一种“外行人看热闹”的心态,只有山大学生这样的“内行人”才能看出其中的门道。因此网络传说仍然是带有“地域性”,掌握“地方知识”的人才能了解其中玄妙,而不在这个群体中的人似乎不能共享这种“知识”,很难引起共鸣,进而产生恐怖感。如果一则传说能够具有一种普遍性,那么它会在更大的范围内引起共鸣,也会引来更大的反响,但是具有“地方知识”的传说虽然能借由网络使不同地方的人能够同时阅读,但是却无法引起更广泛的共情感,进而也无法引起更大的反响。一则网络传说的影响始终是有限的,其传播范围虽然较广,但是其影响是从中心向外逐渐扩散的过程中逐渐减弱的,对于中心圈外的人而言,这则流传在网络上的传说对于屏幕前无意间刷到它的网民不过是无数个网络“段子”之一,其影响效果大大减弱。因此,网络社区的“地方化”十分明显,正如《山大诡事》是山大贴吧或者人人网山大群体所共享的地方知识,尽管它借助网络传播到更远的地方被不同地域的人所看到,但是毫无疑问同一网络社区中人对这些文本更熟悉,也更能产生共鸣,这些网络传说也是借助这些熟悉的人才获得更广泛的传播。
通过对《山大诡事》在网络上的传播轨迹的分析,不难发现网络传说与传统民间传说在传播中的变异性有所不同。一则完整成熟的民间传说可以通过口头或文字的形式传播和长期流传,在传播过程中往往只保留其核心,它的传承也主要依赖于此,其外部的特点则根据新的环境和时间的推移不断地变动,到了新的环境,经历修正、改动、取舍和同化的过程。与传统传说不同,网络传说却具有极大的稳定性,表现在其文本在不断复制、转发的过程始终保持相对的稳定,很少被修改,如《山大诡事》的文本在网络传播中几乎没有变化。但是,网络媒介的特点是具有互动性,每个人都可以创造,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因此在网络中我们既是受众又是传播者,所以网络文本也可以是灵活多变的。如在网络上有关山东大学校园恐怖传说的讨论中,大家也十分积极,在网络的语言环境中不断地“讲述”着自己听闻或看到的山大灵异传说,补充和丰富着山大的校园恐怖故事。笔者所收集的异文中,就有不少是来源于此,甚至有将《山大诡事》中的内容化用在其他关于山大恐怖传说的文本中。
三、我们如何看:
对《山大诡事》的认知
无论是在互联网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民众对于传奇的故事传说都颇感兴趣,这些传说的风格集幽默、恐怖、警告、道德劝解于一体,它们常常会有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转折,虽然有些古怪,却又似是而非,此外还有一些令人发笑或产生共鸣的元素,因此网民乐此不疲地相信着、传播着它们。一则故事可能会引来无数人的关注,一则谣言也会引起轩然大波,网络使一切迅速被放大。正如《山大诡事》作者说自己是因为这则传说的影响太大了,所以才不敢继续写下去。从网络呈现的传播情况以及作者的感受来看,这则校园传说确实引起了不小的波澜,那么到底是何种原因使得人们如此热衷于这些网络传说呢?
通过对这则校园传说传播的线上调查,可以发现网民对其的态度以分为“相信的且感觉到恐惧”和“娱乐态度围观”为主。对这些网络传说表示相信的,并且感到恐惧的。主要以山东大学的学生为主,他们觉得这些传说十分真实与合理,许多同学都对此深信不疑。尽管作者在日志最初发表时的评论回复中不断解释:“没有认真考察过,就是随便编的”,“除了我姓曹之外,基本上都是编的了……”,并且还提醒大家:“当小说看吧,千万不要当真。”还是有同学表示十分相信:[王宇peter]:“电教北楼那个估计是真的,因为当时我也有同样的感觉。”j[薄荷]:“内部消息告诉你这是真的,虽然获知渠道不同。。结果相同。山大不是有个周易研究所吗。。新南大门建好了你见他开过吗?从来只来侧门”,[贾潇寒]:“我们全宿舍都决定以后不去综科上自习,不在718走南门,去哪儿都尽量不坐电梯,她们还特赦以后不让我一个人去电教占座了…真害怕了。”
大部分山大的学生最初都或多或少地相信这则传说,因为对于作者所说的一切我们都无从调查,也无法知道真相,于是我们会不经思考地选择相信。同时,传说中的真实细节也让我们感到真实,熟悉的感觉会让传说听起来像是真的。这种将真实细节的做法会让人们产生恐惧,会对自己经常去的地方感到害怕。在作者曹百顺看来,之所以会有相当数量的同学相信其中的内容,是因为他们都是山东大学的同学,“主要是山大的学生第一次觉得这些诡异的传说就出现在自己身边……如果不是山大的学生看了,只会觉得比较胡扯,没有那种微妙的感觉。” 因而《山大诡事》只有在拥有共同知识背景的的山东大学的学生群体中才能引起强烈的共鸣。这种害怕感觉的产生不仅是因为恐怖传说对安全感的破坏,也是由于人类普遍的恐惧情绪作祟。我们阅读恐怖传说之所以会产生恐惧的情绪,弗洛伊德认为我们阅读恐怖传说会产生恐怖的情绪是因为这种关于恐怖、神秘的东西会触动我们内心残留的泛灵论思想活动的痕迹,因此我们会感到害怕、恐惧。我们的成长过程中大脑会接受各种各样来自父母、社会、宗教、影视等灌输的鬼怪观念,这些鬼的印象烙印在我们的脑海中,化为关于鬼怪的影像。当听说关于鬼怪的细节描述,我们的脑袋就会自动地把以往积存的资料化为影像,从而产生恐惧感。鬼怪也许不在世界,却在人们心中。
在娱乐至上的网络世界里,更多人是抱着娱乐的围观态度对待这些网络上流传的恐怖传说的。许多人对这则传说就持着娱乐消遣的态度:[杨正_BC]:“作为坚信science的我来说是很难接受的……不过读起来还是挺带感的。”[李继勇]:“娱乐效果很强。”[李祥兵]:“(山大)中心校区,要加开新学院,灵异学院或者鬼文化研究中心。开个博士点,争取两年内成国际知名院校。”[小经幽幽踩清秋]:“怎么没了啊啊,快贴快贴,正看得起劲儿。”今天的网民对网络的使用处于娱乐、沟通的目的,对娱乐性的追求是网络用户的最主要目的,因此大多数人不在乎这些传说中的真假,也无所谓相信与否,他们只是为了消遣,追求“爽”和刺激。就像大多数读者对这些传说都抱着娱乐消遣的态度,在今天以网络流传的校园恐怖传说为代表的网络民间文学最大的特点就是娱乐性、消遣性,其目的和作用就在于娱乐大众。正如施爱东所说:“除非接受过系统的科学训练,人们天生对于那些枯燥无趣的统计信息和抽象复杂的逻辑推理具有敬而远之的排斥情绪,人们更乐于讲述和倾听那些戏剧性的故事。故事总是比数字和推论更生动、更有趣、更富人情味,也更利于公众的复述和传播。”
许多网络传说之所以能够吸引大量的读者,是因为它讲述了神秘诡异的、不为人了解的、与日常生活不同的故事。“都市传奇是我们天性的一部分”我们被这些奇谈怪说吸引是由于人类本能好奇的天性,因为人们对自己不了解的神秘事物总是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尽管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我们掌握了越来越多地科学知识,但是我们却越想知道另一个世界是否存在,不管它是鬼里鬼气的还是真真切切的。通过这些传奇故事我们探索到了一个我们不了解的世界,这种好奇心促使人们对这些奇特诡秘的传说产生了兴趣。更重要的是,大多数网络传说往往带有恐怖、灵异的色彩,如在网络上流传较广的《尸体新娘》、“扒一扒xxx的灵异事件”、“xxx的灵异故事”等都用恐怖作为标签吸引人的眼球,而这一类的传说也往往最受网民的欢迎。这些讲述了恐怖神秘事件的网络传说通过充满悬念的未知物,暗示可能发生的凶险来制造心理恐怖。而人们为什么又热衷于沉溺在恐怖传说所来的恐惧的情绪中呢?
首先,对恐怖传说充满兴趣也是出于猎奇的心理,因为恐怖、神秘的传说中“超自然”的事物总是能激起我们的兴趣。“当代艺术心理学认为,人的深层心理中还有一种探索的内驱力,它表现为一种探索新事物的愿望,用朴素的话来讲,就是好奇心。”其次,这些触及很多人好奇心的、令人感到恐惧网络传说,之所以会像野火一样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开来,是因为人们更容易相信和传播那些与个人的恐惧心理或经历产生共鸣的故事。而所谓的恐怖传说往往将这些人们熟悉的人、事、物变得陌生可怕,或者将恐怖的情节设置在生活化的场景中,以达到“心有余悸”的效果。当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的细节在恐怖传说中再现时,我们就会产生强烈地共鸣。正如上文所提及的,《山大诡事》中塑造的充满玄机危机重重的校园环境正是所有山大学生熟悉,这种熟悉环境带来的安全感被破坏后,就让亲临的同学感到害怕或者“不舒服”的心理体验。最后,我们热爱恐怖的传说、故事是因为我们在其营造的恐怖感带来地刺激中追求快感,我们虽然感到害怕,但是却在这种害怕的情绪中获得了“刺激的快感”。弗洛伊德认为,恐怖艺术品使本我找到了释放的出口,在恐怖艺术中找到了容纳非理性的空间幻像,与噩梦机制作用相同。j一般认为,恐怖电影会带给人们一种安全宣泄的快感,以释放压力,达到满足。“恐怖电影”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让我们“亲临”危险,却永远只会是版样旁观危险的觉得,对恐怖进行审美。人们之所以选择恐怖电影,便是希望将其作为对这一部分隐秘情感的发泄渠道。因此只要不是亲临危险,恐惧感就能产生愉悦。
总而言之,我们喜欢这些光怪陆离的传说的内在原因在于现实的匮乏而求助于想象的无限。 “人们集体害怕自毁于厌倦和麻木,于是唤出一出一切恶魔,让他们像猎人驱赶野兽一样来驱赶自己,人们渴望痛苦愤怒、仇恨、激昂、出其不意的惊吓和令人窒息的紧张,把艺术家当作这场精神狩猎的巫师召唤到自己面前。”单调乏味的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麻木地、日复一日地重复着每天的生活,而这种来自各色网络传说中的刺激和快感正是疲惫且压力巨大的现代人所渴望的。这些或惊悚、或重口、或披着古老神秘秘术外衣的网络传说用简洁且夸张的语言营造恐怖感,通过对未知世界的尽情描绘以及强烈的代入感,刺激了读者的神经,使其沉浸其中,满足了读者的“YY”。
四、《山大诡事》的背后:
网络传说的特点
尽管,网络传说产生在新媒介中表现出新的特点,但归根到底仍然是传说,与传统传说一脉相承。在继承了传统母题的基础上,网络传说也表现出传统传说的特点。首先,具有传说的特点即有中心点,正如传统民间传说总是围绕着著名的风景名胜或英雄人物展开一样,网络传说也总是围绕着一个中心点展开的,比如著名的《XXX路公交》的传说,广泛地流传在各地,但是却始终围绕着“某路公交车”这个中心点。
其次,网络传说具有集体性。“民间文学各种形式的作品,从创作到流传,从不断加工到长期保存,始终与广大劳动人民群众这个伟大集体有着密切的关系。”网络所具有的交互性的特点,是集体性在网络时代的一种体现。在一个网络社区中,一则传说在网络上流传会引起网民的集体沟通,作者与读者可以直接进行交流,读者之间可以互相交流,所有网民共聚在这个自由的平台上自由地表达。集体性是与匿名性共存的,对于传统民间文学着一点表现并不明显,因为它是由集体性派生的。但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网民大多使用化名或者匿名,这也与传统民间文学的“匿名性”也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无名氏”的特点是一致。“匿名”的特点给网络民间文学的创作更大的自由度,广大的网民利用虚拟的空间以各种形式按照自己的意愿表达想法,宣泄感情。无数的网民通过屏幕阅读各种网络段子、故事、传说,在不断转发中,网络民间文学被激发出活力,每个人都可以发声,每个人都在分享,“网络写作接近于民间文学的面世,带有一定的匿名性。有人写了一个故事,总有人传,有人听,有人想提升它,便“添油加醋”,让它更精彩,受众更多。说故事的人关心的是听故事人的反应,他在其中得到“创造”的快乐,听的人也兴高采烈,加入再创作,也来一段,目的是“皆大欢喜”。”j因此,由个人创作的“流动在指尖的口头文学”也就逐渐变成了流动在不同终端的“集体创作”了。
最后,民间文学的最大的一个特性是口头性,传统民间文学用口口相传的方式在民间社会中流传。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也部分地保留了这样口头交流的氛围。就像网友在人人网、豆瓣小组或贴吧在《山大诡事》下进行的即时交流和讨论一样,许多网络社交媒体如QQ、微信、微博也会在这样即时交流中讲述故事传说或创作段子。然而,口头性并不单单指口头创作和传播,更是指使用口头语言进行创作。口头性使得民间文学与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在语言上通俗易懂,在内容上也与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而这一特点在网络民间文学中体现的尤为突出,网民用日常口语、网络语言,写段子,写传说,写故事,这些“接地气”的语言是普通人所乐于阅读且容易接受。在网络这个自由的平台中这种随心所欲的创作方式已经成为了一种自我的表达,因此这些作品就表现出原汁原味、质朴、平民化的语言特色。特别是在今天信息泛滥的社会中,人们对篇幅长字数多的作品失去了兴趣,反而更喜爱生动明快,短小精悍且能够迅速攫取信息的作品。网络民间文学也在这样的阅读需求中得到了发展的空间,通过电脑、手机等移动设备进行创作和传播的民间文学在传播上更快捷影响更大,这种“电子化流传的特点”“是口头性的新发展”,通过新的媒介民间文学也焕发出新的活力。
网络世界就像是一个真实的民间社会在这个虚拟世界中的缩影,民间传说的特点在这里得以凸显,同时也被网络赋予了新的特点。正如前文所讨论,首先,网络传说的文本表现出一定的稳定性,与传统民间文学的变异性有着差异。尽管传统民间文学也会被知识分子记录下来,以文本的形式得以保存,且具有着稳定性。但是传统传说的生命力并不在文人记录的少有人问津的文本中,而存在于田间地头的闲谈中,存在于炉火边、葡萄架下的讲述中,民间文化正是通过口头的讲述而获得鲜活的生命。然而,都市化进程加速的社会中原有的乡村熟人社会中讲述传说故事的环境已经消失,陌生的现代社会在多样的媒体的冲击下使得口头讲述逐渐失去光彩,随着文字、印刷业的普及,口口相传已经不是大众传播知识或者讲述故事的唯一方式了,更多的人开始通过阅读了解世界。所以,依赖以文本为基础的网络传说在网络环境的传播中就具有了稳定性,但是它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在口头讲述中活跃着,在网络上阅读过传说的人会在现实生活中将其讲述给身边的人,因此现代的媒介的发展使得民间文学的传播呈现出口头和文本互动的动态发展,这种互动可能还会创造出无数新的异文,也正是这种互动保持了民间传说的活力。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稳定性也要辩证地来看待,一方面通过复制传播的文本保持着稳定,另一方面同主题的传说又会产生极大地变化。
其次,网络传说传播的速度加快、受众也成倍地增长。正如户晓辉所说:“现代传播技术背景下的民间文学新形态有别于传统,但却具有民间文学的基本特性。现代传播方式彻底改变了传统意义的民间文学的创作及其传承,口头性、集体性、变异性和传承性等特征均有所变化,某些特征相对弱化,某些特征却得以强化,有其是产生出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新特征,带来了民间文学创作和传播的诸多变异。与传统民间文学相比较,运用现代媒介及其传播方式,以及传播的空前力度、广度和深度,是民间文学新形态最明显的本质特征。”网络传播的即时性和迅捷使得网络传说的传播不再像传统传说的传播依靠口口相传,在代代相继的讲述中的经历着长时间地、缓慢地演变和传播,网络传说则在其发表的一瞬间就迅速地传播到了世界各地,成千上万的人在同一时间都可以看到这则传说,并且也可以在几秒之间将一则传说转发给无数个用户阅读,因此网络时代的传说传播的速度增加,其接受者也跨越了地域、年龄、性别等限制,产生更广泛地影响。
再次,网络传说所具有娱乐性、消遣性使得它与传统传说相比缺少了道德教化的意味。传统传说具有一定的道德训诫,导人向善的内涵包含在传说故事中,通过一代一代的传承将美好品德根植在人们心中,成为民族的品质。但是今天在网络的虚拟社会中,网民并非不关注宏大叙事,他们更愿意用简洁传神的语言记录的见闻思考与喜怒哀乐。由于民间文学首先是民众为满足自己的需求才产生的,而网络就成为了现实生活中人们释放压力的场所,人们在这里宣泄情绪,自由地表达,调侃现实,追求“爽”和“快感”,因此道德教化的意味就大大减弱,所有人都不过是为了放松消遣,网络传说也就具有了娱乐和游戏性质也就更为突出了。
最后,另一个重要的特点是“主角模版”的使用,即使用主角视角进行写作,正如《山大诡事》的开篇:
“我是2009年考入山东大学的,我的家族是茅山道宗北方的分支之一的鲁南曹家。现在年轻的一辈对此可能是很陌生的,因为道术在我祖父一辈时便断了层。虽然我的爷爷对道术十分精通,但是轻易不愿公开施法;一些关系较为亲近的亲戚朋友不幸撞了邪,求我爷爷救命时自然也不会见死不救。
我曾经见过几次爷爷施法,爷爷见我对此兴趣浓厚,也很愿意教导我一些道术;再加上我自从识字之后多年以来翻看了不少他的古书藉,对于道玄之术我也有一些自己的体会。有很多事情是科学所无法解释的,自从来到山大后的一些见闻更加让我对此深信不疑。”
就像《盗墓笔记》这样的热门小说一样,作者也采用“我”的视角展开叙述,这种是现下流行的热门网络小说的固定写法,即的流行。通过主角视角,使读者产生了强烈的代入感,从心理上完成了自我与主角的置换。以《山大诡事》为例。首先,其背景设置在读者熟悉的校园中,具体来讲就是山大学生熟悉的山大校园,熟悉的故事背景增强了读者的在场感。其次,作为讲述故事的“我”或者故事中经历者一切的“我”是一名山东大学在校生,这种身份与屏幕前无数阅读这个故事的人是一样的,身份的相似成为了读者进入故事的接入点。这种代入感就使得无数生活在平凡、乏味中的人体验到了和主角一样神奇的人生,以此弥补现实中的缺憾,满足自己的幻想,实现理想自我。
另一篇网络上的灵异传说:“先声明,这些都是亲身经历或从身边听来的凤凰的一些怪事,也有可能是别人添盐加醋,希望大家权当就是茶余饭后的一些闲聊,信不信由你,我写作能力差,反正意思到了就行啊。”在网络传说中这样的开头屡见不鲜,因为只有这种“亲身经历”或者“我”的视角,才更能使读者获得认同感和代入感,在网络空间中获得一种虚拟的真实感。
“主角模版”是网络写手写作惯用的套路,在网络小说的创作中被普遍使用并受到读者的欢迎,于是网络传说、故事也开始借鉴这样的叙述方式。网络传说、故事与网络文学讲故事的方式是相似的,又加之他们所选择的题材总是相同的,创作者也都是隐在屏幕后的网络写作者,因此一些学者认为今天网络文学所表现出的特点使它成为了今天的网络民间文学,这样的判断显然是有些武断的。尽管今天的网络文学由于创作者的平民化、表达的口语化、创作的集体性等特点表现出很强民间性,但是二者仍然表现出许多本质的不同。从创作的角度而言网络文学的创作者是有目的地进行文学的写作,他们不仅在写作时希望通过作品传达一种价值或思想而且很多作者期望依靠自己的作品获得经济上的收益。而网络民间文学的创作则更多地是出于兴趣的即兴写作,也没有很强功利目的。从传播角度看,网络文学与网络民间文学都依托网络进行传播,但是网络民间文学仍然可以在现实生活中通过口头传播,而且在口头与网络传播中会不断变异,出现各种异文,但是网络文学则很难在口头中很好地传播也不会再传播中出现异文,如果出现则会被定为抄袭。从展现的形式角度而言,相对于动辄上百万字的网络文学,网络民间文学往往短小精悍。所以网络文学只是更像民间文学,而并不是网络文学就是今天的网络民间文学。
五、结论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尽管网络传说从产生到传播都依赖网络,但它与传统传说相类似,网络传说继承了传统的母题,亦具有传统民间文学的特点,不仅有中心点也呈现出集体性、口头性的特征。在此基础上,网络传说也表现出的稳定性、娱乐性和主角视角的使用都是在新的传播媒介的影响下所产生特点。
网络民间文学重在网络而非民间文学,我们不需要去界定它是否属于民间文学,因为它生长在民间。在今天网络已经全面介入了民间传统,网络世界俨然成为了虚拟的民间,网民则成为“民”的一大主体,他们在网络上即兴创作、发布、传播的各种文本,成为了网络时代的民间文学。不仅仅是印刷形式存在的各种东西都在向网络进行移民,日常生活中的口头性的内容也在向网络进行移民。微博、微信各种社交媒体都在建立一个可以随时随地让你分享生活的平台。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即兴创作的各种内容都在网络这个平台上进行了展演,这些“段子”在网络虚拟的空间中获得了传播生长的空间。在过去,写作和阅读的的权利被少数的知识分子所垄断,因此民众只能将自己的情感诉诸于口头表达,因此民间文学常常以口传的形式出现且常常是具有极强的现实性和批判性的。尽管长时间以来精英垄断话语权,但是“隐而不彰的民间意志永远在进行着艰难的表达”。而在今天民众文化水平的提高和互联的高度发展使自由传播成为了可能,网络作为一个公共话语空间,它的自由、平等、兼容和匿名的环境也使得其成为民众狂欢的广场,在这个开放且包容的文化空间中,民众获得了文学话语权,甚至弱者也可以通过网络发声。这不仅突破了文学创作的门槛和传播的壁垒,也使民间文学真正回到民间,成为了民众利用现代媒体进行表达话语的方式。
尽管“在人们不再像改革开放以前聚集起来专心听故事讲述的时代,在那些曾经令研究者兴奋的集体讲述场合逐渐消逝”,但是“故事讲述还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随时发生”k。这种讲述故事的传统仍然活在人们的生活中,只是它活动的阵地缩小了,或者部分地转移了,网络中的社区成为了讲故事的新场所之一,讲述的场合由线下转到了线上。场合地转换并没有改变故事讲述的内在生命力,网民仍然会通过网络中的各种社区寻找自己的文化认同,传统故事讲述中彼此交流的模式仍然没有改变,网络故事传说的讲述仍然是网民乐交流情感、吐槽、消遣、寻找认同感的地方。
民间文学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不但没有像我们所担心的那样销声匿迹,反而在这里获得了新生,这些原来口口相传的传奇故事在数字化的网络交流中更随意地被创作,以更快地速度被传播。它们在网络中获得了自己生命,在流传中逐渐影响着他人。传播奇谈怪论是人类的天性,网络的开放和言论的相对自由使其成了这种天性滋长的温床,网络也因此成为民众的狂欢盛宴,我们转发分享这些段子、恐怖故事、奇闻逸事时,纯粹是为了取乐,但是在这种无意识的行为中,却能读出人们内心的热爱与恐惧,失望与希望。今天,虚拟和现实的区分也许已经不那么明显。网络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的生活,二次元的世界已经代替了三次元的真实世界,我们在虚拟的世界里一样可以完成我们在现实世界中的情感交流,颜文字、表情、动图的出现丰富了网络的表现世界,我们在网络中也可以尽情表达、欢笑,甚至因为网络的匿名性,个人身份所带来的外在的区分在这里被隐去,这种交流反而更无拘无束。我们可以在网络上恶搞名人,改编经典,写自己想写的而无需隐藏尽情地做自己,通过这些流行在民众的中的网络民间文学我们能够认识这个时代的民间精神,最大程度地展现出真实。同时,网络上那些喧嚣尘上的恐怖传说、谣言的背后是我们的恐惧。“我们似乎是沉浸在各种所能想象出的危险中了。危险令我们恐惧,但同时也给我们提供消遣。”j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恐惧就是的网络民间文学中很多故事、谣言、段子广泛流传的基础。有关致癌的谣言,有关割肾的谣言、传说等等,即时是关于鬼怪的传说也只不过是披上了鬼怪的外衣,表达的仍然是充满危险的陌生人社会中潜伏的种种危机,无论是写实的还是幻想的传说,其背后都反映了我们对于癌症、死亡和现代社会不安全的隐忧。
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众生喧哗的网络世界中迸发着绚烂的思想火花,同时也充满着“垃圾”,也是恶意满满的,网络中充斥着大量色情、暴力以及无意义的信息,也有人在这里编造谣言,制造网络暴力。当我们享受着网络的自由和便捷时,却在过度的自由中进入了一种无序和盲目的状态,当我们过分地追求网络民间文学带给我们的娱乐性和消遣性,却逐渐忽略了民间文学所应该传承和发扬的精神传统,对真善美的追求。古老传说中对美好的歌颂已经逐渐消逝,取而代之的是单纯追求刺激、爽的故事传说和抖机灵的段子。曾经,在没有网络的时代里,年幼的我们就知道嫉恶如仇的神笔马良、知道悔偷灵药的嫦娥、感动于牛郎织女的爱情,这些来自民间的传说故事,从那时就在我们心中种下了对美好品德的向往,从这些故事里我们知羞耻、明善恶。一个乡间的老人都明白的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都包含在这些脍炙人口的民间。经典文学中的喜怒哀乐和深邃意义固然会影响我们价值观,但真正教会我们做人的却是那些平白如话的民间文学,正是这些简单的道理传达出的却是一种鲜明的力量。因此,尽管网络民间文学的发展有着种种病相,我们也不应过于悲观,一方面并非所有人都创作这些肤浅的作品,许多民间写手也将传统民间文学的神话、故事、传说化用在自己的作品中,使这些传统作品中表达的内涵得以传承并且发扬光大;另一方面,随着传统民间文化知识的普及和网民素质的提高,网民的审美品位也会随之提升,网络民间文学的质量也会不断提高。在未来,经过了新生阵痛的网络民间文学也许会在长期的积累与实践中重新焕发光彩。
“如果说有什么希望,就是我相信文学不会死,如果他已经不在我熟悉的地方,一定在什么我不知道的某个地方生长。”我也相信,民间文学不会死,那些围炉讲述的故事,葡萄架下的传说,神秘的往事,人们心中美好的愿望并没有消逝,因为它们一直活着人们心中,在网络时代里我们就能够运用新的媒介,继续运用各种民间文学体裁创作新的作品,继续发展民间文学,发扬美好的民间传统。“网络民间文学作为民间文学的晚期形式包含着民间文学迄今被扬弃的历史。因此,通过分析网络民间文学的矛盾构成,不仅能够从共时层面认识民间文学的构成要素及其本质特征,也有助于从历时层面了解民间文学被扬弃的历史并且展示民间文学概念的运动过程。”我们可以肯定新的媒体技术会给民间文学带来深刻的变化,从表面上看这种变化集中在新媒体的发展带来的新的传播形态和特征之上,但是这种变化也可能会彻底改变我们对民间文学的传统看法。
(注释及参考文献见原文)
欢迎投稿
公号公共邮箱:
folklore_forum@126.com
(这个邮箱请注明新青年)
文章来源: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05期
图片来源:网络
专栏连载
拓展阅读
81.新青年 | 胡玉福:非遗保护标准与文化多样性的矛盾与调谐
80.新青年 | 张兴宇:从梅花拳“拜师礼”看近现代华北村落中的礼俗互动
79.新青年 | 刘镜净:口头传统文类的界定 ——以哈尼族“哈巴”为个案
免责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立场,与本号无关。
版权声明:如需转载、引用,请注明出处并保留二维码。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民俗学论坛